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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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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7年3月2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2:该账户于2019年4月29日注销。

  注3:该账户原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263.19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注2: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注3: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于2019年11月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无结余资金。

  注4: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额已使用完毕,于2020年4月2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0.9元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注5: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设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孙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孙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 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孙公司按照拟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孙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国中水务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国中水务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公告编号:2023-01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有关《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一)非现场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2层

  邮政编码:201112

  联系人:张茜女士

  联系电话:021-62265371

  联系传真:021-62187072

  联系邮箱:zhangxi@interchina.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二、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7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23-00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580.73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35.27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6,569.51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204.78万元。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度,公司派专人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资管计划底层资产清算工作进行多次沟通。2022年度,公司合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本金及利息67,144万元。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累计收到资管计划分配本金及收益76,080万元, 其中包括本金70,000万元,收益6,080万元。截至目前,资管计划本金70,000万元已全部收回,累计收益6,080万元已收到,并与公司各期间确认的投资收益合计金额相一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已经消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以现场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23-00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310,900股,发行价格为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1,89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550,310.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342,009.1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24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2022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659.5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86,027.8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0,364.62万元,其中专项账户期末余额864.6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9,500万元;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263.19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17年3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6月10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364.62万元,其中专项账户余额为864.62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9,500万元(详见三、(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2018年1月1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于2017年3月2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注2:该账户于2019年4月29日注销。

  注3:该账户原为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7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263.19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注1: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注2: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变更于2021年11月17日注销。

  注3: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于2019年11月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无结余资金。

  注4:该账户因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额已使用完毕,于2020年4月21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0.9元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注5: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设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2022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2022年第231期(鑫和系列)已于2023年2月3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9,500万元,收到产品收益(含税)44.27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于2020年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号),汉中市政府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事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96.86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未向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3,193.47万元。

  (二)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资金转投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1。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1.75万元。因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选址原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原计划的8,001.7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较多募集资金,且近期当地政府亦无快速推进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的投入早日产生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6,736万元转投入到“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以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3,367.73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385.62万元(存储于公司总部和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含利息收入)。

  (三)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6。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公司处于整体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102.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用于专项存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此募集资金专户含结息收入102.24万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募集专户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102.24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募投项目终止时点,“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资金未使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国中水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94,339.23万元为本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其中包含应支付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2,105.03万元。即公司投入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中包含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中介机构费及信息披露费)2,105.03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102.24万元。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23-01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滚动不超过30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占用的自有资金滚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与理财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二、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以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中等风险及以下、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主,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3-01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为使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连续性,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并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关于续聘2022年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多年来该所一直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且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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