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778 公司简称:晶科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209,248,386.27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811,630.45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883,41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28,909,219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4,793,819.3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我国光伏行业成果丰硕,实现了多项新突破
根据国家能源局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87.41GW,同比增长60%,再创历史新高,成为新增装机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电源类型。光伏发电总装机突破3.9亿千瓦,仅次于火电、水电,成为装机规模第三大电源。光伏年发电量达到4,250亿千瓦时,新增发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约占全部新增发电量的30%,可再生能源替代效果日益明显,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力支撑。此外,光伏产品出口首次突破500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80%,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一大亮点,在稳投资、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供应链价格大幅波动给光伏企业经营管理带来巨大挑战和考验
在终端需求旺盛、硅料产能供给增幅有限以及叠加能耗双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自2022年年初开始,光伏产业链各主要环节纷纷掀起涨价潮,硅料价格不断攀升,涨幅超过40%;2022年年底,供需矛盾缓解叠加需求淡季,各环节价格出现大幅回落,随后各环节价格又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2022年供应链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贯穿整个产业链,促使企业主动加强市场研判能力,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
(三)新型储能发展迅速
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零碳”或“碳中和”气候目标,而储能是支撑光伏等新能源大规模应用来推动碳中和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在多方推动下,我国新型储能产业蓬勃发展,装机规模不断提升。随着政策执行、成本下降和技术改进,预计新型储能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而新型储能也将更能满足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的电力储能需求。2022年全球及国内新型储能新增装机约为32GW、7GW,创历史新高。
(四)光伏行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这是继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中央层面在新能源领域出台的又一部重要政策性文件,为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随后,九部门首次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为行业发展提供规划引导、稳定预期、形成部门合力的积极作用。同时,继续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组织开展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和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成为促进行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与重要抓手。2022年12月,国家能源局在广泛征求行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发布新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主动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既促进发展,打通堵点难点,又规范秩序,推动良性发展。此外,聚焦产业链失衡问题,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五)集中式、工商业分布式、户用分布式光伏呈三足鼎立局面
根据国家能源局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87.41GW,按电站类型分布如下: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36.29GW,占比41.5%;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5.86GW,占比29.6%;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5.25GW,占比28.9%。分布式光伏年成为新增光伏装机的首要力量,并呈现集中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户用分布式光伏“三分天下”的新格局。其中,相较2021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同比增长236%,增幅最大。
(六)新能源用地面临严峻的挑战
2022年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文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对光伏用地限制进一步加大,客观上提升了光伏开发商项目落地难度,用地问题已经成为行业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转让。公司通过开发、投建各类光伏电站,为用户提供清洁能源,并从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采用“全额上网”的售电模式,所发电量全部销售给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售电模式,其中“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的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屋顶资源业主,剩余电量出售给电网公司,“全额上网”模式下的发电量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在光伏电站运营业务下,公司同时对外承接光伏电站运维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智能、精准的电站运维服务,有效提升光伏系统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满足客户需求,获取运维服务收入。公司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流程图如下:
■
光伏电站EPC业务,主要包括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商提供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电站运营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等。公司EPC业务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和以开发带动EPC两种模式获取EPC订单,为客户提供涵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整套设备采购供应以及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流程图如下:
■
此外,为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的经验优势,公司扩大后端资产服务和运维业务,延伸开展购售电、绿证业务以及储能项目的投资运营业务,并积极探索碳交易、虚拟电厂、微电网、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氢能等新兴业务机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全球正处于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世界各国对于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光伏市场持续蓬勃发展。从国内来看,在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浪潮中,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不断攀升,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行业发展呈逐年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受到供应链价格大幅波动、光伏用地限制加大等市场与政策影响,光伏发电行业面临的严峻挑战正在影响着行业的发展态势。
2022年,在坚持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下,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产品化的发展理念,不断克服各类挑战带来的风险,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在保持自身开发优势的前提下,有力地保障了光伏电站的建设进度和新增并网规模目标,推进了集中式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户用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等多样化电站的装机并网,截至2022年末,公司电站管理规模合计达到5.7GW,其中自持电站装机容量达到3.6GW,对外代维电站装机容量达到2.1GW。同时,公司以利润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对外代维电站结构,积极探索储能、售电等综合能源服务,并持续稳固海外业务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6亿元,同比下降15.16%,主要系2022年组件价格持续高位,公司持续推进“精工程”战略,EPC业务产值有所降低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9亿元,同比下降36.06%,主要是受公司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毛利下降、电站资产交易及政府补助减少等因素综合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告编号:2023-04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1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74.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93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2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0.07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883,411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28,909,219股后剩余3,541,974,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93,819.3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将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对公司的贡献,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独立董事按每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的固定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综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考评情况等因素确定,其中个人考评根据公司内部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全局观念等方面进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在2023年度结束后最终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发放的薪酬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融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股票规模、调整购买价格、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或减少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修改归属期设置规则、制定并修改持股份额归属业绩要求、变更本次持股计划取得标的股票的方式或认购价格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及资金账户的相关手续及股票购买、出售、过户、锁定、解锁和分配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等,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考核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修改或终止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配合实施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截至2022年7月27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事宜,共回购股份28,909,219股,使用资金总额19,905.4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唐逢源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董事会本次重新审议了浙江海宁6.33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浙江海宁5.98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和安徽滁州10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并同意继续执行上述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与综合节能改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下属公司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为其生产线的供热系统提供综合节能改造服务。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与晶科能源签署《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双方根据各项目情况,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并推进项目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以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该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公司原计划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推进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沙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由于工程总包价格、项目融资成本均较预估金额有所增加,同意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原先预估的2.09亿美元调整至2.27亿美元。