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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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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秉承“务实、创新、坚韧、奉献”的精神和“共创、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以“新兴报国,卓越东方”为使命,专注于伺服控制技术为核心的航空装备产品的科研、生产。公司坚持走自主研发之路,注重沟通、协作和团队精神,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客户、股东和社会持续创造价值,实现“利国、利民、利军、利企、利友、利己”的共赢。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伺服控制技术为核心的航空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机载设备和技术服务及其他两类,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和无人机等航空装备领域,属于高科技的机电一体化产品。

  1、机载设备

  公司机载设备类产品目前主要包括机载悬挂/发射装置类产品、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类等产品。

  (1)机载悬挂/发射装置类产品是以智能控制技术/精密传动技术为基础的随动系统类产品,主要由智能控制计算机、电传动机构、伺服电机等部件构成,主要应用于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按照应用方向主要分为:

  1)武器随动系统——主要包括综合外挂梁系统、挂架随动系统、炮塔随动系统等;

  2)全电作动系统——主要包括折叠系统、电动吊声绞车、浮标投放装置、雷达天线收放装置等。

  (2)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类产品主要是视频信息探测、采集、处理、压缩、记录、显示和传输设备产品,包括机载用视频处理系统和视频记录仪等。

  2、技术服务及其他

  技术服务是指公司凭借在机载设备方面的技术积累,接受用户、主机厂商、主机配套厂商或科研院所的委托,为其提供的科研、开发、测试等方面的服务。此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综合测试与保障系统产品、少量的机载设备检测、维修等其他服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机载悬挂/发射装置、飞机信息管理与记录系统等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采用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根据用户需求,开发满足用户需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打造成集航空机载设备研制、航空机载设备维修、测控设备研制等业务为一体的航空技术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

  (三)周期性特点

  目前,公司收入来源以军品为主,军方严格按照军费开支计划进行采购,行业不具有周期性的特点;但是军方采购具有一定的计划性,使军品订单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因此,受军方采购计划和国际形势的影响,公司订单情况与军方军费计划有一定的周期性关联。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协议转让事项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6,80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0%,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4.23元/股。本次协议转让旨在为公司引入优质国有资本作为投资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股东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积极发挥国有股东作用,促进公司整体业务持续良性发展。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转让方通知,获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戴岳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或“受让方”)签署了《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岳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70元/股。同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签署《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自前述转让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至长安汇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放弃其届时持有的新兴装备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安汇通将持有上市公司21,80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8%。新兴装备控股股东将由戴岳先生变更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为推进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顺利进行,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申请豁免部分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同日,公司收到长安汇通的通知,陕西省国资委向长安汇通出具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78%股份的批复》(陕国资发〔2023〕6号),同意长安汇通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78%股份的收购方案。2023年4月6日,公司收到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下发的《国防科工局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股东戴岳先生将其持有的1,5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至长安汇通。该意见有效期24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戴岳先生通知,获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由戴岳先生变更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陕西省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402.004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6.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共计1,608,0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法定代表人:李伟峰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郝萌乔女士、葛朋先生,独立董事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子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765,652.2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70,987.76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2.47%、3035.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22,461.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770,987.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627,730.3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22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7,627,730.3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10,046,179.99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2,418,449.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了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依据公司内部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绩效进行了考核,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伟峰先生、向子琦先生、郎安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及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监事陈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765,652.2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770,987.76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2.47%、3035.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22,461.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了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770,987.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627,730.3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22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7,627,730.3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10,046,179.99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2,418,449.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单位:元

  ■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经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及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预案拟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576,33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8,011,758.05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35,529,662.9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99,977,697.97元,本年度投入金额为172,908,559.7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9,893,723.0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详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建设,并由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兴装备”)主要负责实施该项目。2020年1月19日,本公司、南京新兴装备会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剩余资金118,033,079.46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7

  (下转B6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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