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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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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不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我们一致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及上市之后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含担任公司内部职务的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对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制定如下:

  公司董事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奖励年薪在次年发放。

  (一)基本年薪标准

  ■

  (二)奖励年薪

  董事奖励年薪根据《公司年度激励奖金分配实施规则》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应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2)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涉及的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王景余及公司股东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奖励年薪在次年发放。

  (一)基本年薪标准

  ■

  (二)奖励年薪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年薪根据《公司年度激励奖金分配实施规则》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应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2)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说明: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3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保证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对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制定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依据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公司的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奖励年薪两部分,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奖励年薪在次年发放。

  (一)基本年薪

  ■

  (二)奖励年薪

  职工监事奖励年薪根据《公司年度激励奖金分配实施规则》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应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2)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监事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说明:公司全体监事对《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72,243,329.35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385,898,136.80元,本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值为372,243,329.35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计划和对资金的需求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32,000,0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快速、稳健地高质量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为定)。

  融资方式,将继续采用银行授信贷款、流动资金纯信用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单据质押、存单质押、境内融贷通、境外贷等多种方式等,货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三种,根据借款条件、借款利率、汇率等多种因素择机选择,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由于本次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总额为人民币396,2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6,609,2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590,8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31日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36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41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581,132.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2)00178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报告期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支付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918,867.9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商业银行(即: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与商业银行(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于研发中心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升级,不直接为公司带来营业收入,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

  4、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取得募集资金,本报告已就两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做分别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的需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职责范围,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所示:

  @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548号《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4,38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4,886,792.45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06,792.4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71,82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于2021年3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8,930,000.00元、律师费用7,790,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502,407.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9,59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计划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6,133.6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50.96%;“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435.98万元,使用进度为43.52%;合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7,569.6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50.2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现有生产场地限制、公司正常运营及具体项目投入进度等影响,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对“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仅涉及预定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完成。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趋势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亚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东吴证券对华亚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11涉及董事薪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彩男、陆巧英、王景余及公司股东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6、9、10、11、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143),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杨曙光  许湘东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会议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43;投票简称:“华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12-66731856)到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0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5:30-16:30在中证路演中心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长王彩男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钱亚萍女士、独立董事包海山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曙光先生、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辛慈女士(保荐代表人)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5:30-16:30或之前时间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网址(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003043_2023/)进行提问,公司届时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曙光 许湘东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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