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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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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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8,361,3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858,200股, 以487,503,1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627,39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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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本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营白酒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生产的白酒产品主要有水井坊元明清、水井坊菁翠、水井坊典藏、水井坊井台、水井坊臻酿八号、水井坊井台珍藏(龙凤)、水井坊鸿运、水井坊梅兰竹菊、小水井、天号陈等。其中,水井坊菁翠、水井坊典藏、水井坊井台、水井坊臻酿八号是公司核心产品。
“水井坊”是中国知名的高端白酒品牌。水井坊酒以老窖菌群为根本,采用泥窖固态发酵,精选优质多粮,工艺精湛深微,完美融合多粮风格,具有“无色透明,窖香、粮香幽雅,陈香细腻,醇厚甘柔,香味谐调,回味净爽,多粮浓香型白酒风格典型” 的特点,成为中国浓香型白酒的典范。
报告期内,公司赢得了多项专业美誉和社会认可。2022年7月,公司被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授予“2022年成都市重点产业上市公司龙头企业”称号;2022年8月,公司被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授予“2022年成都市绿色食品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2022年10月,公司核心产品被成都邛崃市邛酒产业发展中心授予 “白酒新国标品质示范产品”称号;2022年11月,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成都企业文化协会联合授予公司“2022成都企业100强”、“成都制造业企业100强”称号。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科技研发——原料采购——生产产品——销售产品”。
在科技研发环节,公司科技研发团队以博硕士为主,拥有多名国家级评酒大师、国家级白酒工艺大师。研发体系下设传统曲酒技艺中心、科技研发中心、酒体设计中心、酒体尝评中心、白酒安全分析测试中心,主要依托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井坊酒坊遗址,开展谷物酿造品质、传统酿造微生物菌种挖掘、曲药及古窖池动态发酵机理、水井坊酒风味多组学等白酒生产全产业链研究,通过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水井坊酒传统酿造技艺”的结合,为消费者提供值得典藏的高品质浓香型白酒。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内部测试和消费者反馈提出新产品研发方案,开发设计新产品酒体,确定产品配方及技术标准。
在原料采购环节,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库存情况,对外公开采购优质高粱、小麦、玉米、糯米、大米等酿酒原材料,以及玻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具体操作上,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寻源,综合采购成本和绩效管理,降低采购复杂度(组织、流程等),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最佳平衡。同时公司采购部门也根据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内部采购业务的预估,对采购工作中可能的风险做出评估分析并制定相应预案进行管控。
在生产产品环节,以高粱、小麦、玉米、糯米、大米、水为原料,按照水井坊独特的传统生产工艺,固态泥窖发酵,分层蒸馏,量质摘酒,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兑、调味、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目前主要有四种销售模式。
1、传统总代模式
该模式以一省或多省为单位,由公司指定某一经销商作为公司的合作伙伴,在区域内独家代理公司产品销售。在区域内,该合作伙伴根据与公司达成的合作计划,按公司要求发展其产品销售网络和销售事务,加强对终端的服务和管理。公司部分线下市场活动由该合作伙伴代为执行。
2、新型总代模式
在新的总代模式下,公司负责销售前端管理,实现对售点的掌控和开拓,总代作为销售服务平台负责销售后端包括订单处理、物流、仓储、收款等工作。同时,在上述省份,也相应增加了销售团队人手配备以适应新模式下的业务发展,加强对终端的服务和管理。
3、高端产品运营模式
该模式旨在加强对公司高端产品的培育和推广,在高端产品运营模式下,公司部分经销商共同组建水井坊高端产品销售公司,销售水井坊典藏及以上产品,以期充分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实现水井坊高端产品营销力的最大化。
4、新兴渠道运营模式
该模式主要包括电商渠道和团购渠道。电商渠道方面,公司交付产品与运营商,运营商负责在电商平台开店和日常运营等,公司主要负责电商平台的价值链管理,并与运营商共同做好平台上的相关活动等。团购渠道方面,公司持续开发团购客户并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品鉴会、品牌行等活动促使团购客户萌生购买意向,而后经销商或门店负责送货,达成团购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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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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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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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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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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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2,737,287.89元,实现营业利润1,633,202,019.59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215,840,333.47元,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加了0.88%,营业利润较2021年减少了2.14%,净利润较2021年增加了1.4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06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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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John O’Keeffe先生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Sathish Krishnan先生参会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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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8,361,3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858,200股, 以487,503,1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627,39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29日登载的本公司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报告期内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99.5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2023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拟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附件1)及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29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临2023-010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范祥福先生、蒋磊峰先生、John O’Keeffe先生、Sathish Krishnan先生、Randall Ingber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健及可持续发展,考虑公司在运营及发展战略上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
同时,公司拟向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申请无担保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60,000万元,各公司对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29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3-011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人士支付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投保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非故意违法行为而被他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金,以及被保险人为应对持股行权而产生的行权响应费用、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因赔偿请求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产生的危机管理费用、被保险个人因遭受个人非证券类赔偿请求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免赔额除外)。
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具体分项限额以承保方案中约定为准。
承保范围:全球,但投资者民事索赔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相关法律
承保期限:12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预计50万元以内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三位独董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考核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11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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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合计6亿元,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0元
● 反担保情况: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60,000万元,各公司为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
