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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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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进行述职。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末总股本787,791,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8,779,199.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公司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关联董事郑晓军先生、李永喜先生、芮冬阳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际)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等。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

  为解决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互相提供担保。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知识产权等。如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上述担保有效期,但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延至贷款到期或担保合同到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薪酬方案》

  董事李永喜、郑晓军、芮冬阳、姜新宇、吴文忠、曹承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津贴的确认及2023年独立董事薪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张德仁先生、独立董事邵希娟女士、独立董事彭说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永喜先生、郑晓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500万元投资广东巨风半导体有限公司,投后公司持有其0.9317%的股权。该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核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8为特别审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上述各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5.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20-83909222,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智光综合能源产业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0760

  4.会议联系人:曹承锋、邱保华

  联系电话:020-83909288、020-83909300

  联系邮箱:qiubh@gzzg.com.cn

  5. 会议费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9;投票简称:智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等)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止2023年5月16日15:00 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69智光电气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2023年5月    日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铠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了《关于监事2022年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

  回避表决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公司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对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铠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或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质押提供增信,有利于降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并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使用余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谨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84,615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25,822,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60033202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0,813.9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8,283.78万元,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为1,968.8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119.8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7.32万元,使用56,4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3,933.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累计1,976.1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56,44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0.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16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12日,公司与广东智光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五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12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8日公司与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广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87372324432)于本期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募集项目,将剩余募投资金投入到“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本报告附件2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变更前“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项目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3,417.77万元,截至变更日实际已使用2,890.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0,527.65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2,251.25万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变更前“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项目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03,417.77万元,截至变更日实际已使用2,890.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0,527.65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2,251.25万元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

  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78,762.61元,其中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4,461,271.72元,按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9,446,127.17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733,903,195.67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22年度现金股利76,983,140.10元,因处置子公司智光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追溯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230,900.4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11,704,299.6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末总股本787,791,9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8,779,199.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一)该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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