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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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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2,373,814.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7,654,348.0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98,765,434.80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88,888,913.2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9,357,726,941.96元,扣减2021年度已分配股利1,235,956,888.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10,658,966.39元(以上财务数据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外均为母公司数)。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同意公司以2022年末总股本1,730,339,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26,742,650.48元,尚余可分配利润9,183,916,315.91元转入以后年度。本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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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房地产市政业务

  2022年,在供给侧快速去杠杆及市场信心受挫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投资端和消费端均有较大幅度回落,房企全面承压。为应对房地产市场失速下行,下半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随着保交楼、房地产“三支箭”等系列政策落地,房地产下行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全国商品房实现销售面积135,8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3%,去年为增长1.9%;销售额133,308亿元,同比下降26.7%,去年为增长4.8%。公司房地产业务所在的南京市场陆续出台放松政策引导市场平稳发展,但由于市场信心修复需要时间,全年商品房销售较去年下滑明显。根据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南京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942.3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6%;商品房销售金额2,428.14亿元,同比下降40.3%;新开工面积1,302.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5%;施工面积7,845.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7%;竣工面积690.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9.2%。广义库存去化周期((待售面积+施工面积)/销售面积)8.61年,2021年为5.87年。

  南京近五年商品房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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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数据来源为南京市统计局)

  2022年,为对冲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在大力发展新基建的同时,对传统基建如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依然有较大的投入。从行业发展来看,2022年,我国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34万亿元,同比增长6%,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虽然建筑业上游的基建投资延续高增长态势,但受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等因素影响,行业增速有所放缓。同时,行业竞争特别是在房建领域持续加剧,行业分化明显,利润率水平有所下降。从区域市场来看,南京市城乡建设投资仍然保持了较高水平,根据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共完成200条背街小巷整治、128个老旧小区改造,建成保障房383万平方米,但在优质项目竞争加大的背景下,市政业务的发展仍然面临一定的挑战。

  2、股权投资业务

  2022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外部承压、内部求变,募资、投资和退出活动均有收缩。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全年募资金额小幅下降,新募基金规模达2.2万亿,同比下降2.3%,随着行业合规性要求以及市场LP的差异化诉求增加,中小机构募资难度进一步上升,行业内结构进一步分化,头部机构和国有资本的优势较为明显。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趋势影响,投资节奏有所趋缓。2022年共发生10,650起投资案例,涉及金额9,076.79亿元,同比分别下滑13.6%、36.2%。退出案例数为4,365笔,同比小幅下降3.7%,被投企业IPO数量及占比同步减少,并购等交易热度有所提升;随着IPO项目溢价逐步降低,创投机构也开始调整退出策略,积极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退出方式以兑现收益。

  从投资领域来看,科创投资已成为市场主旋律,投资布局从辐射泛科技与产业升级,逐步发展至专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绿色科技、生命科技等领域,深入培育企业壮大。具体来看,2022年信息技术、半导体、生命医疗、智能制造相关领域投资案例占比已超七成。随着科创投资向前沿科技领域纵深布局,科创技术研判难度加深,对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以及投后赋能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股权投资市场近五年基金募资及投资情况

  ■

  (注:数据来源为清科研究中心)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市政业务、股权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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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房地产市政业务

  公司房地产业务具有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业务范围涵盖住宅开发、政府代建、商业运营、物业管理等。目前开发项目以中高端商品住宅为主,并大力拓展区域保障房、旧城改造、乡建古建等政府代建业务。商品房开发主要项目有:紫微堂、紫星荣院、迈上品院、紫尧星院、紫麟景院等。

  市政业务是公司传统主营,主要从事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园区管理及服务以及土地成片开发转让等业务。目前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总承包二级、房建及市政监理甲级等多项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所在区域加快发展的机遇,在持续做好中高端商品住宅开发与销售,保持品质品牌优势的同时,发挥房地产、市政及股权投资业务产业协同效应,推进与区域政府平台的合作深化,围绕产业链大力拓展代建、施工总承包业务,积极探索业务模式升级。

  2、股权投资业务

  股权投资业务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不断完善投资平台体系建设,强化资源整合能力,提升风险控制水平,促进资本、资源、人员、信息等要素在各个平台优化配置,实现协同发展。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与地方科创平台、科研院所、银行、券商及专业投资机构的多方位合作,持续稳定获得新的投资机会;聚焦医疗健康、信息技术、新材料等科技创新行业,并兼顾环保科技等领域,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优质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并通过强化投后管理,支持和帮助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分享其成长红利,实现增值收益择机退出的同时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布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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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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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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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是公司“风险防化深入年”,也是公司成立三十周年暨上市二十五周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高效统筹风险防化与业务发展,持续深化产业联动与产投互动,切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其中,房地产市政业务发挥品牌优势着力市场开拓,保持稳健发展;股权投资业务挖掘投资机会推动项目成长,稳定利润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220.72万元,同比减少8.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237.38万元,同比增长2.14%;每股收益1.38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2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南京高科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1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数据如下:

  (一)经济指标

  2022年营业总收入为449,00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237.38万元,同比增长2.14%,每股收益1.388元,同比每股增加0.029元。

  2021年营业总收入为493,45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5,205.31万元,每股收益1.359元。

  (二)资产状况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656,337.26万元,每股净资产9.57元,总资产3,740,368.79万元。

  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507,086.99万元,每股净资产8.71元,总资产3,302,944.48万元。

