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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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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房地产销售及租赁业务、体育业务。结合行业机遇、市场发展趋势、股东资源优势以及实际发展情况,公司以“打造国内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的标杆企业”为战略定位,将通过内部优化、运营提升和外部资源获取的发展策略,拓宽完善莱茵体育主营业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221,973.3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26%,营业成本161,384,585.1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65,043.4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61%。

  (一)公司房地产业务情况

  公司坚持调整业务结构,加速房地产存量库存去化,快速资金回笼。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为存量商铺、写字楼的销售及租赁,租售项目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上海。其中,莱茵达大厦、矩阵国际、莱茵之星等物业均处于杭州、南京核心区域,销售及租赁具有相对优势;莱茵知己、莱茵旺角、旺角大超以及南通、上海地区的零散商业物业,依托周边区域配套日益完善,租赁收益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丽水体育馆生活馆商铺位于丽水市体育中心,销售商铺于2022年11月9日取得售房许可,通过持续积极推进销售,报告期内实现部分销售。

  (二)体育业务的开展情况

  1、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与运营

  近年来,在国家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带动了各类康体运动业态和城市体育经济的升级发展,城市综合体所涵盖的业态,已经从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一体化服务发展到包括足球、篮球、网球、健身、体育教育培训等各类体育项目。未来,公司姜结合建设健康中国大战略及各级政府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发展要求,积极配合政府提升城市服务功能,通过购地自建、PPP、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的综合体项目主要有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和南京莱茵之星综合体项目。其中,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体育生活馆项目进入正式运营阶段,并按照控股子公司丽水体育与丽水市体育局签署的《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PPP项目合同》有序开展PPP考核及工程结算准备工作;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在与专业机构合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空间和运营内容,积极落实能耗管控,报告期内自营业务稳中微增,但培训租赁有所下降;南京莱茵之星综合体项目持续调整经营业态,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但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影响,经营业绩较预期有所下降。

  2、体育赛事

  公司致力于将赛事运营、体育营销、品牌传播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立足“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模式,打造优质丰富多元的赛事产品、提升赛事参与体验、放大赛事综合效应为核心目标,全力构建专业化的赛事运营体系,培育高水平、国际化的赛事运营管理团队。报告期内,公司为2022成都马拉松-科勒赞助提供了配套服务,积极筹备西岭雪山2022顶雪TOP show勇士挑战赛、杭州科勒家庭跑等赛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

  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公司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集团确保莱茵体育现有业务2019 年、2020 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莱茵体育。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800002 号),公司2020年度已实际发生亏损,在协议双方无法就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021年9月22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国际贸仲《DS20212141号股权转让争议案仲裁通知》((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78057号),国际贸仲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仲裁条款之约定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该仲裁案件已于2022年7月13日在国际贸仲开庭审理,2023年4月10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国际贸仲已根据申请人成都体投集团和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提交的书面意见、证据材料和庭审情况作出裁决:由莱茵达集团向公司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款项,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审议批准,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了责任保险,保险人为锦泰保险,保险费用为28万元,保险期限1年,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公司完成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四)公司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下属四级控股子公司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莱茵达场馆公司”)与关联方丽水市星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星球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798号丽水市体育中心内的莱茵体育生活馆部分物业出租给丽水星球公司,租赁面积为32,535平方米(租赁物业地上面积23,341平方米,地下面积9,194平方米),租赁期限9年(自2022年7月1日至2031年6月30日),总租金额约为7,668.06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批通过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体育场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五)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为剥离低效资产,及时收回投资,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茵达”)在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香港莱茵达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第四产权(www.dscq.com)公开披露。截至2022年1月28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共征集到莱茵达集团1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成交价为2,600万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情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目前,浙江莱茵达已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2,600万元及其代香港莱茵达向浙江莱茵达清偿的债务人民币556.53万元,并与莱茵达集团完成了香港莱茵达及其子公司公章、证照、财务资料、档案等管理权的转移,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下属子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下属控股三级公司洛克能源的债权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洛克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洛克能源进行破产清算。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洛克能源破产原因具备,并指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担任洛克能源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12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下属三级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此后,破产管理人负责洛克能源的内部事务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洛克能源的破产程序,包括处置相关资产和股权、追偿应收款项、债权债务认定等。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即洛克能源股东)已将相关债权申报材料递交破产管理人处,破产管理人尚未对浙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最终金额确认。证券代码:000558证券简称:莱茵体育公告编号:2023-01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2022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943,570.67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部分财务担保合同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年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④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债权投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⑤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债权投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⑥长期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1,077,868.80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865,701.87元,合计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9,943,570.67元,该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后,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已连续四年作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房地产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健,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燕,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曾参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廖利华,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公司提供服务。最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廖利华和项目合伙人黄健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燕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0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黄健、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利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结合中审众环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并参考2022年度审计费用,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118万元;若公司业务、资产规模或其它原因导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增加,具体增加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执照、诚信状况、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覃聚微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覃聚微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发出会议延期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15),《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3-016)。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65,043.4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444,966.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36,011,667.64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9,030,790.1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8)、《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覃聚微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2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至2023年5月1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三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2019年3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本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028-86026033,联系传真:028-8602603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2023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2023年5月19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发出会议延期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015),《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3-016)。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8)。

  三、备查文件

  (一)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谭洪涛王磊徐开娟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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