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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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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系具体从事铁岭凡河新区22平方公里土地一级开发以及铁岭凡河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的城市综合运营商。主要经营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供水、污水处理、户外广告传媒、出租车运营等,其中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方面,公司受铁岭市政府和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铁岭市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的土地,支付征地、拆迁、安置等费用,并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九通一平”,使该等土地达到可出让条件,经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后统一划拨或挂牌出让,公司按照与铁岭市政府、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书》之约定享有土地划拨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在城市运营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铁岭市凡河新区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后,经营供水、污水处理、出租车运营及广告传媒业务。

  (2)行业政策环境

  2022年,房地产政策适当宽松。在“房住不炒”总基调指导下,监管部门多次出台利好政策,从支持需求端到支持企业端,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为地方因城施策释放空间。首先,多个地区陆续出台针对需求端的优惠政策,房贷利率达历史低位。进入11月后,多项重磅政策落地,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出台了“金融16条”,允许房企债务展期并加大对房企融资支持力度,后续商业银行积极跟进落实资金支持,政策整体呈现出落地快、范围广、规模大的特点。在土地市场方面,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房企资金承压影响,政府推地及房企拿地意愿均不足,据了解全国约有300座城市住宅用地供求两端均缩量明显,绝对规模均降至近十年同期最低水平,流拍撤牌率仍在高位,土地底价成交占比持续走高。

  (3)宏观经济形势

  随着近年来经济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深刻的改变,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区域发展、城镇化等都发生明显的变化,房地产业也从高歌猛进的增量市场转向了竞争日益激烈、风险加大的存量市场。房企经营压力加大,利润空间收窄,风险加剧,土地市场也随之受到一定的冲击。但房地产经济在整个经济发展中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级政府也在积极因城施策,推动落实党中央的各项调控政策与改革措施,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守住守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底线,积极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未来土地市场也将随之稳定发展。

  (4)区域行业发展现状

  2022年,受区域经济及一些客观因素等影响,区域房地产市场去化速度及开发速度受到一定波及。根据铁岭市统计局2022年1-12月份统计月报显示,2022年铁岭新城区商品房销售额6030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6.6%;商品房销售面积117762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7.5%。但相对而言,铁岭市新城区是老城区及周边县区购房者的首选,同时新城区规范有序开发,未造成大量存量房屋积压,所以尽管在房地产销售下滑的情况下,新城区商品房销售价格也基本维持稳定。据统计,在售项目中普通住宅均价维持在4300元/平方米左右,洋房类住宅均价在5500元/平方米左右,联排别墅类住宅均价有所下降,维持在6500-7500元/平方米左右。同时,由于凡河新区的房地产市场基本以满足当地房地产刚性及改善性需求为主,每年房地产开发及土地出让基本维持稳定。

  2023年,新城区在建及新建房地产项目全面开工。据调研统计,新城区新建住宅项目3个,总占地面积349000平方米;在建住宅项目5个;目前在售项目去化速度稳中有升,预计本年度土地出让仍将维持稳定状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未进行跟踪评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可能将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

  2022年1月25日至27日,公司连续3天发布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206,197,82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25%的股份。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期后重要事项

  (1)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方(卖方)分别与买方昌图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昌图润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各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筒设备采购相关事宜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6.29亿元,预计公司可实现收入约5.55亿元,本年度可为公司带来收入约1.95亿元。

  (2)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开始国有股权转让公开征集,股权转让实施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控制权转让后,公司将根据新的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新进控股股东较强的产业运营能力和实力,引入有效的资本、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拓展新业务,逐步实现公司转型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法定代表人: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1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为公司 2013 年至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中兴华所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白秀荣:自1999年从事审计业务,1999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超过17年,近年为多个上市公司及股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冬梅:199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2017年度、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30 万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三、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年 4 月 27 日召开2022年度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中兴华所在历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独立、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工作,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中兴华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兴华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华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为本公司提供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会议决议;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1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消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且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8.1 条第(七)款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铁岭新城”变更为“ST新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情况

  2022年,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主营业务招商推介力度,全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共实现营业收入22,183万元,较上年增加94.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2,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40%,2022年经营净现金流足以覆盖当期利息支出和经营支出,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得到全面改善。同时,公司一直在努力探索拓展新业务,谋求多元化发展,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2023年4月18日,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方(卖方)分别与买方昌图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昌图润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各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筒设备采购相关事宜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6.29亿元,预计公司可实现收入约5.55亿元,本年度可为公司带来收入约1.95亿元。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情况

  2023年4月2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3099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申请撤消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即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 条之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消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新城”变更恢复为“铁岭新城”,证券代码仍为“000809”,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3099号),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情形已消除。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对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情形进行逐项排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13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8人,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因出国探亲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范立夫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124,771.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539,902.55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824,884,400.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02,206.82 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前期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当前处于前期融资集中还款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至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财务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大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022年,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主营业务招商推介力度,全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共实现营业收入22,183万元,较上年增加94.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12,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40%,2022年经营净现金流足以覆盖当期利息支出和经营支出,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得到全面改善。同时,公司一直在努力探索拓展新业务,谋求多元化发展,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2023年4月18日,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方(卖方)分别与买方昌图润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昌图润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其各500MW风电项目钢混塔筒设备采购相关事宜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6.29亿元,预计公司可实现收入约5.55亿元,本年度可为公司带来收入约1.95亿元。

  2023年4月2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3099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鉴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即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消其他风险警示,并申请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 新城”变更恢复为“铁岭新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申请撤消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1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非表决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23年5月19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11:30)。

  3.登记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八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传    真:024-74997827

  邮  箱:cf0140@sina.com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9

  2.投票简称:铁岭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人”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处填写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1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0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2022年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124,771.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539,902.55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824,884,400.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02,206.82 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主营业务前期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大,当前处于前期融资集中还款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3.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运作规范。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新城  公告编号:20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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