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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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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2                         公司简称:*ST宏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及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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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工业制造业务

  (1)光电线缆业务

  2022年以来,主要原材料铜、铝等大宗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导致企业原材料成本上涨过快,相关生产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企业无法正常开工生产,导致交货延期,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报告到2026年电线电缆行业总体需求规模接近1.8万亿元,行业存在巨大市场需求,电线电缆空间广阔。

  同时,行业竞争逐步从价格转向品牌、质量等企业核心要素。在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以及细分市场需求的升级下,品牌与质量逐渐成为行业内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因素。通过不断强化品牌效应、提升产品质量等方式,电线电缆企业将逐步摆脱价格竞争、参与到中高端市场竞争中。

  (2)打印机业务

  2022年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各种因素严重影响,部分区域生产和销售停滞较长时间,中小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政府及行业预算缩紧,市场需求继续下滑;电子发票的推行也导致市场需求下滑。

  随着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使用针打设备的输出内容将不断减少。企业主要利润来源以政府采购为主,政府采购需求下降,对企业盈利能力也带来巨大挑战。针式打印机产业受内外因素影响将面临新一轮的重新洗牌,随着金税四期的全面完成,渠道销售持续下滑;行业订单将成为各厂商的竞逐对象,定制化和差异化将决定行业竞争的归属。

  2、文化艺术品拍卖行业

  2022年,通货膨胀保持高位、局部冲突、能源危机与股市的波动,使全球经济充满不确定性。对于中国艺术市场而言,产生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明显,致使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仍处于举步维艰之境。2022年春季拍卖,大部分拍卖企业都推迟到七、八月份举行。而2022年秋拍,只有少数几家拍卖公司举办了秋拍,大部分企业都延期至2023年。

  2022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总成交额实际上收缩了34%,成交总额低于40亿美元(39亿美元)的门槛,为10多年来未有之事。在区域方面,中国长三角地区成交额跌幅最大,降幅超过65%。在品类方面,2022年春拍中,油画及当代艺术板块成交额占市场总额的32.17%,首次成为三大品类之首。(数据来源:雅昌艺术网)

  3、商业零售行业

  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3961亿元,下降0.4%。

  按零售业态分,2022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3.0%、3.7%、3.5%、0.2%,百货店下降9.3%。

  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42亿元,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6.1%、3.5%、5.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工业制造业务

  公司制造业务经营主体为上市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富通电科。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含通讯电缆和电力电缆)、光纤光缆、针式与微型等各类打印机以及办公设备周边产品的研发、制造等。其中光电缆制造产业相关产品被应用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电力各类重点工程、军工等多个领域。

  2、艺术品拍卖业务

  公司艺术品拍卖业务是公司于2017年1月完成收购的业务,该业务经营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匡时国际。匡时国际自设立以来专注于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主要以拍卖中国古代、近现代书画、瓷玉杂项、当代水墨、珠宝尚品、现当代油画、雕塑等艺术品为主。业务收入以买受人佣金及委托方佣金为主,同时存在少量拍卖品保险费收入及图录费收入。目前,匡时国际已经设立了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北京匡时国际拍卖(香港)有限公司。

  3、3C零售连锁业务

  报告期内,宏图三胞调整产品线,围绕3C、小家电为主;积极投身线上,以“轻资产”模式运营,发展加盟和分销渠道。

  4、金融服务业务

  经营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下支付。2019年下半年,天下支付《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天下支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开展剩余商户清算等合规工作。

  5、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主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源久,其经营范围为南京“宏图?上水园”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截至目前,剩余部分商铺、车位尚未售完。公司待完成 “宏图?上水园” 房地产项目销售后,将退出该业务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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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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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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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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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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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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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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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3亿元,同比下降18%;营业成本10.02亿元,同比下降20%;费用4.76亿元,同比下降7%;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4.37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详见公司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四)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4月20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公告编号:临2023-03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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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40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18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公司2017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涉及收入、成本、利润总额、负债等多个财务报表科目。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提交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对于《事先告知书》涉及内容,公司核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同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1.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包括“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未决诉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的存在性和完整性”。请公司结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核实2022年年度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如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请拟公司及时核实并披露更正公告,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你公司提交的公告显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核实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是否依法依规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请你公司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需要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如涉及,请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年度财务报告的更正调整,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与财务信息、退市事项等相关的重大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工作函》所述内容核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公告编号:临2023-03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2022年2月15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下达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实施预重整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4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和《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007)。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请公司债权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2年10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南京中院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103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号),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2017年至2021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其中,公司2020年及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194.96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4106.92%,该情形属于“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14)。法院裁定受理宏图三胞债权人对其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将导致公司丧失对宏图三胞的控制权,宏图三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宏图三胞破产清算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5、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6日已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6、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公告编号:临2023-02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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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状、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公告编号:临2023-02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图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相关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就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作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4、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   (下转B6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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