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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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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本报告期,中国外运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北京外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重述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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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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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补助
2023年1-3月,本集团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45,678.64万元人民币,主要为与本集团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大额政府补助均为物流业务相关财政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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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3年1-3月主要业务量数据
专业物流:
公司合同物流930.8万吨,上年同期951.3万吨;项目物流124.2万吨,上年同期136.0万吨;化工物流70.0万吨,上年同期68.8万吨;冷链物流21.4万吨,上年同期21.3万吨。
代理及相关业务:
公司海运代理266.1万标准箱,上年同期290.9万标准箱;公司空运通道业务量18.5万吨(含跨境电商物流4.1万吨),上年同期19.8万吨(含跨境电商物流4.7万吨);铁路代理9.5万标准箱,上年同期6.6万标准箱;船舶代理541.5万标准箱,上年同期589.7万标准箱;库场站服务504.4万吨,上年同期494.6万吨。
电商业务:
公司跨境电商物流9,504.3万票,上年同期10,403.9万票;物流电商平台47.7万标准箱,上年同期33.7万标准箱;物流装备共享平台8.6万标准箱/天,上年同期7.7万标准箱/天。
三、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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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58,453名A股股东和127名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
四、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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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桂林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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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4,060.57 元。
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桂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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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桂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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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桂林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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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桂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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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波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久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桂林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首次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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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3-018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公司依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解释第16号》规定了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第①项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②、③项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两项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本公司不涉及。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及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H股证券代码:00598 H股证券简称:中国外运(Sinotrans)
A股证券代码:601598 A股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