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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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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

  注: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19亿元。

  2、担保额度调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调剂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姚志杰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张玲莉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11室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主营业务: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担保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钱志明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1588号29号楼4、5层(城铁惠山站区)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0%,无锡中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含手机、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租赁服务;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及时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2、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其拓展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21,852.0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2%。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5,013.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5%。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15,013.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5%;对外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总金额为170,000.00万元(涵盖在上述415,025.37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1%。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7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1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性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是一家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其主营业务。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现申请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做如下授权:

  网商融担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6.0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向网商融担公司外部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通过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审以及网商融担公司担保审核的小微客户的债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网商融担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等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对被担保人向网商融担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小微,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分析为核心工具,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在小微客户风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使其可以与外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为优质小微客户增信从而降低小微客户融资难度,既提升公司服务小微商户的能力,又同时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网商融担公司有着科学的风控体系,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明确限制单笔担保的金额上限和融资期限,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网商融担公司风控体系健全,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权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21,852.0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2%。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5,013.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5%。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15,013.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05%;对外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总金额为170,000.00万元(涵盖在上述415,025.37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1%。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7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5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1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期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执行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1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素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受聘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1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和“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741,793.79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7,889.44万元,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4,820.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63,005.57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项目建设周期内,由于突发的宏观环境变化影响,我国线下实体消费经济受到较大冲击,线下中小微商户经营难度较大。公司董事会立足长远发展,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主动放缓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2023年初,实体经济逐步恢复,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正稳步恢复。基于上述情况,经审慎决定,公司拟将“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和“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公司后续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及时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仅调整项目计划建设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决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及“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及“智能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及投资总额,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大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1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黄蓝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蓝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蓝菲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蓝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黄蓝菲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杨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晓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现将杨晓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电子邮箱:newlandzq@newland.com.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晓东,男,33岁,中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4年至今,先后在本公司品牌宣传部、证券部任职,现任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杨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0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7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8,297,378.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23,197,348.78元,扣除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红利253,274,478.7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1,625,491.82元。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拟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2年度审计相关费用(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305万元,审计费中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36.1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亿元(全部为原有担保事项的续期),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10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网商融担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6.0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十一、十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0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8,297,378.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23,197,348.78元,扣除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红利253,274,478.7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71,625,491.82元。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对该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文件要求,能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3-01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741,793.79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7,643.7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1,821.04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4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8,430.45万元,专户储蓄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3,390.5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2022年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245.71万元,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430.24万元,本年度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

  (3)年末余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7,889.44万元,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4,820.8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63,005.5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8月1日,经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9月26日,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14日,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设了账号为100011890970010002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月10日,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前期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中POS终端投入的实施方式从“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变更为“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及向外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1)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以及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

  公司将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在新大陆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大陆奋新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2)为使公司研发团队能专注于开发核心软件项目,降低软件开发工作的综合成本,促进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公司需将软件开发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软件研发机构完成,因此,公司将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的实施方式由自行开发变更为自行开发与外包开发。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均不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往年度置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9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3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017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3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54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4.00亿元。2022年2月23日,上述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正处于使用之中,募投项目建设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7,889.44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63,005.57万元(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8、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往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为2,134.14万元。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大额存单方式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储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账号均为银行作大额存单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该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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