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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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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国清,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几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6家。

  签字会计师:赵云丽,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媛,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日人数和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日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职业水准,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020,535.09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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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计提及转回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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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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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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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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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32,933,144.12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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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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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4,020,535.09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09,423.91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909,423.91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31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无需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伟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向子琦先生、独立董事丁立先生、代财务总监高琳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活动页面将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对外发布,发布之后投资者即可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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