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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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暂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连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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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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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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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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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华晨集团重整事项
2020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案件;2021年3月3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9月7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日;2022年5月24日,华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正国”)、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和业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业乔集团”)四方共同签署了《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申华控股股权相关资产)》,业乔集团拟以现金人民币643,657,456元受让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22.93%的股权;2022年6月2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向沈阳中院提交《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6月8日,沈阳中院公告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2022年6月30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经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向法院报告,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7月20日18时。2022年7月20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2月10日及2023年3月15日,沈阳中院对华晨集团清算组进行调整,指定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上述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3年2月23日,沈阳中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再次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期限于2023年3月9日18:00截止。合格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5月19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的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并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详见公司临2020-45号、2021-01、06、39、43号、2022-15、20、21、25、27号、2023-06号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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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暂代)会计机构负责人:连漪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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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暂代)会计机构负责人:连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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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磊(暂代)会计机构负责人:连漪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3—14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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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非全资子公司由双方股东共同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175.25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2022年度内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为205,323.78万元。(详见公司临2022—18、19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了本次担保,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 公司全资子公司慈溪宝利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3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103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宜兴宝利丰另一方股东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南京宝利丰另一方股东南京骏采星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5)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宝利丰”)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9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东阳宝利丰另一方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6) 公司参股企业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拟向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潘强及沈阳华宝另一方股东沈阳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7) 公司参股企业沈阳华宝拟向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495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潘强及沈阳华宝另一方股东沈阳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8) 公司参股企业沈阳华宝拟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1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与潘强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总裁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在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担保额度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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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6家,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该6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信用风险较低,目前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大额未决诉讼,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银行滚动放款,担保额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因业务发展,需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4,138.58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57,449.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6%;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636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对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额为327.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6%。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175.25万元,为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的担保逾期金额为175.25万元,根据协议约定,按揭贷款客户对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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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3—13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第四号——电力、第五号——零售》的要求,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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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行业情况
1、 汽车产业:
(1) 汽车销售: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宝马品牌销售3,355辆,比之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宝马品牌销量4130辆,同比下降18%,其中纯电动车型销售292辆,同比增长210%。受到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汽车市场出现波动,公司一季度销量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短期内汽车消费市场尚未完全恢复等原因,宝马厂家调低了公司下属宝马品牌4S店的2023年批零指标。2023年1-2月市场销量下滑幅度较为明显,3月销量已出现明显上升趋势,随着各地一系列稳定市场、提振消费信心的举措陆续推出,这些利好消息将有助于拉动汽车市场增长。
2023年宝马厂家将陆续推出全新 BMW i5 和BMW iX1 ,宝马全系产品将至少提供一款纯电动汽车,纯电动产品阵列更具吸引力,公司将打造好新能源车销售团队,平衡好新能源车各细分车型的销售,通过经验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新能源车零售能力,2023年有望实现销量小幅增长。
(2) 汽车文化产业园:一季度,渭南汽博园继续开展招商引资,优化产业业态,重点开展了2家汽车品牌的合同条款商谈。截止报告期末,园区实现落地汽车品牌4S店25家。此外,园区商用车市场逐步扩大,目前已完成27个品牌的招商入驻。开封汽博园一季度主要开展园区空闲场地及立体4S店盘活招租和园区日常运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截至目前,园区开业运营汽车品牌4S店6家,主体工程建设完工立体4S店2栋,标准4S店3个,出租运营二手车专业市场及车驾管便民服务点各1个。
(3) 申华金融大厦: 2023年一季度,申华金融大厦不断挖潜并积极开展招商工作,扩大可出租面积1500余平方,完成新签约客户两家,续租客户一家,出租率达到现有可出租面积的91%,营收和利润均实现新高。
2、 新能源产业发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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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做好现有地产项目的有序清理,加快去化,继续回笼资金。湖南洪江市湘水国际一期项目住宅已清盘,一季度车位和商铺未实现销售;西安“曲江龙邸”处于清盘阶段,报告期内实现车位销售14个,累计去化率87%。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