鉴于市场情况变化,若引入第三方投资人后再推进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则可能因商务谈判时间等耽误项目整体进程,进而增加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为确保沙特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以自行投资的方式推进沙特项目建设。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未来寻找合适的第三方合作或转让股权,并全权办理与沙特项目投资建设相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原计划对外转让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晶科”)和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品和”)100%股权。由于鄱阳晶科的银行债务解决方案未获得金融机构同意,考虑公司目前债务结构优化、鄱阳晶科和宜兴品和发电收益情况较佳等情况,公司拟终止鄱阳晶科、宜兴品和的股权转让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共计88,421.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晶科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9日(周四)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晶科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晶科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9日(周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13、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
14、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16、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告编号:2023-06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会对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注: 上述影响数据尚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告编号:2023-05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获得了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0.07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883,411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28,909,219股后剩余3,541,974,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93,819.34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不在公司领薪,其他监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和确定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肖嬿珺女士、张金龙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肖嬿珺女士、张金龙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新审议售电合同主要是基于公司分布式电站业务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有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继续执行相关售电服务合同,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加强节能改造项目合作。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曹海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处理的稳健、谨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共计88,421.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事宜,是公司根据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变更后的募投仍为公司光伏电站主营业务,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告编号:2023-05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209,248,386.27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811,630.45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股派送0.07元(含税)现金红利。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570,883,411股,扣除回购账户的股份28,909,219股后剩余3,541,974,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93,819.34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43,754,894.17元(不含交易费用),2022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8,548,713.51元,占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0.55%。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等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告编号:2023-05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拟签署的《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双方将以本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为上限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就具体合作事宜展开进一步商谈并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
鉴于公司以往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合作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取得了良好的发电收益,双方拟进一步深化合作,在晶科能源指定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为其指定生产线提供综合节能改造服务(以下简称“节能改造项目”),促进节能减排及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就上述合作事宜与晶科能源签署《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双方根据各项目情况,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并推进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签署《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并同意以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为上限推进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节能改造项目的合作期限分别为25年和5年,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彭剑锋先生和丁松良先生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是关于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节能改造项目与关联方发生的售电、综合节能改造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本协议的签订及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拓展综合节能改造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实际业务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亦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发表的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拓展综合节能改造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关联销售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所列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向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提供长期售电服务中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2021年2月6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3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8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015、2021-010、2021-091、2021-092、2021-124、2022-018、2022-122和2022-159)。截至2023年3月底,上述框架协议下11个项目已并网运营,剩余6个项目正在开工筹备或建设中、尚未并网运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3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预计本协议项下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1、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合作
公司在关联方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电站,电站所发电量优先出售给关联方使用,结算电价以项目所在地电网的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础给予一定折扣,售电期限25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节能改造项目合作
公司为关联方的生产线供热系统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并按约定费率向关联方收取综合节能改造服务费,服务期限5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节能改造项目采用“阶梯费率”方式收费,以项目所在地同时段供能热价为基础,项目年供能不足1,500万kwh,服务费率为38%;项目年供能超过1,500万kwh但不足2100万kwh的部分,服务费率为54%;项目年供能超过2,100万kwh的部分,服务费率为7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94799028G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为A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能源58.62%股份。
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1MA6PU57G3J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楚风苑小区东侧楚雄中小企业创业园二楼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的生产(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楚雄晶科能源100%股权。
楚雄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楚雄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9762G98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时间:2020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上饶晶科能源55.00%股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饶晶科能源45.00%股权。
上饶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上饶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90954553T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时间:2006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5,498.84144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35号)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浙江晶科能源100%股权。
浙江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浙江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5、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3MA7AMF7A68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时间:2021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高新区岩瑞新康村2020-U19号地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玉山晶科能源80.00%股权,玉山鼎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玉山晶科能源20%股权。
玉山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玉山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6、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2MA688G213B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10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四川晶科能源65.47%股权,乐山市五通桥区桥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四川晶科能源34.53%股权。
四川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四川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B7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