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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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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新线科技及其子公司合并口径数据。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王京先生为新线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线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 北京爱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王京先生为北京爱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爱学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六) 履约能力分析说明

  上述各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房产租赁、劳务、购销产品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交易定价以市场化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和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是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存在阶段性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所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所投资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现金管理的决议等情况,对投资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投资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投资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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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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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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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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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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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上述各子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方信用情况: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第三方等共同协商确定,并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2023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情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4.0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4.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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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拟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买方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公司分级标准的核心经销商;

  2、客户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3、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4、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

  5、客户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买方、贷款银行或第三方等共同协商确定,并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3)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中心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开发客户资源,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且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措施以防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4.0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4.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如下:

  ■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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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邢修青先生,董事、总经理孙晓蔷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亮先生,财务总监谢芳女士、独立董事于长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1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1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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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邢修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提交的2022年度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东进先生、李晓维先生、于长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报告内容。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3,993,0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979,110.61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在2022年度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基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约14,57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邢修青、王京、张树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买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合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时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公司前期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文件的最新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本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2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5至议案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9至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于长江先生、李晓维先生、刘东进先生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赵红婵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合规。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3-01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本公司”、“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32,661.75万元(其中:2019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38,391.16万元,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人民币5,078.03万元;2020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40,493.80万元;2021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31,917.79万元;2022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6,780.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300.28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程光电”)、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爱学”)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为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2月

  编制单位: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1-12月

  编制单位: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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