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6,931,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愿景是成为全球骑行领域引领者,以“承载激情,成就自由多彩的骑行生活”为使命,致力于高性能摩托车核心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将品质和责任视为发展根基,用科技不断升级驾乘体验,打造趣驾出行的产品定制、摩旅生活与用户运营平台。公司拥有Benelli、QJMOTOR、QJIANG燃油车品牌,排量覆盖50cc-1200cc,品类覆盖复古、街车、巡航、旅行、仿赛、越野等,丰富的产品满足用户出行、运动、竞技、休闲、娱乐等多样性需求。
公司自2005年收购百年意大利摩企Benelli,潜心研发大排量运动、娱乐车辆,以深厚的品牌底蕴和持续不懈的投入,使企业具备全系列大排量摩托车优秀的原创设计、正向研发、严谨制造和严苛品控能力,产品经市场验证,为广大摩托车爱好者及同行认同,大于250cc大排量产品连续十余年位居中国销售第一,也获得全球领先摩企的认同,公司与Harley Davidson 等全球领先企业建立了深度战略合作。大排量车辆已成为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公司在渠道管理、品牌推广、新媒体应用、用户支持和运营上的不断提升,推动Benelli品牌回归国际一流,QJMOTOR品牌铸就强势国潮,并注重客户联接,为客户营造了优秀的车生活体验。
顺应新能源车辆发展趋势,公司推出钱江电动等新能源品牌,积极拓展电动车领域;重视全地形车行业的发展及公司能力匹配,探索全地形车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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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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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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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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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1、2022年5月20日,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摩托”、“公司”或“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吉利迈捷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5800万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00万股新股。
4、2023年3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5800万股完成,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 2022年6月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6月2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1539.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1539.5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扩大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即日起增加《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增加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前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2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大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地审计服务。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审计机构地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公司拟续聘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区间为130万元至150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长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承办过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文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大信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继续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务实,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内控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同意2023年度续聘大信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支付大信2023年度报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价款合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3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在2023年与浙江吉利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创意”)、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科技”)、荷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马”)、吉智(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智文化”)、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科技”)及钱江雷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雷霆”)进行接受劳务、销售产品、采购产品及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800 万元,2022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501.90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吉利商务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公司与枫华创意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公司与力帆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公司与荷马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公司与吉智文化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公司与吉利科技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郭东劭先生为钱江雷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吉利商务、枫华创意、力帆科技、荷马、吉智文化、吉利科技及钱江雷霆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徐志豪先生、杨健先生、黄海燕女士、许兵先生、郭东劭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没有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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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关联交易含其分、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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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利商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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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吉利商务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吉利商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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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枫华创意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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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枫华创意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枫华创意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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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力帆科技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下转B4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