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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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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2年年度报告》及《龙腾光电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而作出,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日常经营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同时部分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处理。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充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36号文《关于同意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3,4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666,74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612,152.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054,595.47元,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6-0000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62,001,777.44元,其中以前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16,672,868.73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2年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为人民币45,328,908.7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6,947,181.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1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账户已全部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623,234.68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98,057.27元,合计使用人民币13,721,291.95元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5-000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腾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腾光电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6,947,181.97元,是该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所在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技术研发、制程升级改造、产能扩充优化等资金需求方面,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8,441,478.33元。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333,334.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39,035.8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8,441,478.33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333,33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增大,显示行业仍在新一轮调整中,同时受地缘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变化等影响,消费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直面变化与挑战,坚持以创新为根基、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品质为生命的发展理念,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积极抢抓市场机遇,力争稳健经营。

  公司所处的显示面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投资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研发及投资周期较长,要求企业具备很强的资金实力和持续投资能力,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加强前瞻性技术布局与产品技术开发,通过技术创新以实现产品领先,因此,公司需要持续投入以强化产品和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专注发展液晶显示面板,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成为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全方位方案解决专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经验积累,在中小尺寸面板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结合前述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目前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未来公司仍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扩大市场份额,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6,762,025.51元,同比减少26.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639,035.83元,同比减少72.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6,328,689.03元,同比减少75.19%。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改造与市场推广以保证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的阶段,公司提出此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和产能扩充优化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持续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技术研发、生产设备与产品制程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5G、物联网、大数据等快速发展的契机,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投入资金规划扩充新产能,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海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1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2022年度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1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电子”)、龙腾光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香港”)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拟为龙腾电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龙腾香港的日常经营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担保、采购担保、销售担保、质量担保等。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2、注册地点: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新巷路68号

  3、法定代表人:林世宏

  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屏(LCM模块)、液晶电视、平板显示器专用精密导光板、背光模组及灯管)以及电脑周边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以及电脑周边产品的检测及维修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配套产品的关键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数码产品的销售;新型显示技术开发、咨询、检验检测服务及技术转让;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以及电脑周边产品的开发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的租赁;自有厂房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龙腾光电持有其100%股份

  6、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龙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龙腾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龙腾光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9日

  2、注册地点: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10楼1003室

  3、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供应链管理、国际贸易

  4、股权结构:龙腾光电持有其100%股份

  5、主要财务数据:龙腾香港为新设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6、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7、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龙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龙腾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文件的签署,具体担保类型、方式、金额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7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实际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公司已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度为人民币67,7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0%及总资产的9.9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现金管理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严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共7,5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4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7,73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别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将影响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7,59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上述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腾光电”)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苏州市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4)。

  6、2022年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文进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7、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8、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了《龙腾光电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666,668.52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3.52-0.02=3.50元/股,首次授予价格由3.52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三、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8.00万股;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5-00005号),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故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960.9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8.96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3.52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同时部分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处理。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龙腾光电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和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龙腾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龙腾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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