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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74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74份。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380,105.53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7,840,385.79元,2022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539,719.74元;加上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674,747,788.29元,扣除2022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248,131,707.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2,155,800.83元。

  根据《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相关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3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第六次董事会及第四届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洋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该议案审批程序合法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鉴于上述授信期限已经届满,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即将到期,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投资产品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7、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原议案》自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执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2、相关人员操作风险。包括受托人管理及操作风险、赎回风险、保管人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将风险控制到最低,具体如下: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受托方和最终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保持相互独立。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资金状况等相关信息。

  5、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日常营运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74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74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年10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226万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21年11月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304.25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7、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31.45万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10、2022年9月1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33.55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11、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价格和数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2、2022年10月1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116.545万股上市流通。

  13、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数量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回购及/或注销限制性股票与期权的原因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和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回购及/或注销数量、价格

  鉴于2022年6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0,883,04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详见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2022年11月7日公司完成解除部分限售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22年10月31日披露极少量零碎股处理公告,详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甲方拟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之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4,874股。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本次限制性股票之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为10.8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74股,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4,874份。

  (三)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本次限制性股票之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为10.82元/股,计算过程详见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及/或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及/或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公司按照安排向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票期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及/或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及/或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按照安排向部分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股票期权。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注册资本增加

  1、2022年4月29日,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7,264,913股。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完成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0,883,044元变更为248,147,957元。

  2、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2022年9月1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35,5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8,147,957元变更为248,483,457元。

  3、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手续的股票期权之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10月1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1,165,45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于2022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8,147,957元变更为249,648,907元。

  (二)注册资本减少

  1、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50份。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

  2、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目前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以及尚未完成注销手续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同时,对于离职人员和个人绩效评价不达标人员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应当完成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19,500股。因存在极少量零碎股处理,将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500股调整为实际登记数量19,50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9,648,907元变更为249,629,405元。

  3、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74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74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9,629,405元变更为249,624,531元。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0,883,044元变更为249,624,531元。

  述事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快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 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1:00和下午1:00至 5:00。

  2、 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个小时达到会场办理进场手续。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素蕾

  电话: 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邮箱:quickir@quick-global.com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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