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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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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电商等业务。

  1、中成药制造业务

  目前公司拥有包括乳膏剂、软膏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溶液剂(外用)等18个剂型生产线,拥有丰富批准文号资源,独家产品25个,含麒麟丸、祛痹舒肩丸、心宝丸、心灵丸、通窍益心丸、参七脑康胶囊、丹田降脂丸、消炎癣湿药膏等多个国内独家品种和特色品种,形成太安堂药业特色品种大格局体系。

  主要药品品种及其用途如下:

  麒麟丸:补肾填精,益气养血。适用于肾虚精亏,血气不足,腰膝酸软,倦怠乏力,面色不华,男子精液清稀,阳萎早泄,女子月经不调。或男子不育症,女子不孕症见有上述症候者。

  心宝丸:温补心肾,益气助阳,活血通脉。用于治疗心肾阳虚,心脉瘀阻引起的慢性心功能不全:窦房结功能不全引起的心动过缓、病窦综合症及缺血性心脏病引起的心绞痛及心电图缺血性改变。

  心灵丸:活血化瘀,益气通脉,宁心安神。用于胸痹心痛, 心悸气短,头痛眩晕等症,以及心绞痛、心律失常及伴有高血压病者。

  长春宝口服液: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辅助治疗。

  丹田降脂丸:活血化瘀,健脾补肾,能降低血清脂质,改善微循环。用于高血脂症。

  千金茶:疏风解表,利湿和中。用于四季伤风感冒,中暑发热,腹痛身酸,呕吐泄泻。

  宝儿康散: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异常,精神困倦,睡眠不安,夜惊、夜啼等症。

  消炎癣湿药膏:杀菌、收湿、止痒。用于头癣、体癣、足癣、慢性湿疹、滋水搔痒、疥疮等。

  蛇脂参黄软膏:用于手足体股癣湿热蕴肤证,特别是婴幼儿湿疹的治疗。

  解毒烧伤软膏:用于各种烧、烫、灼伤,皮肤创伤及皮肤溃疡,糖尿病皮肤溃疡,褥疮,增生性或萎缩性瘢痕。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营销、产品、销售渠道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继续做好中成药药品的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持续拓展康爱多互联网医药电商业务,优化战略及经营布局。

  2、互联网医药电商业务

  公司子公司康爱多,一方面持续经营线上业务,依托互联网平台,广泛开展与互联网公司、医药工业企业、线下零售药店之间的合作业务;另一方面,康爱多亦积极进行创新布局,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医药服务。

  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30日,并于2011年5月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医药电商企业之一。康爱多以患者为中心、以慢病管理为核心,一方面,康爱多将整合医药工业企业、医院、互联网医疗、医生、药店、患者等产业链资源,构成新的医药+互联网生态圈,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康爱多积极进行创新布局,开展“互联网+医”业务,以患者的健康需求为抓手,打造以患者为中心、以数据为纽带的开放共享的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医药服务的大健康生态圈。

  行业基本情况:

  1、中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明确,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慢病患病率的不断上升促使医药需求持续增长,医疗卫生总支出持续增长,医药健康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受益于医药产业政策的相继落地,政策叠加效应显现,医药行业景气度回升, 高质量发展势头日趋明显,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鼓励医药创新研发,并提出发展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高端制剂生产技术,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重点推动创新药和中医药产业产业健健康发康发展。

  医药行业发展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总体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医药产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康中国建设、制造强国建设以及国家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将有助于医药产业发展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支持,创新转型和制造水平提升仍是医药企业努力的方向。

  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养生理念、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千禧一代茁壮成长,全社会的医疗大健康需求得到持续提升和不断细分。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4.2%,预计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人口老龄化将达到最高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接近30%。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和三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医药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和发展。

  报告期内,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多项促进中医药行业发展政策: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2022年3月3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设定了主要目标,即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提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等七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中医药行业地位;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并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为我国医疗保障、儿童医药、老年医药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的相关政策措施也持续推进: 2022年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进一步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2022年5月1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从信息化层面提出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发展战略和建设规划,促进国家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助力药品智慧监管能力提升;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2022年深化医改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2022年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印发《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征求意见,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总体来看,政策持续发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2、医药电商

  随着2020年3月发改委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 《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提到“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着力提高老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纵深发展等相关利好政策的出台,“互联网+药品流通”、“互联网+药学服务”等模式迎来重大机遇期,医保支付接入以及慢病全周期管理将成为未来医药电商发展的新趋势。

  慢病全周期管理服务,则是未来医药电商发展的另一个爆发点。数据显示,我国有多达4亿的慢性病患者,多数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以及定期复诊,对于医疗服务有较高需求。灼识咨询预计在2024年我国互联网慢病管理市场规模将增长到2177.10亿元。若按20%转化率计算,康爱多可切入市场规模达百亿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以现金交易方式向成都医云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47.35%的股权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和2022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等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等相关公告。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3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及审议事项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2年1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

  2、2022年2月15日第五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康爱多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2年2月18日第五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康爱多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2年6月15日第五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为康爱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2年8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2年12月31日第五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生产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以促进公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规范运作和效益提升为重点,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充分履行了监事的知情、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权益的行为,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2)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就重点问题向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进行问询,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结构合理,财务流程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重大信息发布前,相关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均履行登记备案程序。2022年,公司严格控制重大信息的知情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并向交易所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表,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822,306.85元人民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到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和公司未来经营的需要及公司资金支出计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运营及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预案。

  (三)监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周振,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北京文化、科林电气等上市公司,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6年。200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为10多家上市公司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以及IPO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含IPO):绿盟科技。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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