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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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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汽车精细化学品制造、汽车销售服务、汽车维修保养三大模块,已成为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物流为一体的国内大规模、集中化的汽车精细化学品综合供应和服务平台,实现了从汽车整车厂及其销售公司的产品配套供应到面向汽车售后市场整个使用过程的服务全覆盖。

  1、汽车精细化学品业务领域:产品种类包括冷却液、制动液、胶粘剂、发动机润滑油、动力转向油、自动变速箱油、燃油添加剂、玻璃清洗液、催化剂等汽车精细化学品。该项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为向汽车整车厂及其销售公司直接供应产品。报告期内,德联集团的汽车厂业务稳步增长,客户覆盖率及产品覆盖率持续提升,目前已覆盖欧美系豪华车、合资品牌及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共56家,销售渠道稳定优质,具备良好的盈利性。同时,公司还覆盖传统汽车厂新能源业务以及新兴新能源汽车共26家,尤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趋势下的业务升级及细分品类扩张,以迎合未来新时代汽车发展方向。

  2、汽车维修保养业务领域: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和汽车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市场对产品品质和服务响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以MB2B2C模式切入汽车售后市场,通过整合原厂(MB)零配件优势资源,以互惠共赢机制并借助互联网手段建立和管理新型扁平化渠道(B)合作关系,同时以“德联2S汽车服务旗舰店”(标杆示范性B端)标准体系建立德联全国性汽车终端服务连锁网络,推广“德联出品、原厂同质”的理念,打造公司自主品牌,将优质产品、专业服务和汽车文化协同传递给广大车主客户(C),从而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不断的自主品牌德联牌的全系列产品研发、进行持续的产品升级迭代、完善信息化销售渠道、自主及联合互联网平台、区域服务商等进行市场推广、从产品品质、响应需求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维度,不断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和品牌意识的提升,具有良好品质的汽车后市场品牌及产品得到了越来越多市场的青睐和份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德联汽车新材料胶黏剂研发和制造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5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德联汽车新材料胶黏剂研发和制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30185)。2023年2月17日,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规定及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并于2023年3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28 号)。在综合分析整体发展规划、资本运作计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等诸多因素后,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265号)。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11,211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德联汽车新材料胶黏剂研发和制造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及智能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新产品业务特别是新材料胶粘剂产品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推动信息化升级和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增强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受理,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执业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3、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富彪,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盛讯达、联瑞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灿,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德联集团、金银河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2020年起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维力医疗、生益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夏富彪、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6、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夏富彪、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7、审计收费

  2022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含税),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及执业质量进行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续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有关文件的核查后,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作为公司2022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德联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757,479.35元,本次减值计提对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21,757,479.35元。

  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单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1,757,479.35元,减少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1,757,479.35元,减少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1,757,479.35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下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扩大融资渠道,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03亿元及不超过美元0.5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资金交易、贸易融资、进口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进出口押汇、TT代付和国内信用证及押汇、关税保函等(品种之间可以相互调节使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3

  (下转B18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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