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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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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及动力总成的研发、制造、销售及金融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海马7X-E、海马7X和海马8S等,目标市场包括海外市场及国内重点区域市场。2022年度,公司产品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由2021年产销量近半数为合作生产的外部品牌产品,转变为2022年产销量全部为自有品牌产品,自有产品产销涨幅分别为43.53%和49.31%。

  在售产品方面。海马7X-E是海马汽车新能源转型阶段首款智能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510km;海马7X是国内第一款专注儿童安全并专为儿童打造的智能汽车,有着超大三排空间,轴距和车身均为同级最长;海马8S是一款紧凑型强动力智能SUV产品,是公司首款智能互联汽车产品。与此同时,为支持海外市场销售,公司其他在售产品包括海马S7、海马S5等型号产品。

  业务模式方面。公司汽车产品由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组织生产,分别由海南海马、海马销售、海南新能源销售及郑州新能源销售负责对外销售。国内市场,公司主要采取先款后货,即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汽车整车销售,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在C端市场,公司建立以“海岛心服务”为特色的海南原点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并持续全员营销活动。在B端市场,海马7X-E纯电动汽车深耕公务、租赁和行业大客户等市场,已取得一定成效。海外市场,公司不断开拓新的增长点,在传统中东市场销量逐步上升并确保合作稳健的同时,公司海马7X产品成功推向东南亚市场,获得非常好的市场反响。

  除上述业务外,2022年度,公司于海南自贸港重点布局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汽车生态体建设。该项目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方面。其中,上游方面:公司在海口基地建成了4.6兆瓦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投产全国首座水制氢高压加氢一体站,进而实现“光伏发电 →电解水制氢 → 氢燃料电池汽车试运营”的全产业链零碳排放产业试验模型。中游方面:公司坚定向绿色新能源汽车转型,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台70MPa氢燃料电池MPV已投入验证,续航里程可达800km。在此基础上,公司与氢能汽车领军企业达成战略合作,未来将搭载合作伙伴氢能动力系统,推出更加先进的氢能汽车产品。下游方面:2022年,公司旗下马邦出行公司投入运营,将持续投放各类新能源汽车开展绿色运营服务,依托上游的绿色能源供应和中游的绿色新能源汽车产品,实现真正的全岛绿色出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22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销资产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依法合规、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予以核销。

  本年度核销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依据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公司组织实施了2022年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清查核对,对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借款人及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诉诸法律后仍未能收回,因执行困难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公司采取各种措施仍未能收回的剩余债权,追回款项概率低且成本高;,债务人已注销或吊销,长期无业务往来,多次催收无果,确认无法收回,针对前述情况,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额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并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本次核销应付款项的主要原因是:因对方单位已注销、账龄较长且无人催收、已超过诉讼时效等,经多方确认无需支付,计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

  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算,公司2022年度核销应收款项390.06万元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期核销应付款项1,447.84万元,将增加 2022年度净利润1,428.48万元,增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7.00万元。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23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海马财务:指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3.海南新能源销售:指公司持股50%的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持良好金融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合作发展,本着“平等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公司持股50%的海南新能源销售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马财务拟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海南新能源销售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3.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十一届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忠春、卢国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南新能源销售是一家汽车销售企业,为公司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的海南地区总经销商。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国纲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67457225Y

  经营范围:海马品牌汽车(含小轿车)、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

  股东名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

  2.海南新能源销售基本财务数据

  海南新能源销售2022年营业收入为40,936.87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067.57万元;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2,644.11万元,负债总额为17,741.36万元,净资产为-15,097.26万元。

  3.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海南新能源销售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海南新能源销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经查询,海南新能源销售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一)结算承诺

  甲方同意将主要的结算业务通过乙方办理,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每日最高存款余额预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二)存款承诺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并参照同时期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同时承诺甲方对其存款有权随时支配。

  (三)信贷承诺

  乙方积极支持甲方经销商(包括甲方分公司)的经营,不断提高对甲方经销商(包括甲方分公司)买方信贷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支持甲方产品的销售,继续对甲方产品提供更好的消费信贷支持。乙方对甲方的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参照同时期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自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持股50%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该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结算,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海南新能源销售通过海马财务资金结算管理平台,不但可以提高海南新能源销售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得更优的金融服务;同时,海马财务也得以进一步扩大开展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业务。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5,889.1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海马财务与海南新能源销售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通过。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海南新能源销售与海马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公告编号:2023-24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能源销售”)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的关联法人(以下简称“关联方”,具体关联方名称详见“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之间存在相互提供产品、劳务的交易。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617.58万元。根据2022年实际发生情况并结合2023年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5,331.00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每日最高关联存款不超过20亿元,存款利率为0.3%至2.5%之间。

  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6亿元,贷款利率不超过6%。

  2023年度,预计对关联方授信不超过5亿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国纲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海马品牌汽车(含小轿车)、汽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汽车零部件、机械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

  住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开发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44.11万元,净资产为-15,097.2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40,936.87万元,净利润为-4,135.1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南新能源销售是本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公司董事在海南新能源销售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四)款规定,海南新能源销售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汽车产业投资;汽车及零配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改装;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租赁;机械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家用电器、农副土特产品的销售。

  住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3,326.78万元,净资产为229,738.7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852.83万元,净利润为703.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一)款规定,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海南海马会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会议中心、接待中心;建筑材料、装饰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的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住址:海口市秀华路2号一号楼东侧703房。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094.71万元,净资产为-4,972.6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665.63万元,净利润为-1,275.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马会馆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规定,海南海马会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树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5号百方广场23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7,685.18万元,净资产为92,047.4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04,358.86万元,净利润为-17,970.1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联营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将有效促进公司汽车产品销售,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高海马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运营能力,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交易对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意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19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景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卢国纲、覃铭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景柱、卢国纲、覃铭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25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周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12-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议案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和议案11涉及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相关内容,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216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8:00-12:00,13:15-18:15)。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瑞、黄巧莺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898-66822672

  联系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牛路2号

  5.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72,投票简称:海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2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胡建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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