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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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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煤炭采掘及牛肉食品的经营。

  1、煤炭业务:

  煤炭产业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经营管理,主要业务是煤炭的采掘及销售。截至本报告期末,五九集团核定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其中:牙星分公司一号井和胜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各150万吨/年。产品销售半径约为600公里,主要客户位于蒙东及东北地区。

  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煤炭产品为长焰煤,主要用作发电、供热和化工原料。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生产模式采用综采综放开采工艺。

  @

  生产模式:五九集团现有两对在产矿井,采取以生产矿井为中心,其他部门为辅助的生产模式,物资采购、供电安全、机修加工、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全部以生产矿井的安全生产为主,以安全定产的管理模式,根据年初制定的生产计划进行辅助部门的计划下发及分解,以确保生产矿井的正常生产。

  销售模式:煤炭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直销模式中,直接面向下游发电、供热等企业进行销售。2021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抓紧开展2022年区内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内能煤运字[2021]935号)文件,要求煤炭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五九集团根据文件要求与发电供热用户签订了中长期合同。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对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进行了明确。目前,五九集团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执行中长期合同价格。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公司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巩固年”“精细管理提升年”两大目标,保安全、稳生产、控风险、强经营,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五九集团煤炭资源/储量的情况:胜利煤矿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2095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6930.08万吨,消耗资源储量2818.04万吨,压覆资源量1209.88万吨;牙星分公司一号井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5713.86万吨,保有资源量2361.22万吨,消耗资源储量3352.64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的矿产勘探活动,无相关勘探支出。

  2、牛肉食品业务:

  海外业务:公司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在乌拉圭收购了多家屠宰厂,以提高自身的产能和供应链能力,并开拓国际市场。本公司在乌拉圭拥有两个全资子公司22厂和177厂,一家参股公司224厂(2022年公司已支付收购224厂剩余50%股权的部分收购款,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完成股权交割),从事牛肉屠宰加工业务,并将海外牛肉进口到国内市场。因中国海关总署官网宣布暂停受理乌拉圭22厂自2021年9月30日启运的输华牛、羊肉产品进口申报,因22厂产品主要出口中国,受这一事件影响,22厂自2021年10月1日主动停产至2022年10月11日。177厂则在22厂停产期间特委托乌拉圭52厂代宰后进行分割,保持正常生产。

  国内业务:公司食品事业部统筹食品板块的采、销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阳为主体,继续依托乌拉圭自有工厂的产品供应,开展国内冻品牛羊肉分销的业务,业务模式锁单业务为主,敞口业务为辅。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实业,则在协助营销中心开展大贸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以解决餐饮行业痛点,降低食材及人工成本为出发点,为餐饮连锁及团膳等企业定制批量使用产品,同时尝试小包装产品推广。上海新大洲实业成立时间较短,因此上半年主要着手搭建团队、构建业务模式、设计产品体系、开拓渠道、优化供应链,具体的业务暂未开展,上海新大洲实业从下半年开始在积极的推进团膳、积分平台业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分为冷冻和冷鲜产品。包括去骨牛肉、带骨牛肉、小包装、牛副、羊肉等产品。产品用于西餐牛排、酱卤、炖煮、烧烤、火锅及休闲零食,餐饮烧烤,餐饮炖煮,火锅食材。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牛羊采购-屠宰-排酸-分割-速冻-冷藏-装车-发货。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牛、羊肉产品是优质动物蛋白的重要来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优质牛、羊肉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从世界各国的牛、羊肉产品消费情况来看,牛、羊肉产品的消费主要是受人口增长、家庭收入增长、城市化进程以及饮食习惯等四大因素的影响,而这正是中国消费升级的主要驱动力量。目前,北美、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牛、羊肉产品的消费整体增长趋缓,而中国市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膳食结构的调整,总体需求量正在快速增长,这将推动公司牛、羊肉业务的增长。

  报告期内商标权属纠纷、食品质量问题、食品安全事故:无。

  品牌运营情况

  为了能更好的推广小包装产品,上海新大洲实业直接引用乌拉圭工厂一直使用的Rondatel品牌做为国内小包装产品的品牌,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已完成品牌Logo设计及商标注册。

  主要销售模式

  (1)国内销售:宁波恒阳全部为直销模式,所有产品贸易终端客群销售。上海新大洲实业主要推行的是餐饮行业的定制化产品,计划在团膳及积分平台领域进行深耕。

  ①大贸业务:宁波恒阳从国外自有工厂进口牛、羊肉产品,以锁单业务为主,自营敞口业务为辅的销售模式与国内主要牛肉批发市场的大型批发商签订销售协议,向其提供牛、羊产品。同时乌拉圭公司也会根据工厂的资金、生产情况,与主要客户确定未来几个月的销售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销售品种、销售单价、付款方式、付款账期、预计发货时间等事项,销售订单则分为中长期订单和零售订单等。

