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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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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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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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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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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1)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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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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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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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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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3)第000348号),认为东方海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5、公司 2018-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后);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4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代行)赵玉山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1票。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对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涉嫌通过恶意计提以达到公司符合破产重整“资不抵债”法定条件以及符合退市加星的法定标准,从而达到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因《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涉及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时该报告提供时间过短,无法在短时间内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3)第000694号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629,302,311.08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4,905,386.5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96%;基本每股收益-2.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62,176.4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6.0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01,961,772.53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5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167,981,506.0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84.5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1票。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对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涉嫌通过恶意计提以达到公司符合破产重整“资不抵债”法定条件以及符合退市加星的法定标准,从而达到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故对该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存疑。同时该报告提供时间过短,无法在短时间内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2022年公司出现亏损,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为-4,088,094,707.08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6万元,公司董事、监事根据所任职务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报酬及津贴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上述方案发放2022年度董事、监事报酬及津贴。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继续发生和发现控股殷东资金占用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件。独立董事对公司缺少有效监督,未能勤勉尽职,乃至严重渎职。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定为18-24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制定的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上述方案发放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无法知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无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进行判断。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继续发生和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件。部分董事、高管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或领导责任。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继续发生和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件。公司至今未能明确违规操作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替控股股东承担担保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告知:“公司非常重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上述重大缺陷事项,公司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本人未能参与公司组织采取的措施,也无法判断其有效性。故对此项投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3)第000263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继续发生和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件。无法判断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故对此项投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3年7月1日起,继续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若上市公司再为第三方企业提供担保,增加上市公司的财务负担。

  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1票。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对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涉嫌通过恶意计提以达到公司符合破产重整“资不抵债”法定条件以及符合退市加星的法定标准,从而达到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因《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涉及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时该报告提供时间过短,无法在短时间内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告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本人未能参与公司组织采取的措施,也无法判断其有效性。故对此项投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年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88,094,707.08元,实收股本为756,350,00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对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涉嫌通过恶意计提以达到公司符合破产重整“资不抵债”法定条件以及符合退市加星的法定标准,从而达到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对公司未弥补亏损的实际金额无法判断。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将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2票,弃权票0票。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期初数据被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4月26日下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在无独立第三方报告的情形下,导致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确定。同时该报告提供时间过短,无法在短时间内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4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2022年公司出现亏损,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88,094,707.08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了一系列业务和内部管理制度,但相关制度并未得到有效地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违反《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然趋紧,且前期担保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董事会自2023年7月1日起为该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4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2022年

  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柴俊林先生、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公司董事柴俊林先生、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理由如下:

  董事柴俊林先生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财务情况严重恶化至资不抵债,公司经营与管理严重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对资金占用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涉嫌通过恶意计提以达到公司符合破产重整“资不抵债”法定条件以及符合退市加星的法定标准,从而达到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在2023年4月26日下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董事唐昊涞先生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

  因《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涉及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时该报告提供时间过短,无法在短时间内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二、董事会说明

  1、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所有材料。

  2、董事会已与董事柴俊林先生、唐昊涞先生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提供了相应的材料,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同时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3、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4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22号《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68,6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18年4月19日止,公司以上募集资金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审验。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566,788,767.40元,其中包含上市发行费用3,520,000.00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66,764,065.68元,其中重要支出项目包括: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9,646,4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2,654,692.45元、被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292,500,000.00元、被挪用15,334,000.00元、司法划扣金额6,108,150.9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701.7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8年4月26日,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华夏银行烟台莱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保荐机构就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发表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及保荐机构补充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25日,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冻结相关事项详见本报告“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9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对东方海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募投资金到位后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用于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支出合计62,654,692.45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

  2018年5月10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计金额4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475,222.22元。公司已全部赎回理财产品。

  (四)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加为“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向上述子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亦出具了《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增加其实缴注册资本事项。

  2018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2,000,000.00元、43,500,000.00元、46,500,000.00元,合计132,000,000.00元。2018年5月25日,对于银行存放的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东方海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北儿医院(烟台)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问题

  (1)东方海洋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2019)鲁02民初128号确定的义务,青岛中泰网络科技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2)东方海洋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2019)沪0104民初7638号确定的义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华夏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3)东方海洋因(2019)苏0117民初4959号票据追偿权纠纷,五台云海镁业有限公司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海洋仍处于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华夏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中信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以及烟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

  (二)募集资金专户划扣问题

  (1)东方海洋因(2018)鲁0613民初70号民间借款纠纷, 刘建新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78010100100534502)1,200,000.00元、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657000000716337)2,720,000.00元。

  (2)东方海洋因(2019)粤0304民初5791号合同纠纷,深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福田法院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601012900801356)1,886,277.90元。

  (3)东方海洋因(2019)皖0104民初1510号合同纠纷,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烟台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601050301421008480)292,413.09元。

  (4)东方海洋因(2019)鲁0613民初2482号合同纠纷,绿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东方海洋有关财产,划扣东方海洋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78010100100534502)9,460.00元。

  (三)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募集资金292,500,000.00元。

  (四)募集资金被公司挪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挪用募集资金15,334,000.00元。其中,11,390,000.00元募集资金通过第三方公司被转移至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于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3,944,000.00元募集资金仍被关联方天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截留,未归还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4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起,继续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山海食品担保余额为3,235.00万元。

  公司前期为该公司的提供的授信担保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建议,自2023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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