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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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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充分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并根据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相关材料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按照公司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2022年度公司支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人民币,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工作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2年度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充分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0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2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共计631.41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513.04万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计提66.6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1.74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41.54万元,2022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21,383.87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1.51万元,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4,145.17万元。

  2、预付账款减值准备情况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预付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6.62万元,2022年末预付账款减值准备余额333.42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2年度,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1.74万元,2022年末存货减值准备余额5,309.4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当期损益631.41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真实、合理反映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未发现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真实、合理反映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未发现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对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10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情况概述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409,065,591.17元,达到并超过实收股本 425,4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原因

  公司2022年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895,310.28元。报告期内,公司为稳定业务规模,增加了营销费用投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在费用中列支,使得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022年度,公司拓展了新的业务模式及新的业务领域,费用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公司因涉诉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

  三、拟采取的措施

  1、深耕现有渠道,进行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发空白市场,2022年签约的线上线下各级经销商、分销商较2021年小幅上升。在“互联网+”的大时代背景下全面发力电子商务与O2O渠道建设,目前公司产品已覆盖大多数电商平台,包括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在保证销售任务的同时,在线上将品牌宣传做到最大化,价格统一化。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将逐步介入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等领域。

  2、积极开发高端烈酒新品,丰富产品线,满足市场及经销商利润需求,同时聘请业内资深营销专家制定扁平化、数字化营销新战略,全面提升经销商盈利水平及消费者体验,为下半年的中秋国庆档销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品牌推广,提升通化葡萄酒品牌宣传和影响力,提高消费者体验度及满意度,加强消费者认知度。

  3、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合理进行业务开拓,统筹规划,平衡产品销售和市场风险。

  4、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合理运用营运资金:继续做好费用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控制通过精细制定各部门费用指标,细化内控制度、强化审批流程、完善考核机制等,以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增收节支。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重大不利因素影响。虽未弥补亏损已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1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洪恩杰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聘任于佳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于佳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佳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事务代表于佳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5-3949249

  传真:0435-3949616

  电子信箱:yujiaxintp@126.com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于佳鑫简历

  于佳鑫,女,中国国籍,汉族,1996年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学历。2021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于佳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1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3年04月27日

  ● 预留授予数量:200万股

  ● 预留授予价格:2.27元/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04月27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授予价格为2.2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2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至 2022 年5月31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2年6月1日披露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3、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23日,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于2022年7月1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情况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内容相符,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3年04月27日

  2、预留授予数量:20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5人

  4、预留授予价格:2.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3)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限售。限售期满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计划规定分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之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售期满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其中,若激励对象对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件。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批次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4)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考核要求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与各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纳入本激励计划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在购买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04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6、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23年0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授予价格为2.27元/股。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1、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披露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员工,均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5 、公司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0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7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吉林石力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3、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事项。

  备查文件

  1、《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5、《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6、《吉林石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石非诉法意字[2023]第10号)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3-01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13.4.1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8月25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26,936.99万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9.8.1(一)条规定的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29 日起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 通葡”。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0年8月25日,公司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条规定,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8)。

  二、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26,936.99万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9.8.1(一)条规定“(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相关诉讼,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尽快解除ST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0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1,895,310.28 元,2022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9,065,591.17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421,477.82 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5,267,617.51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06号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05号公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2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共计631.41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513.04万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计提66.6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1.7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09号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议案》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前) 82,105.69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875.90 万元,扣除项目内容主要为占比较小的非酒类业务收入。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0,229.7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10号公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12号公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洪恩杰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现聘任于佳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11号公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0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授予价格为2.2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13号公告。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08号公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0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视频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1,895,310.28 元,2022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9,065,591.17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421,477.82 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5,267,617.51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05号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2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共计631.41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513.04万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计提66.6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1.74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09号公告。

  8、审议通过《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议案》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前) 82,105.69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项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875.90 万元,扣除项目内容主要为占比较小的非酒类业务收入。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0,229.78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10号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06号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12号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3年0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授予价格为2.27元/股。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2023-00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13点 0分

  召开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玉华、陈晓琦、安吉众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21上午9点至11:30点,下午13:00点至16:00点。

  (二) 登记地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化市前兴路28号)

  (三) 登记方式: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

  3、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5月21下午16:00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要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人:于佳鑫  张守佳

  (五) 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435-3949249

  传真:0435-3949616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邮    编: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49249

  传    真:0435-3949616

  联系人:于佳鑫   张守佳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12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增加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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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经营范围增加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3—01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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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洪恩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洪恩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选聘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洪恩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洪恩杰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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