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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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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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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将向浙江飞阅销售图书市场RFID产品,浙江飞阅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

  公司将向浙江飞阅采购图书管理系统,浙江飞阅生产经营有序开展,浙江飞阅能按照合同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3年度,公司与浙江飞阅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日常经营需要进行业务往来,交易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销售产品类型、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回款期限等具体事项,交易双方将在业务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江飞阅之间的业务均为正常商业往来,交易公允、合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已发生和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策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条件合理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的表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将授权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代表公司签署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一、 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期限不超过1年。本事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事长陈光珠女士、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锐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此外,公司、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为上述事项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以名下房产进行抵押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拟抵押的财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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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说明

  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徐玉锁先生和陈光珠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事项为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是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将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公司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远文”)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同时,公司将为该次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授权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代表公司签署融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远文拟向北京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期限不超过1年。本事项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担保。

  此外,公司、徐玉锁先生、陈光珠女士为上述事项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以名下房产进行抵押向高新投融资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拟抵押的财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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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联交易说明

  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为深远文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公司及深远文无需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徐玉锁先生和陈光珠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事项为关联交易。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5621231E

  法定代表人:陈长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综合楼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射频识别技术及软件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耗材,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说明:深远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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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融资事项,是深远文为满足主营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深远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后,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为115,600万元。其中以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为81,600万元;非以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事项无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购买额度: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购买额度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交易;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提升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进行相关投资。

  五、监事会的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4ffVfylQs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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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光珠女士,董事兼总裁徐超洋先生,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马琳女士,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文平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ffVfylQs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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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方晓涛

  电话:0755-26711735

  传真:0755-26711693

  邮箱:stock@invengo.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9、独立董事代表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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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22日(8:30-11:45,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投资证券部。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联系人:方晓涛

  电 话:0755-26711735

  Email:stock@invengo.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1”,投票简称为“远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为法人,请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已发生和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策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条件合理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徐先达先生、陈治亚先生、张大志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陈光珠女士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2、非独立董事徐超洋先生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3、非独立董事马琳女士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马琳女士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4、非独立董事陆智先生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陆智先生对本子议案回避表决。

  5、监事李自良先生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监事李正山先生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监事杨冰女士2023年度薪酬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励三部分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月度绩效工资=月度基本工资*系数;系数区间0~2。

  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励三部分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月度绩效工资=月度基本工资*系数;系数区间0~2。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七)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珠女士及徐超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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