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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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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或者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范围)、本人身份证(或者单位证明)在会议开始前的30 分钟内在现场登记并出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59号文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3-85505666-9609

  传真:0513-85121565

  联系人:程敏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文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5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13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微信、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贾云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书面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3-014)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临2023-015)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3-016)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支付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管任职期间薪酬共计765.84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在本次审议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涉及的2022年度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认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71元/股(含)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477,088股至26,954,1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848,000,000股的0.7293%至1.4586%。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具体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最终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3-017)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3-018)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19)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下午2: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临2023-02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文峰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1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957,522.73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支付人民币3,424万元用于回购股份。

  (二)公司 2022 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及自身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1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1.3亿元敞口额度(包含已审批且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预付卡保函等,授信期限、担保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将以公司与各授信银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16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22,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为其担保余额为1,896.77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电器”)注册资金为7,000万元人民币,2022年资产负债率为29.56%。2023年,文峰电器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授信均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决定对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文峰电器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896.77万元,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746838555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注册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吉庆路21号运营中心B(4幢)

  5. 法定代表人:王钺

  6.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家用电器、电脑及电脑耗材、照相器材、日用百货、通讯器材、机电产品、暖通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管道阀门、电线电缆、床上用品、针纺织品、卫生用品、酒店设备、消防设备的销售;家电维修与安装、回收;装卸;仓储(有毒品、危险品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代理服务;国内商品展览服务;广告位租赁服务;医疗器械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取得的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木制品销售;门窗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票务代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旧车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杂品销售;水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成立时间:2003年4月4日

  9、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文峰电器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2,400,406.75元;负债总额53,915,999.11元,其中银行贷款为0,应付票据31,547,492.00元,流动负债总额53,221,319.82元;净资产128,484,407.64元;2022年营业收入254, 590,230.74元;净利润-5,797,648.53元,没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止2023年3月31日,文峰电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7,683,711.06元;负债总额66,057,852.32元,其中银行贷款为0,应付票据46,429,313.00元,流动负债总额65,454,064.36元;净资产131,625,858.74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68,984,227.26元;净利润3,141,451.10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文峰电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此类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文峰电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该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我们同意公司为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6%;实际提供担保的发生额度为6,322.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17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股份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71元/股(含3.71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A股股份,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进行。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71元/股(含)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477,088股至26,954,1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848,000,000股的0.7293%至1.4586%。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具体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最终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1元/股。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假设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71元/股,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26,954,1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6%。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按照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假设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71元/股,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3,477,08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9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按照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664,762.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6,788.24万元,流动资产为177,375.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58%。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5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9%、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5.64%。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71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86%。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骨干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骨干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年3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目前尚未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的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联合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亦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东郑素贞除外,其持有的公司14.88%的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冻结期限至2025年12月20日)发出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1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2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9,620,932.9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502,326.62元。

  2、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2022年房产需求疲软,本公司部分房产库存需求减少、售价降低,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大幅增加,2022年全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8,333,677.23元。

  3、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测试结果,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357,091.87元。

  4、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购张家港好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了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商誉,在合并口径报表中形成商誉8,621,483.02元人民币。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并购张家港好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5,174,872.66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0,602,709.84万元,因此存在商誉减值迹象,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427,837.18元。本次计提完成后,该商誉账面价值3,193,645.8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9,620,932.90元,影响公司利润总额19,620,932.90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事宜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审议及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文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文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文峰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2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微信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本次监事会的法定监事人数。监事会主席杨建华先生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957,522.73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是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项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重大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认真阅读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2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四号——零售》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无闭店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加门店情况:

  ■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3-023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法定变更事项,无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符合该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新增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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