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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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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094,871.77元。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商业零售业务: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党中央领导全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措施,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的稳定。

  2022年消费市场受到疫情的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0.2%,其中商品零售增长 0.5%,餐饮收入下降6.3%。全国网上零售同比增长4.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长6.2%,网下商品零售下降1.8%。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其中生活便利店、超市商品零售增长3.7%和3%,受影响较大的百货店商品零售下降9.3%。

  尽管消费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但我国超大规模消费市场优势依然明显。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3年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随着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效应加快释放,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消费市场有望逐步恢复。

  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2022年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银行账户数量、非现金支付业务量、支付系统业务量等总体保持增长。

  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4.78亿张,同比增长2.50%。其中借记卡86.80亿张,同比增长2.76%,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98亿张,同比下降0.28%。特约商户数量和银行卡受理终端数量有所减少,银联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2,722.85万户,联网POS机具53,556.07万台,较上年末分别减少75.43万户、337.54万台。银行卡交易业务量略有增长,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74,519.45亿笔,金额1,011.9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4%和0.98%。其中消费业务2,513.44亿笔,同比增长8.42%,金额130.15万亿元,同比下降4.28%。银行电子支付总量小幅增长,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 2,789.65 亿笔,金额 3,110.13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45%和 4.50%。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 1,310,241.81 亿笔,金额 337.87 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0.40%和 4.95%。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支付领域政策,加强支付市场监管和行业规范,支付行业受到来自疫情、监管规范及市场竞争形势的影响。随着经济复苏逐步加快,消费市场逐步恢复,居民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带动银行卡消费业务量和收单交易规模增加,进而促进支付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业态为主,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40.23万平方米。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百货门店的生活中心化升级调整,按照市、区对于商圈改造的规划部署,2021年公司实施了翠微店A座和当代鼎城店的调整,翠微店B座、当代中关村店、牡丹园店的调整正在规划推进中。公司持续推动线上与线下、商业与科技融合的进程,推动数字化赋能商业和支付业务的建设,推动商业和支付的融合和协同发展。

  第三方支付业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支付牌照),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从业资质。海科融通主营业务为支付业务及科技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海科融通作为收单机构处于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游,作为持卡人和商户之间的桥梁,与收单行、银行卡专业机构、发卡行共同完成交易资金的清结算服务。收单机构既是商户接入数字化支付平台的入口,也是支付、清算甚至发卡机构在B端撬动市场交易增长的重要渠道,海科融通作为行业领先的收单机构一手托两端,成为收单业务产业链中的重要支点,为商户提供支付收单服务和数字化科技服务。海科融通的收单业务遍布国内,主要为餐饮、娱乐、服装、零售等行业的线下上千万商户提供收单服务。

  海科融通致力于为商户提供整体收款解决方案,围绕商户使用场景需求,开发出传统 POS、MPOS、智能 POS等多种收单产品。随着新兴的移动支付方式的出现,海科融通开发出了聚合码、扫码盒、云喇叭等移动支付产品,以及支持刷脸支付的生物智能识别支付产品,全面满足商户在不同场景的多元化收款需求。旗下聚合支付平台码钱不仅能为线下实体商户提供安全、快捷、稳定的收款服务,而且还提供门店管理、经营分析、到账提醒等数字化经营服务,通过SaaS技术的创新研究与应用,码钱将为线下中小微实体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助力线下商家数字化系统的建设、升级与完善。2022年海科融通完成了“融数平台”的三期建设与运营,形成了自有知识产权的数据平台系统,提高精细化、企业数字化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海科融通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收单受理服务,已完成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指定运营银行的合作协议签署和系统对接,在翠微百货、连锁超市、翠微商圈等商业场景中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收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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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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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6亿元,同比增长13.41%,利润总额-4.71亿元,同比下降363.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亿元,同比下降365.61%。其中: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30.40亿元,同比增长28.96%,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降231.62%。

  零售业务因受门店闭店、缩短营业时间的影响,销售毛利同比下降了20.36%;同时执行减租政策,为租赁商户减租,租赁毛利同比下降60.85%。以上因素导致零售业综合毛利同比下降了20.86%。

