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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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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22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季平均发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向其发放董事津贴,其中廖木枝董事津贴为19.6万元/年(税前)、钟木添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监事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效益奖金三部分,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和效益奖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业绩实现情况及本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贡献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参照了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22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述融资具体授信额度,以及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担保方式、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内由公司、相关子公司及贷款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贷款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良好,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该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107,679.5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98%。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22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中的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AU(T+D)延期交易或黄金期货交易等套期保值工具,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库存黄金存货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存货中黄金存货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或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等套期保值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黄金存货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库存黄金存货总量。

  四、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黄金存货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针对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存货库存量为基础,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黄金存货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足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足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多数套期工具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是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22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业务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现有资产及负债。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增加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投机套利的交易行为。公司已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22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单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现金管理,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批准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及2022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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