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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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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用梯、观光梯、家用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广泛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别墅、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20个系列25种型号的垂直电梯产品,拥有9个系列23种型号的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产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直梯产品:定位中端商用及住宅产品的卓悦Ⅲ系列(CHOI-Ⅲ)小机房产品;中、高端商用的锐智系列(RICH),可以覆盖1600kg 2.5米/秒及以下的应用场所;市场定位到超高层建筑的高速梯领航Ⅰ(NAVI-Ⅰ3.0-4.0米/秒)和领航Ⅱ(NAVI-Ⅱ5.0-10.0米/秒);对应特殊建筑需求的中端和高端无机房产品卓悦无机房CHOI-MRL;应用于医院商场的锐智医用梯、锐智观光梯、锐智无机房观光梯;可以直接覆盖5000kg的载货电梯;专为私人家庭用的家用电梯先锋系列和鸿系列家用电梯产品;专为旧楼加装开发设计的卓悦加装梯系列;具有多种用途的小型杂物电梯系列;以及主打绿色节能低碳减排的钢带乘客电梯产品先锋系列。

  2、扶梯产品:适用于商场、超市、会展中心、办公大楼等场所的普通型商用扶梯跨越系列(KYUE-03);定位于过街天桥、机场及非密集大流量等公共场所的公交型W310及W700系列;定位于高铁、地铁等承运大流量场所的重载外置主轮的公交型W800及W410系列;以及0-12度的自动人行道产品;适用北美市场的G101系列扶梯。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由战略采购部门负责,负责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与实施;分析并调整采购策略和采购价格,保持采购成本的最优化;负责采购资料管理,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进行供应商资料库的维护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根据订单排产,关键部件采用自制与外购相结合。公司生产环节主要由生产运营系统执行,根据“订单式生产”原则制定生产作业计划,通过ERP系统和BOM清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生产加工与外购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个部分,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外销采用以经销为主的模式。

  4、安装维保服务模式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对电梯的安装与维保等业务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①自主安装与维保

  即公司自行安装电梯并提供维保服务。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扩大自维保率,首先是因为公司对自己产品的熟悉度高,能够保证公司产品运行性能的稳定性,避免因自产电梯产品安全事故对公司品牌产生不利影响。其次,随着我国电梯保有量的逐年上升,安装、维保收入正成为电梯企业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②授权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与维保

  由于公司内销业务分布范围较广,安装维保业务的资源配置仍有一定缺口,在自行安装维保业务繁忙导致安装人员紧缺、公司业务服务网点尚未覆盖等情形下,常授权当地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该第三方须通过公司的考核认证,同时,公司对该安装、维保过程履行监管职责。在此种模式下,公司执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并要求受托方出具《自检报告》,其后公司对电梯进行复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受托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报请质监部门进行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在编制 2022年度报告过程中,经自查发现公司部分电梯产品收入确认和租赁收入确认存在不严谨或不准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收入会计政策具体确认原则为“根据销售合同本公司负有安装义务的,于电梯安装调试完成,经当地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在内控核查时发现现场人员回传的验收合格证资料有两种,一种是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一种是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其中“监督检验报告”为正式的验收合格证,且在技术监督局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公司认为依据其确认收入更严谨准确。公司对依据“验收证明”确认收入的项目进行了清查,因此对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2、2021年公司将部分闲置办公楼及厂房对外出租,公司财务在收到租赁协议并审核协议合规性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租赁收入。公司内控核查时发现,业务部门在签署租赁协议时,个别协议存在签署补充协议情况,且限制了租赁协议的生效条件,导致相关租赁收入确认出现会计差错,公司因此对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19年6月,张方浔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China Yuanda Real Estate Group Limited(中文名称: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房地产”)99%股权,以及重庆博林特持有的远大房地产1%股权,共计远大房地产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38.26万元。根据与张方浔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远大房地产应付公司全部借款合计人民币44,258,055.00元,远大房地产应将位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Kileleshwa区Lalucia court项目剩余未出售的80套房屋出售后,房屋销售款优先归还上述借款,最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与公司往来款。

  截至本报告日,远大房地产公司已全部归还公司往来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2021年9月,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BRILLIANT 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向公司支付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09.06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26.22澳元,上述款项共计12,439,535.28 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000澳元(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给予个人担保),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已收到,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79,600澳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3、2022年9月,公司将持有的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林特”)的100%股权,以21,4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前海巴迪国际激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巴迪”),根据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其中现金支付12,260.00万元,剩余价款在各自债权债务在等额范围内作转让并相应抵减。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前海巴迪现金支付的全部收购价款12,260.00万元,本次出售重庆博林特100%股权交易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2022年9月3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4、2022年12月,公司拟与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力食品”)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合同”),黑龙江春力食品有限公司拟购买公司持有的哈尔滨博林特100%股权,经双方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收购价格2,100.00万元(根据协商拟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补充协议》的约定,协定股权收购价款为2,192.90万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哈尔滨博林特持有的对公司92.90万元债权进行冲抵协定股权收购价款,冲抵后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2,100.00万元)。

  目前,该交易正在洽谈中,公司会及时关注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第四节”,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适当,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审计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3]0014号)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397,541.92元,加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40,119,950.3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1,277,591.58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津贴标准为:(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和为公司经营提供支持的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和参与经营的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与津贴,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2)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14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年度奖金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相关。公司可遵循《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发展环境、行业发展水平的变化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王延邦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议案》;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房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部分闲置房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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