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3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琪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3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申请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授权公司管理层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申请广期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公司的规范管理水平。同时有利于公司将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交割厂库三者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次申请碳酸锂交割厂库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广期所审核通过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申请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3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3年4月2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0亿元。
致远锂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本次为致远锂业提供6亿元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6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致远锂业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72,570.8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方轶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无水硫酸钠、锂渣;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致远锂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致远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一)招商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主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被担保方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二)建设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被担保方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方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致远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23,406.59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34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广州期货交易所申请碳酸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资质,授权公司管理层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3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