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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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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基本情况

  本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72,549,066.16元,因客户回款转回坏账准备1,789,000.0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307,039.71元,因回款转回4,503.60元,综合形成信用减值损失175,062,602.2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基本情况

  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918,591.96元,转销88,187,015.39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9,376,294.32元,综合形成资产减值损失215,294,886.2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金额390,357,488.55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3.90亿元。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拟继续将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或“色连煤矿”)拟继续将“色连一号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将对委托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将色连一号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矿井”的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整体委托给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永集团”)运营管理;将“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所有设备(包括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等委托由北京华宇中选洁净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公司”)运营管理。色连煤矿与汇永集团、华宇公司分别签署矿井整体安全生产、选煤厂整体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合同。协议即将到期。

  色连矿井及选煤厂采用委托运营模式期间,色连煤矿与汇永集团、华宇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了矿井及选煤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降低了生产运营成本,保证了矿井及选煤厂正常运营。现色连煤矿拟继续将色连一号矿井和选煤厂委托给汇永集团、华宇公司运营并续签相关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东胜区罕台镇色连村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矿业投资;矿山设备销售;投资咨询、矿业信息咨询服务;煤炭销售。

  矿业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矿业公司股东情况: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

  2、交易对方情况

  (1)汇永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

  法定代表人: 鹿志发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煤矿建设管理;煤矿生产管理;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汇永集团股东情况:北京永烨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北京英劲泰和科技发展公司持股15%、北京汇永国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

  汇永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华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华宇中选洁净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斌

  注册资本:305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1月11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矿山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监理甲级;选煤及煤炭加工工程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煤炭行业的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维修机械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宇公司股东情况: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100%持股。

  华宇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类别为委托运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色连一号矿井及配套选煤厂。

  (二) 色连一号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基本情况

  矿业公司于2008年8月1日注册成立,配套建设相同规模选煤厂。矿业公司于2008年8月1日注册成立,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7 月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2019年9月7日取得竣工验收批复,2020年3完成生产要素公示。2022年9月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色连一号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复函》(内能煤运函〔2022〕1189号,同意色连一号煤矿生产能力由500万吨/年核增至800万吨/年。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色连一号煤矿矿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矿业公司在确保股东资产所有权不变、产权关系不变、矿业公司主体责任不变、拥有对重大事项决策权不变的原则下,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整体委托汇永集团实施管理,并与汇永集团续签色连一号煤矿矿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合同。

  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双方:发包方为矿业公司,承包方为汇永集团

  2、托管范围:矿业公司委托汇永集团对色连一号矿井井上、井下安全生产相关范围及区域内的全部资产、安全生产系统及汇永集团办公生活区域实施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含安装与回撤)、开拓掘进、工作面至溢流煤塔(含溢流煤塔)的煤流系统、辅助运输系统、矿井“一通三防”系统(含地面主扇、制氮、灌浆)、供水系统、压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上下)、地测、钻探、防治水、雨季三防、副井口管理和现场安全等管理工作,具体范围包括:采煤、掘进、主运输、辅助运输、一通三防、监测监控、地质测量及地质防治水、供电、给排水、供液、井下冬季供暖、安全及设施管理、技术管理等。

  3、托管方式:矿业公司委托汇永集团整体托管色连一号矿井。汇永集团对受矿业公司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色连一号矿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实施全权管理。矿业公司负责审批汇永集团提报的年度各项计划,并下达各项任务指标,汇永集团负责完成。

  4、托管单价组成

  托管单价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材料配件费用、托管范围内员工工资及福利附加费、巷道掘进费用、生产过程中设备修理费用、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费用、物业费用、车辆费用、税金、其它支出等。

  5、专项基金提取办法及使用范围

  汇永集团负责编制年度安全基金计划、维简费计划、大修计划,报矿业公司审批。其中安全基金、新增资产、设备购置、设备大修、井巷大修、设备更新、矿井开拓延伸相关工程费用及配套风水电管路线路和相关设施费用、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环境保护等费用、用于矿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塌陷区治理及补偿费用由矿业公司承担。

  6、计划指标确定基础、托管单价

  双方协商议定安全托管标准,原煤产量、掘进计划、煤质等生产指标,机电管理基础指标。原煤托管单价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若后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计量、考核、结算及支付方式

  双方以原煤产量进行计量,生产运营费用按月结算,托管费用=原煤结算量×综合单价(原煤托管单价),托管费用按月支付。

  8、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矿业公司拥有煤矿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煤矿经营权、拥有主体管理权,汇永集团对井上、井下托管范围内资产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前提下,双方对各自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

  9、安全及管理

  在托管运营期间,汇永集团对托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出现重特大事故,按事故追查结果及责任划分,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

