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版权综合服务和商务信息用纸业务,版权综合服务业务为版权人提供确权、授权、维权、信息服务、资产管理、金融化等全面的版权服务,即从版权内容诞生到版权内容变现的全方位全价值链服务。商务信息用纸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以标签为主的商用定制产品,以复印纸、热敏纸为主的办公用纸产品、为国家彩票中心提供产品制造供应与服务、为客户提供防伪溯源的防伪标签业务。

  (二)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1、版权综合服务

  “版权家”版权综合服务平台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进行开发,利用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不可伪造、不可篡改、可溯源的特点,为权利人提供数字版权确权存证服务。

  “版权家”版权综合服务平台依托旗下针对数字版权的不同表现形式(如图片、文字、视频、音乐、软件、游戏等)的各子业务平台,完整记录作品在权利人、平台、用权人中授权/转授权/使用的全过程,并通过版权区块链联盟在节点社区中广播,可实现版权流转过程的全透明,在权利人和用权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方之间信息完全对称,有利于对版权内容的使用进行合理定价,并可根据相关智能合约的指令,由用权人通过平台向权利人进行自动化支付。

  “版权家”版权综合服务平台与旗下监测业务子公司强大的全网爬虫搜索技术和海量内容数据库相结合,能对已存证用户的数字版权进行“7*24”的不间断监测,通过AI自动比对全网内容与用户存证内容的相似性,对存在高度相似的内容实时固定证据并上链,同时将相关疑似侵权信息反馈至“版权家”平台,由平台提醒用户是否进行相关维权操作及采取何种方式维权,大幅提升权利人的维权效率,增加侵权人的侵权成本。

  2、商务信息用纸业务

  商务信息用纸为公司传统业务,公司经过20余年的耕耘与产品经验积累,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产品口碑及品牌效应,在与各大客户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开发新技术,通过一体化生产体系,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并提供多系列产品、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

  公司的防伪标签业务主要的产品范围为汽车润滑油标签、日化产品标签、酒水饮料标签、防伪标签等,公司持续引进了捷拉斯、欧米特、麦安迪、施潘德、惠普等全球领先的进口标签印刷机,目前公司已拥有8条印刷生产流水线,8台自动检验机等设备,在生产流程基础上开发了全新的ERP生产管理系统和智能质量管理系统,力争用更优的硬件、软件集成为客户提供标签的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公司也积极响应政府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通过节约生产办公能源消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生产资料回收再利用等方式,积极提升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水平。

  公司彩票印制业务多年为持续为多家福利彩票中心提供优质服务,无论在产品质量还是售后服务方面,公司都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公司是彩票印制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载于2023年4 月29日巨潮资讯网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海、江曙晖、苏伟斌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二、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51.3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57.79万元;2022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89,599.9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237.78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51.3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57.79万元;2022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89,599.9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237.78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年报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895,999,186.9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895,999,186.94元,实收股本为579,572,28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的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杰先生、黄清华女士、何少平先生和许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江曙晖女士、苏伟斌先生和黄雅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江曙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 月2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张杰先生,男,汉族,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总体设计专业,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法国ISTEC高等商学院博士在读。曾任中信国安实业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北京星华实业集团公司经理,1998 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本公司,2007 年起任本公司第一至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版权区块链联盟理事长;中国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联席理事长;厦门清华学梓经济促进会名誉会长、理事长,福建省闽商研究会监事长。

  截至目前,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493,494 股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为夫妻关系、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以外,张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4月2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向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张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对公司稳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公司已对上述违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运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黄清华女士,女,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集美轻工业学校,1998年进入公司,历任业务部负责人、总部运营总监、经营企划部总监等职务;2011年5月起任公司第二至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清华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清华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3、何少平先生,男,汉族,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会计系副书记,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厦门住宅建设集团公司审计部经理兼风险控制副总监。曾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至五届董事会董事。现担任厦门港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少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何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4、许志强先生,男,1974年1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1998年毕业于东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6年任厦门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07年至2011年4月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任高级经理、部门主任;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许志强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13,85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4月2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向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财务总监许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许志强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对公司稳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公司已对上述违规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江曙晖女士,女,中国国籍,1953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历任厦门化工机械厂财务部经理、厦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风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风险总监。曾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担任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起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曙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2、苏伟斌先生,男,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泉州市鲤城怡美包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在礼合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福建润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兼负责人、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苏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3、黄雅君女士,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执业律师近30年,原国际工商总局商标局就职,后创立联为知识产权服务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2014年加入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成为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管委会成员。

  黄雅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1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51.3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57.79万元;2022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89,599.9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237.78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51.3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457.79万元;2022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89,599.92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237.78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条件。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B716版)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