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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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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高端公共装饰为主业,立足大装饰,全面总承包,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装饰解决方案,主要承接剧院会场、图书馆、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业务涵盖装饰设计、施工、饰材研发生产三大领域。公司不断优化大装饰平台,构建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加大研发创新的力度,积极推动装配式研发和应用。在公司建筑装饰主业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着力发展职业教育第二产业。

  公司秉持“赶超世界一流装饰水平,成为世界著名品牌”的企业愿景,践行“一百个客户成为一百个朋友”的经营理念,走“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的发展路线,以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女士、赵庆祥先生、章成先生、池朝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亏损,故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亿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十、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年新先生、刘望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女士、赵庆祥先生、章成先生、池朝福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兴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七、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效解决了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740,062.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并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022年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

  二、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裁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一)募集资金专户签署情况

  根据201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512,350.88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201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线智能学习平台及教育网点建设项目”“职业教育云平台及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及教师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券商海通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洪涛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逐步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2016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2022年末,合伙人81人,注册会计师3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5人。

  2022年度实现收入总额31,60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348.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321.94万元。

  2022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1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54.25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2022年本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本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1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翔,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朗源股份有限公司(300175)和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600696)、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072)、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659)、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25)、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93)。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亚林,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有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25)。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2004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翔、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亚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董事兼总裁刘望先生、独立董事章成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苏毅先生和财务总监李中才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25-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披露情况:议案1至议案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7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3、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至议案7。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需要回避表决。

  6、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赵庆祥、章成、池朝福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会凭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其他符号无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0亿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37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5亿元。

  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全体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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