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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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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唯亭街道九章路68号中锐具美大厦1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9、10、13、14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上述议案1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中锐大楼1楼。

  (二)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7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拓  王小翠

  联系电话:021-22192955

  电子邮件:ir@chiway.com.cn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邮编:200335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74; 投票简称:“中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附件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8日上午10:00,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钱志昂、朱永新、刘胜军、杨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裁朱亚辉向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刊登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712.15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1,058.83万元。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67,819.73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1,308.91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9,128.6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由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为简化审批手续,特提请股东大会做如下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审批2023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融资业务;

  (二)上述授权申请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与上述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非独立董事朱亚辉、孙伟厚、卞世军、罗田回避表决。

  2022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

  注1:统计口径为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含公司下属企业)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岗位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综合考虑其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评定,包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等。

  2、不在公司(含公司下属企业)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从其所任职单位领取薪酬,不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或监事津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钱志昂、朱永新、刘胜军回避表决。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如下:

  ■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工作范围,提议给予第六届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肯定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钱建蓉、贡明、罗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刊登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14:30在苏州市唯亭街道九章路68号中锐具美大厦17楼,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基于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8.45亿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3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15亿元。

  (二)因第三方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为子公司融资、授信或履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一)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

  注:1、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或被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上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当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该控股子公司运营决策时,因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该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前述要求可以适当豁免。

  3、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四村155号7-1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9.5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3600453A

  注册地点: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北路277号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注册地点:湖北省大冶市金港路5号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亚辉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600554582188F

  注册地点: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华佗大道1009号

  经营范围:铝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加工销售,制盖模具、机械设备销售,铝板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燃易爆物品);橡胶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亳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田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4日

  注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5656545623

  注册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聚源大道F00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85.71%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四川泸州丽鹏制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遵义锐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田

  成立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2MAALQBJ74H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高新区盈田工谷产业园25号厂房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材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研发、制造及销售;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纸制品、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遵义锐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厚

  成立时间:2020年05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1H2FL7J

  注册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厚

  成立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注册资本:9,869.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2MA6Y7GTN3M

  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东岳路政府广场东侧嘉阳国际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城乡规划咨询、苗木种植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9.49%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华阴市双华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伟厚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4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MA6DJJ0F8E

  注册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万家商场商业街2栋4楼3号、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施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荒山造林;石漠化治理)。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79.6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南通中锐创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25RGB736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8号楼4楼8408室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销售代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中锐创谷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7B9E9W6H

  成立日期:2021年9月9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509C室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贵宴(江苏)酒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P959X1H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3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楼2楼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贵宴(江苏)酒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母公司为子公司或第三方机构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子公司之间担保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债务或履约义务提供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履约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或履约需求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1.39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2%,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341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529亿元,均为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3年第一季度(1-3月)订单情况

  ■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5年9月,华宇园林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巴州政府”)签订了《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书》,工程总投资额约为55,000万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2021年2月,华宇园林与巴州政府、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项目SPV公司)签订了《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计划提前支付项目服务费,其中47,600万元项目服务费已到账。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经验收结算,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0,996.79万元。

  2、2017年1月10日,华宇园林与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项目投资框架意向协议书》,协议金额约为15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341.18万元,累计收到工程款485万元。

  3、2017年2月27日,华宇园林中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中标金额158,399.9万元。2021年1月,为解决工程款债务清偿事宜,华宇园林与西秀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还款协议。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华宇园林施工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实现营业收入107,653.94万元。

  4、2017年8月17日,华宇园林及联合体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约67,868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实现营业收入32,259.25万元,累计收到投资款及投资收益共计12,762万元。

  5、2018年1月9日,华宇园林中标“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投资约49,346.0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实现营业收入30,649.67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2023年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金额单位:亿元

  ■

  注:1、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91510131743600453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8,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贵宴樽酒业(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21年9月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7B9E9W6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公司住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注册资本:108,795.3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52640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对公司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系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提供的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精神相违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1.39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22%,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341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529亿元,均为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关联方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罗田先生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通川”)之间因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租赁、借款等事项形成日常性关联交易。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1、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销售产品、租赁、接受服务等事项(借款除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400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借款除外)发生额为901.93万元。

  2、预计2023年度中锐集团将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借款,年利率为7%,公司无相应担保。在预计额度内可循环适用,借款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末借款的应付本息余额为42,587.21万元。

  3、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成都海通川因采购原材料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00万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527.90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钱建蓉先生、贡明先生、罗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因销售产品、租赁、接受服务等事项(借款除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400万元。2023年初至4月28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9.88万元。

  2、预计2023年度中锐集团将继续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借款,年利率为7%,公司无相应担保。在预计额度内可循环适用。截至2023年4月28日,上述借款应付本息余额为41,153.26万元。