  10、托管期限

  生产运营托管期限初步定为三年。在托管期内,各项托管计划指标一年一定。依据下一年度的生产条件,双方协商、测定下一年度各项托管计划指标,双方签字后执行。

  11、在托管期内,汇永集团不得将托管内容对外转包。

  (二)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整体安全生产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运营交由华宇公司负责,并与华宇公司签署选煤厂整体承包生产运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双方:发包方为矿业公司,承包方为华宇公司

  2、托管方式:矿业公司将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所有设备(包括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等整体运营全部交由华宇公司负责。

  3、托管范围:从落煤塔(不含落煤塔)以下开始至产品装车、矸石及煤泥外排为止、以及外来煤系统,该范围内的洗选生产组织、安全技术管理、设备维护修理、文明卫生等全部方面。

  4、生产运营承包期限

  色连一号煤矿选煤厂项目生产运营承包期初步定为三年。在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内,各项年度考核指标一年一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矿业公司负责根据原煤煤种、煤质和产品的销售情况,向华宇公司下达生产任务和质量控制指标,并对华宇公司进行考核;华宇公司负责组织管理和生产人员从事选煤厂的生产、管理、维修、服务工作,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双方约定各自权利和义务。

  6、托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托管费用=双方确认的结算量×综合单价;托管费用按月结算,按月支付。综合单价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若后续条件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安全生产委托管理考核

  双方对生产指标、指标考核、煤质指标、安全目标、机电管理指标、环保、节能指标进行约定。

  8、劳动定员及管理

  华宇公司应严格按照承诺的劳动力情况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确定选煤厂劳动定员。

  9、安全、环保及质量标准化管理

  安全责任界定:在托管期间,华宇公司对托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对于非华宇公司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由责任方负责。

  10、转包与分包

  本托管不得转包,华宇公司的部分工作分包时,必须征得矿业公司同意。

  (三)该事项由色连煤矿负责委托运营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在维护色连煤矿利益的前提下,经与汇永、华宇沟通协商,对委托运营协议中包括不限于托管单价、托管期限等具体条款予以修订、补充、完善。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矿业公司将矿井和选煤厂委托运营,通过引进具有煤矿管理先进理念及成功范例且具备专业资质的团队,建立合作管理关系,采用先进管理模式和生产工艺,保证安全生产,实现效益最大化,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实施矿井和选煤厂整体委托运营模式后,矿业公司预计可大幅降低成本;矿井和选煤厂委托运营期间,通过煤炭销售可以保证现金流,实现银行贷款置换并逐年归还欠款;可以逐步改进、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拓展煤炭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交易履行的风险分析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风险

  国家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出台相应的煤炭行业干预调控政策,将给矿业公司委托运营事项带来一定的政策性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影响矿业公司的业务经营。针对上述情况,交易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2、安全生产风险

  为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矿业公司将分别与汇永集团、华宇公司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井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证券简称:晋控煤业公告编号:2023-012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352-7010476   传真:0352-7011070

  邮政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新平旺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3,793,062.78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50,460,195.03元。公司在按上述标准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50,253,846.23元。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成本和股东诉求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3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3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1,054,431,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3-005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3-006号《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现提名雷永升先生、黄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新任职工监事,形成决议如下:根据《公司章程》,经民主选举同意赵志鹏、王智君、王蕾三位同志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监事候选人简历:

  雷永升,出生于1976年11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同煤集团审计部副部长,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黄美军,出生于1978年4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同煤集团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物流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务总监,现任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志鹏,出生于1989年4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王村煤业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现任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智君,出生于1975年6月,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塔山铁路分公司副总工程师,铁路运营有限公司矿山铁路分公司副经理,现任塔山铁路分公司经理。

  王蕾,出生于1986年9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央党校,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女工部部长、投资发展部科长,现任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非独立董事刘杰因个人原因未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董事会决议无异议。其已于4月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上述第1-5项、9、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1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忻州窑矿关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下属煤矿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忻州窑矿因资源枯竭拟关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忻州窑矿关停事项概述

  忻州窑矿是公司下属煤矿之一, 2019年忻州窑矿因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生产能力由230万t/a核减至60万t/a。截止2022年12月,忻州窑矿剩余工业储量8528.8万吨,根据忻州窑矿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14-3#以上煤层全部不可采,14-3#煤层可采储量为1148.2万吨,由于14-3#煤层可采区域断层密集,煤层赋存不稳定,无法布置综采工作面,矿井已无可布工作面。由于矿井资源枯竭,拟对忻州窑矿实施关闭退出,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办理后续关停退出手续。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忻州窑矿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忻州窑矿

  成立时间:2003年9月27日

  负责人:范世兴

  登记机关: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大同市矿区忻州窑街办公楼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修理;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矿区面积:15.9013km2,生产规模:60万t/a,开采矿种:煤,采矿证有效期:8年(自2022年6月24日至2030年6月24日),开采深度:由1190m至855m标高。

  忻州窑矿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三、忻州窑矿关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近年来忻州窑矿为持续亏损状态,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本次忻州窑矿关停整体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运行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关停忻州窑矿,将会导致固定资产等资产计提减值,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对忻州窑矿2021年底的固定资产进行了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对忻州窑矿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了6054万元减值准备。

