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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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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淑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追溯调整了合并、母公司期初资产负债表及上年同期相关报表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和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淑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淑辉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登载在2023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鉴于部分银行授信已到期,董事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91,000万元人民币。

  (一)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贴现,期限为一年,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提用全部额度,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不超过三年期,具体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综合授信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信用;

  2、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用途为采购商品,超市连锁提用全部额度,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授信总额度为 16,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2款、第(三)项授信额度使用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金额合计36,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综合授信担保金额28,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金额8,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详见2023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3-013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为其联营企业长春欧亚神龙湾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西欧亚神龙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神龙湾)综合授信担保金额4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为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山西神龙湾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所了解,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稳定向好,具有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为本次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欧亚卖场为山西神龙湾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详见2023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3-014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金额36,000万元,其中:欧亚卖场28,000万元,超市连锁8,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2,700万元,其中:为欧亚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400万元,为超市连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3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超市连锁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3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欧亚卖场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贴现;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2、超市连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4,8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8,7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6,10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子公司申请的担保额度进行审批,公司可在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被担保对象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196 号(现开运街51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8,037.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608,388.67万元,负债总额344,809.35万元,资产负债率56.68%,其中:流动负债337,578.32万元,银行贷款159,4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63,579.3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9,820.97万元,实现净利润28,014.40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3年03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631,125.88万元,负债总额363,113.90万元,资产负债率57.53%,其中:流动负债339,354.47万元,银行贷款159,4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68,011.98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7,063.97万元,实现净利润4,429.09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45.05%。

  2、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56,535.74万元,负债总额201,053.32万元,资产负债率78.37%,其中:流动负债182,102.98万元,银行贷款87,4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5,482.42万元。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6,970.48万元,实现净利润1,400.85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3年03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56,494.84万元,负债总额200,986.09万元,资产负债率78.36%,其中:流动负债183,303.80万元,银行贷款57,4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5,508.75万元。 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6,608.32万元,实现净利润-173.89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子公司欧亚卖场对本公司整体利润的贡献率较大,故公司实施本次担保支持其发展。且公司对欧亚卖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后续将积极履行控股股东责任,敦促被担保人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公司本次担保相关权益受损。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8,6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17%。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欧亚卖场、超市连锁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在吉林省新开连锁超市1个,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

  报告期,门店减少1个,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区胜利超市因受市场因素等影响经营亏损而闭店。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

  本报告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之

  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欧亚神龙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神龙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为其联营企业长春欧亚神龙湾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神龙湾)之全资子公司山西神龙湾综合授信担保金额4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山西神龙湾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山西神龙湾旅游项目的建设,山西神龙湾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顺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0万元人民币,品种为长期项目贷款。

  欧亚卖场为山西神龙湾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子公司申请的担保额度进行审批,公司可在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被担保对象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山西欧亚神龙湾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长治市平顺太行水乡游客服务中心(平顺县青羊镇王庄村)

  法定代表人:杨忠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及旅游纪念品和旅游环保产品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国内旅游服务;旅游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山西神龙湾资产总额33,926.22万元,负债总额24,632.80万元,资产负债率72.61%,其中:流动负债24,255.80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9,293.4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9.69万元,实现净利润-93.56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3年03月31日,山西神龙湾资产总额33,817.18万元,负债总额24,564.30万元,资产负债率72.64%,其中:流动负债24,187.30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9,252.88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11万元,实现净利润-40.54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公司出资占欧亚卖场注册资本的45.05%)之联营企业长春神龙湾(欧亚卖场出资占长春神龙湾注册资本的30.17%)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担保是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同意控股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欧亚卖场系山西神龙湾大股东,故实施本次担保支持其发展,后续将积极履行大股东责任,敦促被担保人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本次担保相关权益受损。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欧亚卖场为山西神龙湾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控股子公司为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山西神龙湾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所了解,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稳定向好,具有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为本次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8,6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17%。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山西神龙湾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9点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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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监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13日、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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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分,下午13:30-16:30分。

  (三) 登记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焱、程功

  电  话:0431—87666905、13578668559

  传  真:0431—87666813

  邮  编:130012

  (二)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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