  3、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成都海通川因采购原材料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00万元。2023年初至4月28日关联交易发生额为124.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1、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单位:万元

  ■

  注:①因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包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③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

  金额单位:万元

  ■

  注:①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32、2022-033)。

  ②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①如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601、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697042M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教育产业投资,相关行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钱建蓉持有80%股权,贡明持有15%股权,田洪雷持有2.5%股权,茹雯燕持有2.5%股权。实际控制人:钱建蓉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锐集团资产总额为181.9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3.58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0.51亿元,净利润为2.38亿元。

  2、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北路277号

  企业类型: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北路277号

  法定代表人:罗伟嘉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6429807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喷涂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罗伟嘉持有90%股权,汤梦妮持有10%股权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海通川资产总额为232.85万元,净资产为213.6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34.12万元,净利润为31.24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锐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成都海通川系公司董事罗田先生亲属控制的公司,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说明

  经核查,中锐集团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成都海通川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商品定价原则:公司与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销售,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关联租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租赁房屋定价系参照其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楼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

  3、关联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融资成本及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认借款年利率为7%,该利率水平合理公允,且公司无相应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接受信息化、租车、餐饮、咨询等服务定价原则:公司接受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信息化、租车、餐饮、咨询等服务,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5、采购原材料定价原则:公司与成都海通川之间的关联采购,是交易各方通过市场竞争和综合比较的选择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同行业同类业务的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之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866.20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2.05%。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3,866.2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83,866.2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83,891.86万元。其中:

  (1) 本期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53,539.82万元。

  单位:万元

  ■

  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2)本期其他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44.56万元。

  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3)本期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30,327.65万元。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本期应收票据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68.95万元。

  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

  2、存货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77.75万元。

  3、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303.40万元。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独立董事同意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6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7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3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19万元。

  (8)上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003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2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酬共计1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

  2023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共计140万元。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提议事项如能促成将有利于公司开展再融资工作,保障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9,128.64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1,058.83万元,实收股本为108,795.3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形成的主要原因

  2022年度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计提应收款减值损失。近年来公司持续收缩园林生态业务,华宇园林前期在西南地区承接了大量PPP、BT等工程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应收款项,尤其是在贵州地区。由于贵州地区的财政偿付能力及偿付意愿较弱,公司相关项目回款存在较大信用风险,根据审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采用个别认定法对安顺、遵义等地区项目应收款计提了单项减值准备。2021年、2022年华宇园林根据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分别为2.24亿元、8.26亿元。

  三、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收缩园林生态业务,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

  公司已收缩园林生态业务,2022年该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仅为5.65%左右。近年来,公司重点加快了存量项目的收尾和结算,千方百计推进工程款回收。在国家要求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不得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大政策下,公司通过成立应收账款催收小组、上报国家工信部所属的清欠登记平台、法律诉讼等各种方式,全力推进工程款项的回收工作。

  (二)挖掘市场潜力,提升订单质量,全力实施降本提质增效

  公司主营业务包装科技持续发力,近两年营业收入保持连续增长。未来公司将继续夯实包装科技业务“基本盘”。主要措施有:

  1、外部市场方面:挖掘市场潜力,不断提升市场份额

  (1)不断深化合作,提升与各大酒企客户合作粘性,包括劲牌、泸州老窖、剑南春、古井贡、牛栏山、伊力特、江小白、舍得、蓝带啤酒、红星、兰陵等,不断拓展客户增量需求,努力获取优质核心订单供应份额。(2)努力开拓国内西南地区市场及东南亚、欧洲、非洲、南美洲等国外市场,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销售规模。公司顺利进入水井坊、云峰酒业(小糊涂仙)、光良、郎酒、董酒、茅台保健酒等客户的供应体系,2022年海外市场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内部管理方面:持续深耕细作,降本提质增效

  (1)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如二维码瓶盖及28、38口盖等的市场份额;(2)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升营运效能。主要举措如下:一是加强内部联动,提高统筹水平,成立市场、技术、质量、废品率、6S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子公司对标管理,通过实施均衡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提质增效。二是引进先进的智能化产线及设备,着力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三是根据公司未来布局进行管理革新,打造高效、精简的管理体系。根据不同板块业务特点,建立多层次激励机制,充分激发队伍活力和创造力,保障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完成。

  (三)夯实主业发展,完善产业布局

  公司将以“成为酒类包装及产业链科技创新引领者”为愿景,一方面聚焦酒类包装业务,继续在该领域进行深耕、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巩固并提高公司在国内外知名酒企的核心供应地位。同时,公司将持续探索进入酒类以外的饮料、保健品等新领域市场,进一步扩大包装科技业务的市场领域和市场空间。同时,公司在酒类包装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产业链上的业务延伸及纵向发展,开拓和创新新兴的蓝海新市场,持续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次,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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