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2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246.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87.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59.6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字[2020]第68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因公司保荐机构发生更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南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4月27日“研发中心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4,311.70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105.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82.7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净额184.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二)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共计767.26万元(以上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10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科创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序,但科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故本次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15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玉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末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应用及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由于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2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 现金管理收益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2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
(一) 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二)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 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 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 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将收到的票据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二) 平衡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三)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 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公司财务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内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23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freewo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1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1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许惠钧先生
独立董事:刘琼先生
董事会秘书:尤洞察先生
财务总监:陈君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4日(星期四)至05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freewo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2609999
电子邮箱:ir@freewo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24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1号楼1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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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回避股东: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顾月勤女士、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鱼肠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议案9回避股东:邬思凡女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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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尤洞察
联系电话:0512-82609999
传真:0512-82608666
邮箱:ir@freewon.com.cn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邮编:215341
(二)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16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949,725.1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9,555,352.3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50,778,834.29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5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1,405,000.00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37,478,490.92元。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与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合计为88,883,490.92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8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17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246.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87.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59.6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字[2020]第68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288.0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914.2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678.6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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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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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账户为子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南通)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2,8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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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并经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87.97万元(截至2021年5月7日,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019.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福立旺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立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福立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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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18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磊先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1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扬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烨先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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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年报工作量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2022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1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