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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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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因为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主动放弃毛利润较低的部分订单,客户订单减少,造成收入下降。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客户订单减少,物流成本提高,上游原辅料价格维持高位,生产设备折旧、房租、人工费等固定成本仍较高,使得成本相对上升,导致利润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收回的前期应收款项增加;二是充分利用上游供应商信用,合理延长应付款项账期。

  4、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海顺印业向母公司销售机器设备抵偿借款本息,资产转让行为产生了增值税,导致税金及附加增加。

  5、利息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金融机构借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6、信用减值损失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减少,坏账准备减少。

  7、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产品毛利率降低,造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8、资产处置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未对外处置固定资产。

  9、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报废固定资产增加。

  10、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收回的前期应收款项增加。

  11、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3月31日主持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市公司拟向京津文化出售海顺印业 51%股权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海顺印业已于2023年04月13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完成,因此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造成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较期初增加,其他项目较期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借款1,600万元,其中1,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2月9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止。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2023年1月20日1年期LPR 3.65%。担保条件包括海顺印业第二大股东袁汝海先生的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其持有的海顺印业6.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借款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2023年3月20日1年期LPR3.65%,以海顺印业自有房产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出售事项

  2023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与公司向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出售海顺印业51%股权相关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3年4月13日,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过户至交易对方名下,标的公司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昕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昕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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