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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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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所出具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该专项说明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期已消除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0、《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已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和第9.8.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宜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所载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3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22,679.73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941,179.7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4,617,633.06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57%。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回报同时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2年公司实际情形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上年度末(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3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821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4万元

  上年度(2022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家

  上年度(2022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上年度(2022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128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06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史绍禹、杜凤利,相关情况如下:

  (1)史绍禹,永拓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执业。2011年11月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2)杜凤利,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执业。2011年11月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3)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4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6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后,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公司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2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执业道德,配合审计委员会完成年报审核工作,同时该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熟悉公司的经济业务,为保持公司年审项目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同意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审计委员会《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批准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116万元,并同意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6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满足《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交所将依据规则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公司申请能否获得上交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永拓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拓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永证审字(2023)第110027号)。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排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永拓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永证专字(2023)第310245号)。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排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上交所提交《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独立董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均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和第9.8.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上交所将依据规则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公司申请能否获得上交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7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准则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8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阅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

  1)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在保险期限内,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 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员范围;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宜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方案是为了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是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莆田悦华酒店(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北路延寿溪畔)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在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助登记。

  ■

  (五)登记时间:2023年5月23日 9:30-16: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七)联系人:股东大会登记咨询

  (八)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通讯方式:

  电话:021-22073131 传真:021-22073002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弄2号 邮编:200335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34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9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2.2.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4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保证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我们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汇总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以下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2023年1-3月未经审计实际交易金额:

  (一)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2023年1-3月未经审计实际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2023年预计交易总金额会随着商品交易价格和总量的变化而变化,此处为预计最高交易总额。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和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

  备注:1、以上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43%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是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股东。

  上述公司控制关系如下:

  ■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37,180万美元。经营范围主要是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轮胎及轮胎配件、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相关领域依法进行投资;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注册于新加坡,注册资本为30,000万新加坡元。投资范围除轮胎业务外,还经营机械、服装、食品和贸易等业务。

  2、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

  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隶属同一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主要是设计、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制品及相关产品;加工、销售轮胎原辅材料、橡胶工艺专业设备,并对售后产品提供技术服务。

  3、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

  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与本公司隶属同一控股股东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GITI Tire Global Trading Pte. Ltd.注册资本为200万新加坡元,经营范围主要是分销、进出口轮胎相关产品,以及提供服务。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零星商品等。在考虑效率、质量、成本等因素后,福建佳通可以选择通过关联方集中采购功能获取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其它商品采购为福建佳通因临时需要采购的零星商品,交易金额小,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

  2、固定资产采购: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可向关联方采购各类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和模具等,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3、销售货物: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向关联方销售轮胎、材料等零星商品。福建佳通可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销售产成品,并按双方协商确认的内部结算价执行,内部结算价的定价依据是产品市场价格扣除预计关联方为销售产品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利润。其他商品销售为福建佳通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售卖的零星商品,交易金额小,按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4、提供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销售网络托管和福建佳通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销售网络托管是指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收取的托管费。该等网络托管费为公司按照其运营、维护和发展销售网络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总金额,向委托方收取费用。

  5、销售固定资产:主要交易内容为销售设备、模具等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关联方因其技术和产品结构调整可使用该项固定资产并可提升本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的前提下,福建佳通可将相关设备和模具销售给关联方。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6、提供仓储租赁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将部分闲置仓库出租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由此提供相应的服务,租赁价格将以福建周边市场同等条件仓库租赁价格为参考,双方协商确定。仓储服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将闲置的自备车队出租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交易采用市场原则定价或者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定价。

  7、接受劳务:主要交易内容为福建佳通的信息服务费、技术使用费和售后服务及理赔费用。信息服务费主要为福建佳通将信息化服务内容如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硬件维护等服务外包给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该项交易将由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技术使用费主要为福建佳通根据因使用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附属子公司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佳通”)授权的研发技术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及相关服务费用。安徽佳通作为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的轮胎企业的研发中心,经自主研发或经授权拥有涉及轮胎生产的有关技术所有权或转授权,并且有权向福建佳通许可其使用上述轮胎生产的有关技术。技术使用费的计算按福建佳通使用安徽佳通技术而受益的产品销售收入乘以技术使用费费率。前述技术使用费费率将以福建佳通和安徽佳通双方认可的国内外知名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费率区间为参考,经福建佳通和安徽佳通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费率。相关服务费用以实际成本为基础计算,双方参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定。售后服务及理赔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采购原、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关联交易:通过关联方的大宗商品集中采购功能,可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并保障各类原辅材料的及时供应。

  2、采购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关联方提供的设备、模具符合佳通的技术要求,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模具发生任何使用问题,也能得到关联方的优先技术服务与支持。

  3、销售商品: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没有建设单独的销售网络,其产品一直以来都是通过佳通集团固有的销售网络实现的。佳通集团从事轮胎业务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已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为佳通集团在中国的轮胎生产企业提供境内外的销售服务。通过该网络销售福建佳通的产品,能保障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4、提供劳务:鉴于福建佳通的产品需要通过关联方的销售网络实现销售,为减少关联交易可能给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托管了关联方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并向其派出主要的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该网络所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将通过收取托管费向委托方收回成本。该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受关联交易的影响,并能确保福建佳通的产品能在该网络中的优先销售。

  5、销售固定资产:销售的设备和模具为福建佳通因产品结构调整后将暂时闲置不用的资产,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6、提供仓储租赁服务:出租的仓库为福建佳通富余的存储空间,出租给关联方使用并且提供相应的服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7、接受劳务:公司将信息化服务外包给关联方有利于提高业务效率,优化成本,获得更为高质量和有效的IT解决方案等。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福建佳通通过关联方授权的技术进行生产,可实现轮胎产品的持续更新和改良,丰富产品系列。公司的售后服务及理赔由关联方统一结算有利于优化成本结构,提高业务效率。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平、公正、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的。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交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是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2023年公司的经营结构和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中的定价政策公允、定价依据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审阅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结合公司过去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审阅了与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资料,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是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2023年公司的经营结构和关联交易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中的定价政策公允、定价依据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将或已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审计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29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风景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刘风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QUEK POK YEOW,STEPHEN(郭博耀)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郭博耀先生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参加了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本次拟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推荐QUEK POK YEOW,STEPHEN(郭博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QUEK POK YEOW,STEPHEN(郭博耀)先生,44岁,国籍:新加坡,学历:本科。曾任NEC Asia Pacific (Singapore)业务经理,SMRT Corporation (S53.SI) 区域总经理,现任Metro Transit Solutions Pte Ltd (Singapore) 总裁、DTRO Singapore Pte Ltd (Singapore) 非执行董事、MTS Systems Engineering Pte Ltd (Singapore) 执行董事。

  郭博耀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30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新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财务总监王振兵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王振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振兵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王振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振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方成先生提名,并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新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任德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任德元先生的任期自2023年4月29日起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任德元先生简历

  任德元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EMBA,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9年加入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财务部,历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副经理、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3-033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轮胎,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轮胎销售收入9.47亿元,销售收入同比增加0.62亿元。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对销售价格,产品和市场结构进行调整,2023年第一季度轮胎销售价格同比2022年度第一季度上涨10.46%,2023年第一季度环比2022年第四季度轮胎销售价格下降1.11%。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和炭黑等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同比2022年第一季度下降7.68%,2023年第一季度环比2022年第四季度下降5.75%。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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