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长。技术先进性方面,目前我国在部分应用较广泛的领域已达到国际同期水平并实现了大部分的国产化,如生化诊断、酶联免疫等,而在化学发光等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仍被进口产品垄断,国内企业正处于技术成长期,未来发展和国产化率提升空间巨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创新、增产扩能、营销展示及日常运营开支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98,075.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1,238.85万元,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515.00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5.20%。为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公司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大产能,高效地向更多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能够较好的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低于30%的原因
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始终注重股东年度利润分配回报,2021年度、2022年度两年的平均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比例超30%。为巩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扩大产能建设及生产经营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会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十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始终注重股东年度利润分配回报,2021年度、2022年度两年的平均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比例超30%。为巩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增产扩能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十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十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十五、本次终止/变更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次终止/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实际金额以募投项目终止、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十六、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拟终止项目:“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近年来市场上可选相关软件及系统供应商较多,品类越发齐全,价格不断下降,在能够满足公司多样化的业务和场景需求的基础上,公司选用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大幅降低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资金。同时,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进行业务调整,现有的信息化系统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需要,如继续对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升级与补充,项目计划与公司业务规模和方向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对等的情况。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决定提前终结“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更为适合公司需求的“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平台产品的持续研发以实现技术升级,进行微流控、分子诊断等前沿领域的研究开发,以及对现有技术平台产品进行产能扩充。
2、项目承办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公司现有场地,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不涉及环评程序的变更。
4、项目实施意义:本项目实施后,将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实力与核心产品产能,有利于公司保持研发技术优势,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提升综合竞争力。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原建设估算总投资金额为31,212.00万元,随着公司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品质及加强产品创新,公司计划持续加大多研发投入,终止“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后将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的剩余募集资金10,696.75万元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需求的“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以上金额不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利息及理财收益将一并转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十七、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项目实施具备管理可行性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立志于体外诊断行业,具有高昂的创业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具备丰富的行业技术经验,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把握能力,有能力领导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及健康的成长。
公司项目管理团队已精心做好了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初期对于完成项目目标而进行相应的调研活动,并根据目标和调研分析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的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执行及控制能力,对项目管理团队的建设、项目计划的执行、项目成本的控制、项目质量的管理以及项目进度的把控都具备丰富的经验。
(二)公司技术基础雄厚,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公司研发部门通过申请专利、公司内部项目的立项研究、配合下游客户研发等方式积累并改进了相关研究成果与产品技术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领域积累了丰富了研究开发和生产制造经验,掌握了核心技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因此,项目实施具备技术可行性。
(三)公司研发队伍实力雄厚,项目实施具备人才可行性
公司研发团队聚集了一批理论知识扎实、技术过硬、经验丰富,且富有创新开拓精神的技术研发人才,打造成了一支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同时,公司不断拓宽渠道,建立高质量的人才引进机制,完善招聘制度和程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人才。同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人才培养,鼓励科研合作,安排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引进资金以及学术支持等使得高层次人才不断加盟,形成了持续技术创新的动力,促进了公司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的提升,使得本项目的实施具备人才可行性。
(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涉及的各类产品目标市场清晰。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人民健康管理意识加强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未来市场需求空间巨大。本项目总投资为41,908.75万元,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为5,785万元,按此计算的投资利润率为13.80%。
十八、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
(一)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1、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研发人员团队将进一步增长。虽然公司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但是随着资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如果管理人员素质、内控制度的建设不能相应提高,将面临管理模式、管理人才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的风险。因此,本项目面临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与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作为快速发展的体外诊断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明显,核心研发团队稳定,为公司持续创新及核心技术领先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已成为公司凝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之一。随着公司稳步发展,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引进是公司在发展当中面临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稳定和继续扩大技术人员队伍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十分重要。
公司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体外诊断技术人才、生产质量管理人才、市场营销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加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对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如果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跟不上公司的发展速度,甚至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可能导致技术泄密。尽管公司已经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但若出现核心技术人员离开公司,或技术人员私自泄露公司技术机密,公司的新产品研发能力、生产经营、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等将受到限制,从而对经营业绩的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面临一定的人力资源短缺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当前体外诊断行业处在快速发展上升阶段,大量竞争中因为良好的市场机遇进入到体外诊断行业当中,行业内的现有竞争者也在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对各类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进行研发,国内产品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有可能提高,这将使得本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项目风险管理措施
1、针对管理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开拓管理人员思维、架构管理知识体系,将公司的管理经验与先进的管理理论相结合,以适应公司资金规模、营运规模迅速扩大后的要求;公司未来将通过运用内部员工的相关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保持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长期稳定,加大公司对人才资源的储备。
2、针对技术人员流失风险的措施
随着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日益加强,对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企业未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公司内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专利技术,专利和合作协议,公司有专门的管理制度等。
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工作制度,对技术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职责权限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技术秘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义务。此外,在员工入职时,公司均与核心技术员工签订与岗位职务相对应的《保密协议》,员工在职期间和部分重要岗位人员离职后一定时间内均严格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执行保密义务。为从根本上杜绝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因此导致的技术泄密,公司将为核心技术人员制定合理的、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制度,稳定技术研发队伍,保持公司技术研发优势。
3、针对市场竞争风险的措施
面对市场竞争,公司将适时强化对体外诊断产品改进创新、技术工艺创新和质量层次提高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品种差异化优势和技术竞争壁垒。本项目建设可以将这一工作的开展规模化、常规化、系统化,从产品源头建立竞争优势。
十九、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二十、其他
待“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待本次项目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变更、审批等手续。