  ②餐饮定制化产品:以解决餐饮行业痛点,降低食材及人工成本为出发点,为餐饮连锁及团膳等企业定制批量使用产品,同时尝试小包装产品推广。

  (2)海外销售:近年来,借助乌拉圭工厂原有的渠道资源,乌拉圭工厂拥有一定量的乌拉圭、俄罗斯、巴西的客户群体。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和利润最大化,乌拉圭工厂生产的分割品一部分会直销给乌拉圭本地的经销商,另一部分会销售给价格更高的地区。

  (二)行业发展变化、市场竞争格局

  (1)煤炭行业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短期不会改变。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双碳政策大力推进,对煤炭行业带来革命性影响,能源结构调整成为大势所趋,煤炭生产结构优化,清洁能源替代加速,煤炭行业的发展方向必是进一步迈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安全智能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2年,煤炭供需仍整体处于紧平衡状态,为缓解下游行业用煤成本压力,增产保供成为2022年煤炭行业主基调。国家全年累计核准(含调整建设规模)新增产能6200万吨/年以上,推动进入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煤矿产能约9000万吨/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审核同意了147处先进产能煤矿,增加产能1.8亿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达45亿吨,比上年增长9%,增速比上年加快4.3个百分点。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发挥了煤炭市场“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

  (2)牛肉食品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发展、人口总量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饮食文化和膳食结构逐渐改善,健康饮食观念不断增强,牛肉作为高蛋白、低脂肪的健康肉食代表,需求量将持续增长、逐年攀升。但本土牛羊肉产量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尤其是牛肉方面,受饲养周期长、生产成本高、发展方式落后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依靠进口来填补国内巨大的需求缺口。除了对牛肉数量需求增加以外,居民对牛肉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者更加倾向于选择有质量认证标志和品牌的牛肉产品。总体来说,牛肉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持续良好的市场预期。

  根据必孚(中国)数据统计,尽管2022年中国市场面临消费萎靡、人民币贬值等诸多不利因素,中国大陆牛肉进口量依然维持强劲增长态势,累计进口牛肉269万吨,同比增长15.5%。这是自2011年开始连续增长的第12个年头,也是自2018年中国牛肉进口量首破百万吨级的第5年。2022年中国牛肉来源国主要格局与2021年基本一致,并未出现较大的排名变化。2022年,中国自巴西、阿根廷、乌拉圭、新西兰、澳大利亚和美国前6大来源国的牛肉进口量占比高达95%。

  (三)公司行业地位

  (1)煤炭行业

  五九集团在煤炭行业中是产销量较小的企业,但生产当地稀缺的长焰煤,发热值高于周边褐煤生产企业的煤炭产品,区域内具有一定市场和价格优势,在蒙东地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五九集团曾先后荣获“呼伦贝尔市十佳非公有制企业”“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工业项目突出贡献奖”“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质量诚信活动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等称号。牙星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特级矿井,胜利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一级矿井;五九集团被评定为AAA-煤矿企业信用等级。

  (2)牛肉食品行业

  乌拉圭22厂2022年9月被恢复输华申报并于10月复产后,在公司资金短缺的背景下,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等因素进行了产量限制,复产后每周屠宰的数量在700头左右,在乌拉圭出口中国的屠宰企业中属于下游位置。而宁波恒阳、上海新大洲实业也受到资金短缺、乌拉圭两厂的供货不足及自身采购渠道有限等因素影响,其贸易、终端业务量都较小。

  22厂和177厂位于乌拉圭首都蒙得维附近,177厂距离蒙得维的亚海港仅十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对公司牛源采购具有战略意义,公司为乌拉圭牛肉协会会员,为公司在乌拉圭开展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公司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具有向俄罗斯、香港地区、南美、中东、北非等市场进行销售的资质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公司业绩实现减亏,得益于煤炭主业盈利的增加及能源产业大环境的改善,公司煤炭产业在生产安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创出历史最好水平。食品产业仍为亏损,但随着22厂复产、224厂交接及产品线调整,公司面貌发生了很多好的变化。目前公司总体运行平稳,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内部经营环境不断优化,消除了“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681.63万元,同比增加10.89%,主要原因为受国内煤炭价格上涨利好影响,煤炭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增长;净利润为亏损3,767.90万元,较上年度减亏74.45%,净利润减亏的主要原因是煤炭产业贡献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7,483.19万元,较年初增加6.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五九集团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968.47万元,较年初减少9.17%,减少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净利润亏损所致。