  第三方支付业务因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海科融通需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账户,考虑到该事项很可能形成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所涉及资金进行了适当的会计处理,冲减2022年当期损益,导致利润大幅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公司与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淀置业”)关联交易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相关协议完整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翠微集团、海淀置业发生的房屋租赁支出、托管支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72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047.93万元,实际发生额差异主要是子公司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文化”)与海淀置业签订了《2022年度内租金减免协议》,协议约定海淀置业为翠微文化减免租金25.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翠微集团在房屋租赁、房屋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99万元。

  2023年度,公司的子公司翠微文化将与海淀置业在房屋租赁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1万元。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5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471,485.999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51%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淀置业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运营”)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丽君,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1-1316、1318,经营范围为保险兼业代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海国运营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9.50%的股份,海淀置业与公司同受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承租翠微大厦地下一至三层及地下夹层,租赁共计18,609.31 ㎡的房产,租赁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租赁期限延长5年,延长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中。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承租当代商城地下二层2,950㎡的房产,租赁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4日,当代商城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租赁协议延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当代商城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托管协议》,当代商城受托管理和经营当代商城9-12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5号、海淀区志强园甲3号的相关资产,托管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4日,当代商城与海淀置业签署《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托管协议延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厦”)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承租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地下夹层合计计租面积为13,342.74㎡的房产,租赁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4日,甘家口大厦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延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0年6月30日,海淀置业、翠微集团、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签署了《资产划转交割协议》,将上述资产无偿划转至翠微集团,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所有权利义务自2020年7月1日起全部转移至翠微集团。

  2021年12月23日,甘家口大厦、当代商城与翠微集团签署了《租赁协议》,将原《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协议期限延长2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甘家口大厦与翠微集团签署的《租赁协议》中,承租的甘家口大厦地下一层夹层、地下一层(不含超市)、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合计计租面积调整为22,008.96㎡。

  3、翠微文化于2019年6月19日与海淀置业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承租翠微大厦东塔801-803室355.6㎡的房产,租赁期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2022年4月13日,翠微文化、海淀置业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承租上述标的房产,租赁期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2022年7月1日海淀置业与翠微文化签署《2022年度内租金减免协议》,减免翠微文化租金25.73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12

  债券代码:188895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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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

  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大厦A座六层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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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1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无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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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吴红平

  董事会秘书:姜荣生

  财务总监:宋慧

  独立董事:张伟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hbgs@cw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莉、孙慧敏

  电话:010-68241688

  邮箱:dshbgs@cwj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5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表决。

  (2)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各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各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向民生银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上述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授信有效期均为1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而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合同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海科融通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6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7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094,871.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414,310.63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51,917,88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5,376,390.41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4,044,194.41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财务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需求,保障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9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投资于持有期在一年以内的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6、投资方式: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期限内具体实施理财产品投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

  7、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在具体实施理财产品投资时严格把关相关受托方的资信状况,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不排除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79.89亿元,负债总额为45.58亿元,净资产为34.32亿元。2022年1-12月,公司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75.0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72.60亿元,期末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16.65亿元。零售企业具有常态化较大规模的现金流入流出特征,公司可以在期间时段将不超过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通过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委托理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是以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静,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慧艳,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更好地为公司长远发展服务,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11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并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现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翠微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现已变更公司名称及组织形式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8.2975%股权。2020年9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66号),核准本次交易。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完成本次交易资产部分的交割及新增股份上市,并于2021年1月完成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及上市,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公司与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等海科融通股东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全体交易对方承诺海科融通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其收益法评估预测期内对应年度的净利润。若未能实现,全体交易对方应按本协议的具体约定向翠微股份进行补偿。(注: 2021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海淀科技持有的公司79,623,83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海淀科技已将其持有的公司79,623,834股股份过户至翠微集团名下。)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245号《资产评估报告》,海科融通收益法评估预测2020-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单位:万元

  ■

  盈利预测期内每一年度结束后,由翠微股份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海科融通出具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对其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确认。

  三、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0622号),海科融通2022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784,880.85元,完成率为102.84%。因此,海科融通完成了2022年度盈利预测承诺指标。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业绩承诺方于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已补偿金额的情况,则业绩承诺方将向公司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截至公告出具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完成对2022年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海科融通的减值测试工作,届时若依据出具的减值测试专项报告出现涉及补偿的情形,公司将及时计算应补偿金额,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履行补偿的相关程序。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0622号);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翠微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2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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