  后续公司将积极妥善安置忻州窑矿相关人员,本着损失最小的原则处置煤矿相关资产,确保关停相关业务工作稳步推进。预计忻州窑矿关停将使公司在资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方面产生一定的损失,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处置将产生一定的收益。因此,忻州窑关停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9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继续将选煤厂委托运营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煤矿”)拟继续将选煤厂委托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大地选煤工程(大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运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塔山煤矿与大地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持续发生本公告内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6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将塔山白洞井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白洞矿业公司,租赁白洞矿业公司现有设备、设施,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矿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塔山煤矿与白洞矿业公司签署了相关租赁协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洗煤加工协议,期限不超过3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有效利用煤炭资源、提升煤炭产品质量,使煤炭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将塔山选煤厂委托给大地公司运营。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将选煤厂委托运营的议案》,有效期为3年。现塔山煤矿拟继续将选煤厂委托给大地公司运营。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塔山煤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地公司为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与大地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塔山煤矿基本情况

  名称: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住所: 大同市南郊区杨家窑村

  法定代表人: 王磊

  注册资本: 207,254万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与销售;选煤厂投资建设;副产品经营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塔山煤矿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大地选煤工程(大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大同市矿区

  法定代表人: 吴广明

  注册资本: 10,000,0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三)与塔山煤矿的关联关系

  塔山煤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大地公司为煤业集团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塔山煤矿将洗煤厂委托大地公司运行,大地公司生产运营的系统范围为:从原煤储煤场下给煤机至产品仓库区间的生产运营和管理。

  (二)定价政策

  生产运营费用按照洗出精煤量计算。生产运营费用由材料费、修理费、电力、工资和福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构成,其中材料费由介耗、絮凝剂、油脂、配件材料费用等构成。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塔山煤矿负责提供一切与生产有关的工厂、设备及设施等,负责给大地公司提供原料煤,每月向大地公司下达原煤入洗量、精煤回收率等各项生产任务指标。

  2、在承包运营期内,大地公司应确保洗煤厂的生产系统达到并保持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应严格按照塔山煤矿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生产运营范围内的洗煤厂设施进行使用,未经塔山煤矿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目的使设施超负荷运行或进行其他形式的不正常运行;必须定期对洗煤厂的全部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辅助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以及检修,并负责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购置和储备。

  (四)结算

  双方每月对原煤进行综合分析,按当月精煤的质量要求和约定的数量效率,计算出精煤产率作为结算依据;对每月选后产品进行综合分析,精煤、矸石的发热量、产率确定后,作为处罚、结算依据。结算时,塔山煤矿按照合同要求结合相关考核奖罚款项进行结算、支付。

  (五)其它

  1、原料煤质量检验取样点定在主厂房至入厂原煤缓冲仓的皮带上,精煤产品质量检验取样点在精煤皮带上,原料煤的煤样和精煤采制和化验工作由塔山煤矿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2、塔山煤矿向大地公司交付的入厂原料煤、大地公司向塔山煤矿交付的精煤产品须经双方分别指派的专人共同进行数量计量。

  (六)协议签署

  本事项由塔山煤矿法定代表人与大地公司签署相关生产运营协议,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追溯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塔山煤矿将洗煤厂发包运营,能实现由“以量取胜、靠规模盈利”转变为 “以质量占市场,降本增效”。洗选煤加工在煤炭产业链中承担着关键作用,塔山选煤厂的规模大,为了提升煤炭产品质量,需通过专业性很强的公司为其服务。大地公司是一家专业性很强的洗选加工单位,其资质、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大地公司承包塔山选煤厂的洗选运营加工,能有效利用煤炭资源,使产品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塔山煤矿将选煤厂委托大地公司运行,能提升选煤厂运行效益,降低运行成本;该项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该交易能有效提升塔山煤矿煤质,降低洗煤厂运营成本,提升塔山煤矿效益;该项关联交易生产运营费构成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塔山煤矿利益。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同忻煤矿32%

  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8日,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同忻煤矿32%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与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集团”)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现金收购了煤业集团持有的同忻煤矿32%股权(详见公司2020-034号公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系根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资产定价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本次交易交割日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则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若本次交易交割日晚于2020年12月31日,则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为2020年11月30日,业绩承诺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2020年、2021年、2022年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3,524.59万元、61,295.30万元、59,745.07万元(含本数)。同时,煤业集团承诺,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如果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完整会计年度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应当一次性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盈利预测补偿期届满,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以收益法评估的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实现净利润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经审,2020—2022年度标的公司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

  (实际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

  综上,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数完成业绩承诺,煤业集团无需进行业绩承诺补偿。《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同时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和业绩承诺方共同协商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会计年度之年度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总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就该等差额以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应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推进相关减值测试工作,待相关报告出具后进行专项审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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