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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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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款项、商誉、存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34,299.36万元,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利润影响,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46.82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做了合理性说明。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评估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3-01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融资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由公司关联方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集团”)、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将根据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每年向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结合市场担保费率水平,按照当年每笔实际担保金额的1.5%每年年终向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期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担保天数计算,预计每年担保费用不超过1,700万元,如金王王集团和金王运输共同向公司提供担保,按照该笔担保金额的1.5%支付担保费用,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自行协商担保费用分配比例。

  1、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⑴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龙潭路12号1066室

  注册资本:44000万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包装服务;办公设备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王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810,405.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4,455.1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0,952.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49.32万元。

  ⑵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2号楼2501户

  注册资本:4500万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5,014.24 万元,净资产 4,015.9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922.71万元,净利润 3.20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王运输持有公司21.41%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

  金王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金王运输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长陈索斌先生兼任金王集团董事长、金王运输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唐风杰先生兼任金王集团监事,公司董事姜颖女士同时兼任金王集团董事,公司董事杜心强先生同时兼任金王集团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的规定,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因日常融资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由公司关联方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根据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每年向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情况,结合市场担保费率水平,每年年终,按照当年每笔实际担保额的1.5%/年向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支付担保费用,担保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担保天数计算,预计每年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1,7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尚未签署协议,待每年年终确定实际担保额后,签署协议并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均需要提供担保,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可以减少审批周期,节省评级费和服务费,办理担保便捷,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了公司融资需求,担保费率参照市场行情,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关联方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担保费率参考市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关联方金王集团和金王运输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担保费率参考市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3-01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金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期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者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授权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具体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1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新的会计政策,不涉及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公司履行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0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8,571,226.3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2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857,122.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5,438,187.51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0,603,229.74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7,549,061.46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公司将投入资金用于仓储设施建设、产业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以及流动资金等项目,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19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3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邮储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浙商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北京银行青岛分行、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约为21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青岛金王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有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公司章程修正案: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最终变更结果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3-01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已经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3.提案5、提案6、提案8、提案9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议案5、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8,571,226.32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2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857,122.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5,438,187.51元,扣除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0,603,229.74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7,549,061.46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公司将投入资金用于仓储设施建设、产业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以及流动资金等项目,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3-01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2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92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9.94万元(含累计利息),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612.34万元(含累计利息)。

  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均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汇款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

  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转出后均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6年7月1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3-002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7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3,500.00万元,已于 2018年6月7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6月15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提前将尚未到期的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24日,公司将剩余的3,0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查阅2022年4月30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已按《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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