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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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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9,717,361.41元,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480,000.00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5,52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为10,911,509.43元(不含税),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为8,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911,509.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17,956,795.38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17,956,795.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10,911,509.43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8,000,000.00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60,566.03元(不含税),本次拟一并置换人民币1,760,566.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综合上述两项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支付情况,本次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9,717,361.41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956,795.3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760,566.03元(不含税)。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费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审核,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172号《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经核查,注册会计师认为:鹿山新材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鹿山新材截至2023年4月25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项目还在建设阶段,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386,191,696.9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36,745,184.06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4月19日,实施项目还在建设阶段,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17,956,795.38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495,131,695.19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鹿山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第16号解释,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该规定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前后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6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16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金额为9,644,524.4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9,644,524.47元。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644,524.47元,减少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644,524.4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七、风险提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涉及的无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数为93,31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327,6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74,849,410.01元的49.87%。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先生

  财务总监:李嘉琪先生

  独立董事:容敏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cnlush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于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小军

  电话:020-82107339

  邮箱:ir@cnlush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陶国恒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红娜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8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功能”)、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2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53,220.5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75%;盐城鹿山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3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3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8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贸易融资、金融衍生交易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 2023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对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各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在不超过22亿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三、 专利质押预计情况

  ■

  以上质押金额为人民币,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质押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质押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鹿山先进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鹿山功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鹿山(单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4、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及一期,盐城鹿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

  六、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江苏鹿山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七、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因产业扩产及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其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75%,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 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 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相关风险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并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就此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

  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汪加胜、唐舫成、杜壮、韩丽娜、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会议登记方法。

  (二)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电话:020-82107339

  传真:020-82266247

  六、 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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