  (三)现金流量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871.81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元。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149.13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9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2年末总股本1,730,339,6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26,742,650.48元,尚余可分配利润9,183,916,315.91元转入以后年度。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3-012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关于制定《公司2023-2025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在国家政策短期加强需求刺激,长期持续推进改革,促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为适应新的竞争形势,把握区域城市发展以及资本市场政策机遇,公司将基于自身的资源禀赋与竞争优势,坚持深耕区域市场,优化产业联动与业务模式升级,不断增强房地产市政业务市场竞争力;聚焦科技创新行业领域,强化产投结合与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着力培育股权投资业务增长新动能,致力于成为卓越的城市运营商和价值创造者。

  未来三年,公司将顺应行业外部环境的深度调整,把握城市功能升级和科技产业发展的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核心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房地产业务谨慎、市政业务积极、股权投资业务稳健发展的策略,强化业务的“风险性、收益性、流动性”管理:1、发挥国有上市公司资源禀赋协同优势,进一步明晰产业联动空间与路径,增强房地产市政传统产业发展合力,提升核心能力与存量业务质效;2、坚持市场化运作,高效完成投资平台整合,加强内外部投资资源合作协同,在保持战略投资稳定性的同时,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加大力度滚动投资,强化主动管理与产投互动,稳步提升股权投资业务利润贡献;3、围绕城市空间优化、人口老化、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趋势产生的新需求,以项目为牵引拓展能力圈与生态圈,积极探索城市运营和价值创造的差异化特色发展模式。通过上述增长来源的拓展与增长方式的提升,持续打造业绩稳健增长、抗风险能力强、长期成长可期的区域一流上市公司。

  《发展规划》中还明确了各产业发展策略以及为实现发展规划将采取的支持保障举措。

  董事会要求公司积极有为,迎难而上,全面落实和推进发展规划,确保2023-2025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23-013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5年度考核及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增强管理团队对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意公司制定《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2025年度考核及薪酬管理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授权管理层择机运作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为及时把握二级市场机遇,提升公司投资业务资产的运作效率,对公司所投项目中已在A股上市的股票以及将来通过IPO转为A股上市的公司的股票,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运作,新增净投入资金不超过10亿元,授权期限到2024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23-014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授权董事长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融资弹性,提升融资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4年6月30日。

  由于公司系南京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益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内容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六、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同意公司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两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股东借款、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的融资支持(以担保方式提供融资支持的情况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其中股东借款、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利率按不低于公司同期融资利率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支持情况概要(单位:万元)

  ■

  公司以担保、股东借款、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单一方式融资支持金额及不同方式融资支持总金额均不能超出上述额度。若公司以担保方式向高科置业提供融资支持,高科置业将就本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二)被提供融资支持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参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3-016号)中对相关子公司情况的介绍。

  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其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拟支付该公司2022年度合计65万元的财务审计费用。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拟支付该公司2022年度合计20万元的内控审计费用。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九、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投资平台及资源的协同效应,加快培育专业投资团队,增强股权投资业务发展新动能,同意公司撤销总部投资管理部。原投资管理部人员整建制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新创”),部门职责由高科新创受托负责,公司内控制度中涉及投资管理部的相关管理事项也相应修改为以高科新创为责任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3-018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二、三、四、五、十一、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还将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2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10,658,966.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0,339,6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6,742,650.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特点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在有利于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态势的基础上,通过现金分红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业务特点、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4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金等);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利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发行短期融资券必备的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政策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上述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6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

  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其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公司拟为两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注: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就该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

  此次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9.80%股权,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0.20%股权。法定代表人徐益民。高科置业主要经营住宅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科置业的资产总额1,583,385.87万元,净资产502,408.57万元。2022年,高科置业实现营业收入374,359.34万元,净利润39,108.22万元。

  目前高科置业在区域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所开发的荣境、紫微堂、紫星荣院等项目取得了市场认可。此次为高科置业(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加快推进紫麟景院、江悦堂、紫星堂等现有项目的开发建设;也有利于保障其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并为其积极拓展新型业务、增强业务发展后劲提供支撑。同时,若公司以担保方式给高科置业提供融资支持,高科置业将就该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2、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高科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15亿元,法定代表人张仕刚。经营范围为:市政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高科建设目前拥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科建设的资产总额为244,350.43万元,净资产52,301.52万元。2022年,高科建设实现营业收入为80,448.04万元,净利润2,229.26万元。

  近年来,在公司积极发展市政业务的背景下,高科建设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先后中标麒麟G3G4地块、南京粮食应急保供中心、观音门中学、红枫片区保障房、G38商品房等总承包工程。目前在建项目较多,根据工程进度预计需要投入资金量较大。此次为高科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保障其在做好现有重点工程项目的同时,加大项目拓展力度,承接更多优质项目,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高科置业(含控股子公司)和高科建设两家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且其中控股子公司高科置业相应提供等额反担保,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同意将上述担保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450,000万元(实际发生余额67,565.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17%(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未有逾期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备查文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7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杨俊玉,近三年签署过瑞丰银行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近三年签署过南京高科、凌云B股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晶,近三年复核过江苏阳光、康缘药业、凌云B股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在其从事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应有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一致认可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9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晨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一、二还将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5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与金额:截至公告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9亿元,过去12个月,公司向其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费用为2,532.61万元,其向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为532.93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借款合同签署日)至2024年6月30日。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司系南京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2月

  注册资本:1,000,701.7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的资产总计20,594.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1,562.56亿元;2022年,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46.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8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3年6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借款余额为9亿元,未超过授权额度范围。过去12个月,公司向南京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费用为2,532.61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力度,增强公司融资弹性,提升融资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向南京银行借款主要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率水平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融资弹性,提升融资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益民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此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4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3-018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持上述证件至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传真:025-85800720       联系人:尹小虎蒋奇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膳食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3-013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064                                                 公司简称:南京高科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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