二十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增加投资至“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及项目实际情况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次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医疗”)、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路仕”)、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普佳”),均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十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源医疗、科路仕、锐普佳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开源医疗、科路仕、锐普佳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各为20,000万元。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二十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殷悦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及以下各被担保人2021年数据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波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阳文雅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十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十七、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二十八、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十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7,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23.84%和13.6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调整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0,452,203.85元,2022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58,137.96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4,495,135.52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032,440.1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871,745.33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大额银行存单余额为40,000,000.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为便于管理,公司于 2021 年7月20日将开设在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066065013003485317)注销。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的对应“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专户(专户号码为:8110301013500574338)。2022 年 1月18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亚辉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辉龙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预计对上述9家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2022年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38.17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对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2,000万元及不超过港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三十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四)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成立日期:2007年2月2日
8.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9.法定代表人:殷悦
10.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11.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1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成立日期:2009年8月6日
8.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9.法定代表人:张波
10.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11.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1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深圳市锐普佳贸易有限公司
7.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8.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9.法定代表人:阳文雅
10.主营业务: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
11.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1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2.注册资本:50万美元
3.董事:胡鹍辉
4.主营业务:公司境外运营及持股平台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八)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2.注册资本:1万港元
3.董事:高晨燕
4.主营业务:公司POCT化学发光仪器及配套试剂境外销售及运营平台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九)湖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张启
4.主营业务: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股权结构:亚辉龙持股100%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十)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5月23日
2.注册资本:48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凡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POCT化学发光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以及中国市场的销售
5.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62.5%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十一)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凡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免疫诊断领域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62.5%
注: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少数股东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卓润生物拟进行增资并引入员工跟投平台,目前交易尚在进行中。
(十二)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6月22日
2.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何雨禧
4.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医疗器械质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股权结构:亚辉龙最终持股47.22%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十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其中,被担保人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实施担保前将原则上要求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
三十三、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十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138.17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1.71%和0.9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十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七、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272 人、注册会计师 160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00 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曹贤智,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系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荣富,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系首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綦东钰,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5万元(含税),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十八、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往期审计工作中,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12.9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11.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75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500.00万股的0.49%。其中首次授予163.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65%;预留36.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35%。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28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28.62万股,预留授予51.38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1.14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63人,预留部分授予1人,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21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1年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2021年度净利润值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
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3)。
4、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3.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为2023年1月17日,以11.1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47.88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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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鉴于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000,000元,转增162,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67,000,000股。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6日实施完成。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16.00-0.40)÷(1+0.4)=11.14元/股,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163.30×(1+0.4)=228.62万股,调整后的预留部分已授予数量=2.50×(1+0.4)=3.50万股,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未授予数量=34.20×(1+0.4)=47.88万股。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万股(调整前)。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2月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27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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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首次授予部分6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11.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75万股(调整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6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调整后)。
三、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2月7日;预留授予日:2022年4月27日;
2、归属人数:62人;
3、归属数量(调整后):112.91万股;
4、归属价格(调整后):11.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调整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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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拟归属的6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2.91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鉴于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对象、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归属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亚辉龙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4,199.99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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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2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02.73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2022年公司产销规模大幅扩大,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公司新冠抗原等产品因市场不及预期,年末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630.91万元。
(2)2022年公司采购新冠抗原物料形成的预付账款,预计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变为亏损合同。经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预付账款减值2,206.88万元。
(3)2022年公司部分投放仪器产生收入不足覆盖成本,相关仪器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1,033.37万元。
(4)公司持有科宝智慧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2.10%股权,2022年其受外部环境、销售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2022年业绩未达预期。经减值测试,对科宝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26.1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199.9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41.92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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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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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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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9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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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胡鹍辉先生,财务总监廖立生先生,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05月09日(星期二)至05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zyhl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755-8482 1649
邮箱:ir@szyhl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