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5月19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婷婷、齐博宇
联系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7、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89”。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23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客观公正、合法合规,能有效兼顾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良性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如下: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以及奖金等组成,具体依据其本人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不同的岗位,按照公司整体薪酬及考核制度确定,不再重新核定其薪酬,不再领取职务津贴。2023年监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中按月考核的部分可按月全额或部分发放;按年度业绩考核的部分,经年终考核评定后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94.31万元。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存货跌价准备
■
2、其他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94.31万元,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5,394.31万元、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5,394.31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后续情况处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397,541.92元,加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40,119,950.3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1,277,591.58元。
鉴于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客观公正、合法合规,能有效兼顾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良性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
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房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的规定,该部分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涉及房产明细如下:
■
上述闲置房产建筑面积共32,523.88平方米,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房产账面原值8,974.64万元,账面净值5,509.62万元。公司部分闲置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二、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自用闲置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房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部分闲置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在编制 2022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部分电梯产品收入确认和租赁收入确认存在不严谨或不准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收入会计政策具体确认原则为“根据销售合同本公司负有安装义务的,于电梯安装调试完成,经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在内控核查时发现现场人员回传的验收合格证资料有两种,一种是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一种是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其中“监督检验报告”为正式的验收合格证,且在技术监督局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公司认为依据其确认收入更严谨准确。公司对依据“验收证明”确认收入的项目进行了清查,因此对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1年公司将部分闲置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公司财务在收到租赁协议并审核协议合规性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租赁收入。公司内控核查时发现,业务部门在签署租赁协议时,个别协议存在签署补充协议情况,且限制了租赁协议的生效条件,导致相关租赁收入确认出现会计差错,公司因此对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对涉及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后,将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度、2021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2、对2019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二)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单位:元
■
(三)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四)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五)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六)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1、对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聘请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2019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3]0076号)及《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3]0116号),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3]0076号);
5、《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3]0116号)。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会长康宝华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延邦先生,财务总监王维龙先生,独立董事花迪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