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结合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危废资源化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铜、金、银、钯等大宗商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铜、金、银、钯等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金、银、钯等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金、银、钯等金属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汇率及价格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因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
4.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存在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6.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7.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8.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于真实业务需求背景之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由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交易人员,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评估。财务人员随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交易纪录。当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措施。
4.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决策机构批准的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还将根据生产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对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交易业务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新环境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大宗商品价格等波动的风险的能力。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清新环境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务,包括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新环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清新环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通过投票表决,选举李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莉莉,女,出生于1977年6月,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住权。曾任西安电视台广告中心总经理助理,凤凰卫视欧洲台美洲台中国事务中心运营总监,清新环境品牌营销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李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公司于2021年3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9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1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74,499,997.1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以及未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增发登记费合计人民币889,102.8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号:511511010013000375543)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2:“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中”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012,281.08元。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详见附表1,原因系相关募投项目处于投资建设阶段,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2022年1-12月已归还24,865.00万元,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7,923,906.7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4,711,806.55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00.00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48,65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57,923,906.77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0.04%,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系相关募投项目处于投资建设阶段,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7,923,906.77元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在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2023年3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继续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判断,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末。
(七)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未来长期发展中可以整合公司各事业部的研发资源,推动整体研发能力提升。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可以实现监测、生产、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无。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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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中“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负数的原因系上年使用该账户存款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1.23万元,由于上年此资金也用于该项目,故此处为负数列示。
2、项目“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处于投资建设阶段,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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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未来长期发展中可以整合公司各事业部的研发资源,推动整体研发能力提升。
2、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可以实现监测、生产、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的战略发展方向,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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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于2023年3月2日获得深交所受理,于2023年3月9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于2023年4月20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落实,且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披露后相关申请文件还需要进一步更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向深交所申请中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待相关事项落实完毕和申请文件更新完善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已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
本次申请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七层703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李其林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所作的工作报告,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发展。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2,170,982.5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217,098.26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5,953,884.29元;加上2021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21,574,817.93元,减去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故截至2022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24,080,094.3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4,486,0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的调整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
采用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根据业务规模和实际需求,充分利益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及避险机制,规避外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业务风险。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业务规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7,885,000股股份登记上市,2022年11月21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880,000股股份登记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403,721,079股变更为1,434,486,079股,注册资本由1,403,721,079元变更为1,434,486,079元;以及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则体系的不断修订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XYZH/2023BJAA5F012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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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提案1至提案5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6至提案18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1至提案3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15至提案18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坤 张菁菁
电话号码: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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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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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2、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七层703会议室。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2,170,982.5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217,098.26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5,953,884.29元;加上2021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21,574,817.93元,减去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故截至2022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24,080,094.3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434,486,0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3,448,6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XYZH/2023BJAA5F0125)。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74,499,997.1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以及未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增发登记费合计人民币889,102.8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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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号:511511010013000375543)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2:“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中”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012,281.08元。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2022年1-12月已归还金额为24,865.00万元,公司已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42,039.88万元,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865.00万元,累计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792.39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万元)。其中“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使用金额10,222.07万元;“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使用金额9,355.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2,462.32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113.3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7,923,906.77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11,806.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2021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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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3:利息收入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累计实现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030,849.54元,用于募集项目的利息收入为1,012,281.08元,加上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1.00元,账户余额为18,569.4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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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诺投资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原因是上年使用该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01.23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未来长期发展中可以整合公司各事业部的研发资源,推动整体研发能力的提升。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可以实现监测、生产、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