  (一)煤炭业务

  本报告期,经营煤炭业务的五九集团全面落实“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巩固年”、“经营管理提升年”两大目标,坚定发展信心,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生产安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利税贡献创历史最好水平,整体工作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累计生产原煤272.85万吨,销售原煤260.48万吨。产销量受第三季度矿井工作面搬家影响,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62%和7.99%,但因本报告期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47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76%;实现净利润31,175.60万元,同比增加178.79%,向本公司贡献利润15,899.56万元。

  (二)牛肉业务

  公司牛肉业务由于自2021年10月起乌拉圭22厂被暂停输华牛肉,该厂产品主要出口中国,导致停产一年,直到2022年10月才逐步恢复生产,影响了全年产销量。加之受外部环境影响、资金不足等,限制了业务规模。食品产业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93.20万元,同比减少29.77%;贡献净利润-10,645.08万元,同比增亏28.07%。

  由于年内22厂大部分时间处于停产状态,177厂以委托其他乌拉圭工厂代宰开展业务。2022年度乌拉圭子公司共屠宰牛7092头,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减少19.86%;亏损7,696.61万元,同比增亏3,154.50万元。除停产原因外,还受到处理库存和退运货物因素影响,及乌拉圭活牛采购价格上涨等,造成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导致经营亏损。

  国内连接的牛肉业务受到联动影响,宁波恒阳业务量大幅减少。新组建的上海新大洲实业主要开展了团膳业务、小包装业务,并尝试通过积分平台、直播带货进行营销,开展业务的时间较短。国内公司本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6.98万元,亏损1,890.04万元,亏损主要为财务费用所致。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业务总结和2023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193,561.17元,按《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139,035.01元。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不进行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96,139,035.01元结转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分别对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有关本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的全文及正文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正文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本报告具体内容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相关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报告》。(有关本计划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见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业务总结和2022年事业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母公司仍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对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监事会决定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公告编号:临2023-02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193,561.17元,按《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139,035.01元。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不进行分红派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96,139,035.01元结转下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022年度母公司仍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资金仍较为紧张,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公告编号:临2023-02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时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上述准则解释15号、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第(2)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之(五)项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

  因存在以前年度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之第(二)项“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及第(七)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年4月2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 002150号)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1401号),并同步出具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3] 0011403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1402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 000212号)。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681.63万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122,094.23万元),实现净利润11,438.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7.9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6,968.47万元。《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出具审计报告涉及的关于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已消除,关于强调事项段落涉及事项已部分消除,公司已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为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向蔡来寅借款70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上述交易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嫌伪造公章,违规担保。有关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19-046)。本案于2022年3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对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尚衡冠通追偿;本公司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2-022)。基于此判决及公司2021年4月与大股东签订的协议(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支持公司解决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1-034)),若未来公司就此案实质性履行了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部分将根据大股东的承诺以协议方式转至大连和升,由大连和升承担后与尚衡冠通进行解决。2023年4月20日大连和升与本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大股东大连和升转入的11,228,757美元,双方约定以多退少补方式由大连和升代替本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本公司未来不实际负担赔偿责任方式加以解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二)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 至第(八)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第 9.8.1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度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 002150号)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1401号);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1402号);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3] 0011403号)。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就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5月23日(9:30~11:30,13:30~15:30);

  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3年5月23日15:3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邮政编码:201103

  联系电话:(021)61050111

  传    真:(021)61050136

  电子邮箱:wangyan@sundiro.com

  2.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71”,投票简称为“大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名称(自然人签名/法人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下述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

  说明:1.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授权委托人可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给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非累积投票提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多选,否则视为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公告编号:临2023-02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公司对截至2022年末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进行了信用风险测试,判断存在信用减值风险。公司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等科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25,910.97元,具体明细如下:

  信用减值损失明细表(单位:元)

  ■

  (二)公司对资产负债表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1,429,288.57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单位:元)

  ■

  (三)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

  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25,910.97元。

  2、存货减值依据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期,公司经过测试,计提存货减值损失3,605,246.79元。

  3、固定资产减值依据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期公司对乌拉圭22厂及177厂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年度公司依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经营性长期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436号),因此对乌拉圭22厂及177厂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12,141,064.64 元。

  本期,公司经过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5,050,422.44元。

  4、在建工程减值依据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本期,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2,773,619.34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4,055,199.54元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29,438.64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629,438.64元。

  三、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 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长期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436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定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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