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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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相关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之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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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51,974.51万元,较年初减少31.15%,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及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199.98万元,较年初减少42.36%,系本期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1,731.50万元,较年初增加96.03%,主要系本期预缴增值税增多所致;
4、开发支出1,660.39万元,较年初增加37.01%,主要系本期资本化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5、应付票据241.62万元,较年初增加48.09%,主要系本期华夏电通对供应商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15,074.50万元,较年初减少39.42%,主要系本期数字传播支付了媒介结算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4,186.21万元,较年初减少67.42%,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8、应交税费360.35万元,较年初减少78.85%,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应交的增值税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75.84万元,较年初减少39.13%,主要系本报告期短期租赁付款额减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营业收入41,56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44%,主要系本期公司管理软件部分大额项目交付验收延迟以及数字传播业务控制风险所致;
2、销售费用2,145.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14%,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增加销售人员数量所致;
3、财务费用-201.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3.85万元,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债券于上年末完成转股,本期无相关利息费用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17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8.69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减值的变动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9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7%,主要系本期在途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多所致;
6、投资收益27.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3.18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解出收益、上期重组损失影响和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三)合并现流表项目变动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63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69%,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多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3.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2.55%,主要系往来款变动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9,343.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7.55%,主要系本期集中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56.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2.64%,主要系本期集中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2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52%,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及资本化投入增加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36,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5.66%,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37.83%,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租赁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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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行政诉讼事项进展
针对上海移通事项,基于香港移通及其实际控制人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事实,公司认为代替犯罪分子所缴纳至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的税款需予以退回。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作出的海税际通〔2022〕01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作出的〔2022〕3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判令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向公司退还因代扣代缴而缴纳的总计48,146,520.25元税款。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3日开庭审理了本次行政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开庭审理结果。
2、子公司重要事项进展
(1)华夏电通完成股权激励及定向增发的股份登记工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报告期内,华夏电通已完成了前述事项的股份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华夏电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进展
为抓住当前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机遇,借助资本市场推动司法领域信息化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电通于2022年12月2日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及华夏电通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夏电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相关议案。
2023年3月13日,华夏电通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市场层级调整程序,正式调入创新层。
2023年4月13日,华夏电通通过了北京证监局的辅导验收,并于2023年4月14日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华夏电通自2023年4月17日起开始停牌。
2023年4月20日,华夏电通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北交所已正式受理华夏电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创新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获得北交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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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福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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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福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文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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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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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其余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未对2022年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任何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关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6号中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新旧衔接的规定,公司将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其中,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5,140,819.64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4,643,334.49元,调增未分配利润535,769.70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38,284.55元。本次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