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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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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3)第31026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7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一、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涉及内容:

  会计师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由于未能履行若干银行借款协议中的约定条款而触发了部分银行借款合同中的违约或交叉违约条款。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会对鸿达兴业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详见《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3)第310269号)

  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内容

  会计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强调事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详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70号)

  三、 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永拓出具的《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提请报表使用者关注,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不影响永拓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大型新材料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司,形成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模式,是专业化、 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现代化的知名企业。公司的主营产品及服务包括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PVC、改性 PVC、 PVC 建筑模板、PVC 医药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 PVC 材料、PVC 生态屋、PVC 抗菌材料、隔离板等 PVC 新材料;稀土储氢材 料、稀土热稳定剂、稀土催化剂、稀土助剂等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环保脱硫剂等环保产品,提供土壤治理、脱硫脱 硝等环境修复工程服务;生产销售口罩、PVC 抗菌材料、消毒液等防疫产品;提供塑料等大宗工业原材料现货电子交易、 综合物流服务及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 年 6 月 17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B 调整为 CCC,展望为负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 B 调整为 CCC。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2年度,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全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围绕“氯碱”、“氢能”双主业 协同发展的目标,在做好氯碱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业务,推动土壤修复、稀土应用等业务发展。 本期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氯碱产品、氢气、稀土新材料、 土壤调理剂为公司带来较好收益。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推动“制氢、储氢、储能、运氢及氢能应用”的氢能产业化发展,液氢工厂、加氢站运行稳定, 生产、销售氢气及相关产品,加快落实高压储氢瓶、固态储氢瓶、液氢储罐等产品的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了广东氢能研 究院,统筹氢能研发工作,加快氢能发展步伐。公司持续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 装备研究等氢能领域研究开发工作,同时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拟募集资金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 进一步提高氢气的生产能力。 本报告期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发展良好,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开发新产品,丰富土壤修复产品系列,在全 国各地开展土壤改良工作,大力发展土壤改良业务;另一方面,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被确定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 批检测实验室,有效推动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 此外,本期公司继续生产供应口罩、防护面罩、84 消毒液、含氯高效消毒液、稀土抗菌材料等防疫产品,为公司带 来较好经济效益。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实干创造未来”的企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氯碱和氢能双主业的发展模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奕丰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含董事津贴)604.45万元。扣除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领取的董事津贴4.8万元后,本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599.6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执行,绩效考核奖金根据高管人员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确定。此外,兼任董事的高管领取的董事津贴依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及其任职董事的期间确定并发放。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临2023-016)、《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临2023-015)。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3)第31026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70号)的专项说明。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010,252.4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47,378,533.23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000,779,47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4,206,230.26元。

  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资金周转情况、业绩成长性、外部市场环境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拟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2-01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 号)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量及公司与其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同意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23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审计职责,会议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3-022)。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奕丰、周灿伟、姚兵对本议案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18)。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元。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刊登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20年6月19日刊登的《关于鸿达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公司发行的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开始转股,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施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533,324,05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121,986,679股增加至3,122,037,848股。因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3,121,986,679元变更至3,122,037,848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开始转股,随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施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注:上述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0日收盘的股份总数。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以及《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3:00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4)。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薪酬(含董事津贴)604.45万元。扣除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领取的董事津贴4.8万元后,本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599.65万元。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执行,绩效考核奖金根据高管人员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确定。兼任董事的高管领取的董事津贴依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及其任职董事的期间确定并发放。公司2022年度高管薪酬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考核和发放,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高管薪酬是真实和合理的。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临2023-016)、《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临2023-015)。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010,252.4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47,378,533.23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000,779,474.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4,206,230.26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规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 2022年经营计划、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2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1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公司重点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度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工业盐等原辅材料、采购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租赁场地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55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18)。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促进公司发展,该等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 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以及《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鸿达兴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继续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债券代码:128085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于2019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上述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号)核准,2017年8月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共发行164,013,69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4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5,341,494.7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944,01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397,481.07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23-00009号)审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4,267,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6,78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1,3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15,459,24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23-00011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1、非公发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分别用于土壤修复项目、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刊登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27,678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04年9月18日,经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3年6月5日,经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非公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下属网点芳村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为土壤修复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装备”,为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年6月,鉴于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签署《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聘请一创投行担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保荐机构一创投行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棠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账户仅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保荐机构一创投行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发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发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非公发募集资金中,61,752.8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项目,23,781.35万元用于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3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22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159.94万元(融资贷款到期违约,法院进行司法划扣),以及本期向银行支付相关业务手续费、专户取得银行存款利息。除上述情况以外,本期本次非公发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2、可转债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中,227,678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用于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建设,以及本期向银行支付相关业务手续费、专户取得银行存款利息。除此以外,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截至该公告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4,835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发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附件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鸿达兴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经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预计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35,79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

  ■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2023年度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乌海化工、塑交所、中科装备,拟与关联方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盐湖镁钾”)、海外建筑、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兴业国际”)发生采购工业盐等原辅材料、采购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租赁场地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550万元,具体交易价格将参照同期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盐湖镁钾成立于2005年4月6日,法定代表人:田继,注册资本:46,000万元,住所: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库布镇哈达贺休园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低铁硫化碱、二甲基二硫、邻苯二胺、硫酸镁、碳酸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煤炭经营,肥料生产、销售。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43,610.46万元,净资产151,914.38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89.86万元,净利润-14,388.36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盐湖镁钾是公司董事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二)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外建筑成立于2008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刘进生,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西区世景苑小区2号楼A商业3层商铺01,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60.30万元,净资产823.72万元;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95万元,净利润-126.03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外建筑是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海外建筑从事建筑行业多年,有丰富经验的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经第三方检验能够达到行业规范要求,能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劳务服务。海外建筑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兴业国际成立于2004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郑楚英,注册资本:5,000万元,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荷景路33号自编2栋305房,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房屋租赁;会议服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02,587.55万元,净资产236,168.29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49万元,净利润-11,753.51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兴业国际是公司董事间接控制的法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原辅材料

  1、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拟向关联方盐湖镁钾采购工业盐等原辅材料,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接受劳务

  1、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装备拟接受关联方海外建筑提供建筑劳务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租赁办公场地、仓库

  1、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塑交所拟向关联方兴业国际租赁仓库,预计金额不超过55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和必要性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且上述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上述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长期从事上市公司证券服务业务;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6、基本介绍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

  7、投资者保护能力: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28085                证券简称:鸿达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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