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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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60,000万元,各公司为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授信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9,549.81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第359号)、《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及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对房产业的要求,为本公司蓉上坊项目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银行按揭担保余额为49.81万元,该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在房屋竣工并在银行办理完毕房屋产权正式抵押后予以解除;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3-007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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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发出,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Tanya Chaturvedi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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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8,361,3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858,200股, 以487,503,1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627,39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以风险控制矩阵为基础、管理制度、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为工具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比较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据监事会所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29日登载的本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09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投保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非故意违法行为而被他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金,以及被保险人为应对持股行权而产生的行权响应费用、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因赔偿请求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产生的危机管理费用、被保险个人因遭受个人非证券类赔偿请求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免赔额除外)。
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具体分项限额以承保方案中约定为准。
承保范围:全球,但投资者民事索赔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相关法律
承保期限:12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预计50万元以内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23-008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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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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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8,361,39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858,200股, 以487,503,1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5,627,39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8,2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23-00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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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0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洁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洁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邵云飞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并结合审计工作需配备的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2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9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2023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拟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23-01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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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DIAGEO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DSPL”)签订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的续期协议》(2023年)(以下简称“《续期协议》(2023年)”),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DSPL之间的日常海外经销产品行为,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项关联交易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仅有与交易非关联的董事参与表决;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展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业务,开发国际市场,2022年12月28日,公司与关联方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签订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以下简称“《经销协议》”),该协议于 2023年3月4日到期。现公司拟与DSPL签订《续期协议》(2023年),约定将《经销协议》续期一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与DSPL在《经销协议》合同履行期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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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提交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三位独董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DIAGEO SINGAPORE PTE. LTD.
1.基本情况:
DSPL是Diageo集团下属公司,于1968年4月9日在新加坡成立,并作为Diageo亚太区域总部,负责该区域内(包括中国,韩国,日本,印度,东南亚以及澳大利亚)Diageo的海外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DSPL 与Diageo Highlands.Holding B.V 均为Diageo集团下属公司,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持有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由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DIAGEO SINGAPORE PTE. LTD.
2、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金额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
3、合同有效期:2023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4日
4、合同范围:公司向DSPL销售公司生产的白酒商品。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将按DSPL的订单向其供应产品,公司应在接到其订单后三个月内交付产品。DSPL不得向经销区域以外的任何客户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二)定价政策
双方将参照出口外销的市场价格及适当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市场开发费用的实际投入和分担情况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利用Diageo的国际市场经验和渠道,帮助水井坊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品牌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水井坊的品牌建设和海外市场拓展,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国高端白酒品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双方参照出口外销的市场价格及适当的毛利率情况,并结合市场开发费用的实际投入和分担情况进行结算,公平合理,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DSPL于2023年4月27日签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与DIAGEO SINGAPORE PTE. LTD.经销协议(免税区域)的续期协议》(2023年)。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79证券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23-012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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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二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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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按区域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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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按经销商情况
单位: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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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3年1-3月酒类产品收入及成本分析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注:
按产品档次,“高档”主要代表品牌为水井坊品牌系列,“中档”主要代表品牌为天号陈、系列酒。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779 公司简称:水井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