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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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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以现代种业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利用国内外优异农作物种质资源、现代生物技术,主要从事农作物高科技种子及种苗的研发、繁育、推广及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杂交水稻种子、玉米种子、蔬菜瓜果种子、小麦种子、食葵种子、杂交谷子种子、油菜种子、棉花种子及综合农业服务等,其中水稻种子、玉米种子、蔬菜种子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基本情况

  种子作为农业产业链的源头,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支撑,打好种业翻身仗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自《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出台以来,按照“一年开好头、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十年实现重大突破”的战略部署,种业振兴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在2021年良好开局基础上迈出坚实一步。2022年农作物种子市场整体供需形势有所缓和,但品种需求结构分化,市场竞争仍然激烈,玉米和水稻的制种生产成本上升明显,粮食种植逐渐向规模化服务、订单农业方向发展。

  随着种业振兴行动和种业扶优扶强政策深入推进,国家对种业行业进行深化改革和深度调整,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促进种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集中整合资源;加快种业科研机制体制改革,加速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首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先后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种子行业十年AAA信用企业”。在推进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中,公司被认定为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领军企业,并入选水稻强优势阵型、玉米补短板阵型、蔬菜破难题阵型、杂粮补短板阵型。公司还连续五届蝉联“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榜首,连续五年跻身全球种业企业十强。公司在杂交水稻、玉米、蔬菜瓜果、杂谷、食葵、小麦等种质资源开发和育种创新方面业内领先,种业综合实力、品牌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居全国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袁隆平院士的创新精神,积极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科研创新效率、生产加工质量、品种推广效益,为种业振兴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主力军作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8),决定对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2年3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长期服务计划纲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0.01元/股,实际筹集资金总额为230,244,594.58元。2022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15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票数量为23,001,4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2、业务信息

  ■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4、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8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多年,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能够以严谨的独立性审查态度以及高效的质量控制系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前列,并已连续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3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3-06),经公司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力”)股东签订《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对价3,117.08万元收购福建科力51%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股权转让款分两笔支付,转让方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公司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已完成第一期转让款支付,福建科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所持福建科力股权为51%,福建科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福建科力收到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724242662K

  2.名称: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耿志民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3日

  7.住所:南平市建阳区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工业园区二期2A-1地1层1#厂房、1-2层1#仓库、1-2层4#仓库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农业机械销售;肥料销售;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与相关银行、证券机构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财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在业内的实力,公司拟与上述三家银行、证券机构、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二)鉴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银行、中信财务、中信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林响和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四)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中信财务、中信证券(以下合称“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可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下列金融服务:

  (一)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二)贷款业务:包括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等。

  (三)结算服务:主要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结算。

  (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关联方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支付的借款利息日均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次与关联方开展存贷款业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一)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二)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三)中信银行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中信银行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理财服务,其理财收益应不低于同期中信银行等关联为任何第三方同种类理财所确定的利率;

  (五)中信银行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六、风险控制手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各项业务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证券机构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中信银行等关联方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对象,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530.14万元人民币;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822.03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03,075.50万元人民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2.17万元人民币。

  九、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刘志勇、张坚、林响和桑瑜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形成依赖。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林响和桑瑜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中信银行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所有数字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相关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商誉

  ■

  2.存货

  ■

  3.其他长期资产

  对于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减值共计741.96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082.2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46,082.25万元。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46.6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55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80.82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目前经营发展实际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0

  (下转B2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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