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023年4月29日

  附表:可能涉及担保事项主体的基本情况

  ■

  备注:1、以上被担保方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

  3、以上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金额,在总担保额度1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能存在内部调整,以实际发生为准。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1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与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拟签署关联交易协议。鉴于雪松文投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00,000.00万元,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范佳昱、王刚、陈吉和李婵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均需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BRU1T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2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1001室、1002室、100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晖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股东情况:雪松文投的股东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实际控制人为张劲先生。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雪松文投的总资产为50.84亿元,净资产为5.36亿元,2022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7.65万元,净利润为-4,016.06万元(以上数据为单体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雪松文投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雪松文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接受雪松文投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合同,后续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以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接受关联方担保属公司正常运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2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继续出租/出售商铺情况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议案》,2022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9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6.40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2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2022年1-12月,公司共出售商铺9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出租出售商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2022年度共出租商铺18家,建筑面积共1.69万平方米,合计确认收入740.87万元,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2023年度继续出租/出售商铺计划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拟于2023年,继续将公司拥有的不超过10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3.86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租/出售,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

  公司拥有的10家商铺/房产为阜阳、临沂、漯河、青岛、曲阜、荣成、淄博、滨州、合肥和济宁。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继续出租/出售商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出租/出售商铺所获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战略升级,以增加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3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372.03万元,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50.9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1、金融工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上述两项合计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131.06万元。

  2、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算,公司存货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4万元。

  3、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经测算,公司上述三项长期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39.63万元。

  4、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评估,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50.9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2,422.9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22,422.97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380.7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下属公司2021年-2022年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2,875.8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已全部收回。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下属公司2021-2022年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2,875.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下属公司重庆九颗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黄山游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新景旅行社有限公司已注销。

  由于控股下属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疏忽,导致上述财务资助未能在事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已收回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和内部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见附表。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已签署《借款合同》,签署日期、协议双方、金额、期限、利息等见“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上述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实施,目前,公司已收回上述财务资助款项,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正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由于控股下属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人员疏忽,导致上述财务资助未能在事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已收回上述财务资助的借款,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正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下属公司的内部管控,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追认的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没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正常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追认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追认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作出准确判断和提交董事会审议,提醒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高度关注,加强对控股下属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董事会审议追认的财务资助金额为2,875.84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发生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被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备注:1、上述被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被财务资助对象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6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申请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2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雪松发展”变更为“*ST雪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6,801,78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3,309,461.76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85,334,574.83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7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7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887,898.13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320,825,078.00元,公司实收股本544,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

  近年来,公司秉承“坚守实业、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多元化发展,专业化运作”的战略指引下,积极调整文化旅游业务经营策略,推动供应链管理和综合服务业务稳健发展,继续稳健发展服装销售业务。但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文旅小镇及旅行社业务受到严重冲击,导致公司文旅业务经营情况未达预期。

  (二)公允价值变动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进入关键时期,加之2020年以来经济环境对国民经济的冲击,线下消费市场首当其冲,商业地产市场也因此面临困境。受上述原因持续影响,国内三四线城市的商铺,租金水平、出租率及交易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而受经济环境影响各地文旅防控措施频出,对文旅行业造成较大冲击,相关文旅资产价值受此影响。

  结合行业变革、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客观谨慎的原则,公司根据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2021年-2022年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55,427.20万元;同时,公司对各类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791.98万元。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推动公司经营稳健发展,重点提升业务盈利能力

  2023年是发展向好的机遇年份,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2、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推动公司经营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重点提升盈利能力。同时,结合经营目标继续开展资产结构优化,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推动公司经营长期稳健发展。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对目前处于低效率或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整合,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4、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强化内部管理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内部管理;针对业务模式调整相应优化组织结构,注重员工人效提升,夯实稳健发展基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8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至2022年度末,中喜所拥有合伙人81名,注册会计师34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3名。

  2022年度实现收入总额31,60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348.8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321.94万元。

  2022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41家,挂牌公司客户172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2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中喜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中喜所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蒋建友,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具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淑珍,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静波,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蒋建友最近三年于2022年3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已经整改完成,不影响目前执业,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欧阳静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记录。

  3、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的发展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多少和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喜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29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在供应链业务中,存在部分业务虽然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首要责任,公司也暂时性的获得商品法定所有权,但公司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表明公司可能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权,未完全承担存货风险,在该类业务中很可能属于代理人。

  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的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公司根据可比原则并对部分其他事项进行了数据重溯。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的情况,公司拟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2、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4、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对2022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6、对2022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7、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8、对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9、对2022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10、对2022年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对营业收入扣除的影响

  1、对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影响

  ■

  2、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影响

  ■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四、监事会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独立董事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2023Z00513号)。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0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第5-10项和1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毛修炳先生、李长霞女士、刘善敏先生等将在会上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邮编:517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联系人:梁月明  李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

  电话:020-85518189   传真:020-85518189

  电子邮箱:cedar002485@cedardevt.com

  联系人:梁月明  李芹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5。

  2、投票简称:“雪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 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1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范佳昱先生、董事会秘书梁月明女士、财务总监倪振凤女士和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5:00前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2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或“丙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广东分公司”或“甲方”)以4.57亿元受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债权4.96亿元[以下简称“华融融资”,其中,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192,000,000.00元、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置业”)190,000,000.00元、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松旅”)114,442,226.00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西安天楠为还款人,公司关联方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或“乙方”)作为共同债务人,为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融资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辉创世”)、仁华置业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不动产权为本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为本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作为保证人,为本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11月1日,公司将持有的西安天楠90%的股权转让给雪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开”),西安天楠成为公司关联方,此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因华融融资为其提供的担保形成关联担保。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继续为华融融资(包括关联方西安天楠)提供担保,直到办理解除担保手续之日。同时,雪松文开出具《反担保函》,为西安天楠应还款债务金额提供保证反担保。

  2022年5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市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广州市中院裁定冻结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劲名下价值人民币491,646,559.44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67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7月23日和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和《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已到期债务共44,630.00万元,其中,关联方西安天楠19,200.00万元,子公司25,430.00万元。根据华融广东分公司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确认函》,华融广东分公司收到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偿还西安天楠的债务本息合计19,700.00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9,200.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500.00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康辉创世及雪松实业与华融广东分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乙方(共同债务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质押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债务人):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

  戊方(债务人):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己方(抵押人):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各方确认,雪松实业于2023年1月30日、31日委托第三方代西安天楠偿还债务本金192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甲方已经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确认函》,确认收到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偿还的西安天楠所欠甲方债务19700万元,其中本金192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

  2、各方确认,甲方华融广东分公司剩余债权偿还方案如下:

  (1)在本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应撤回对(2022)粤01民初679号案件的上诉申请。自甲方取得雪松发展撤回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应向广州市中院申请解除对雪松发展、雪松发展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并解除对上述抵押物的查封。

  (2)在本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支付款项11,000万元,偿还所欠甲方的债务本金。

  (3)2023年9月30日前,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支付19,200万元债务对应的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万元。该部分债务的重组宽限补偿金,按年利率11%从2021年9月20日起计至2023年1月31日,共计2,921.6万元,扣除雪松实业已经代西安天楠支付的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剩余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万元。

  (4)2023年12月31日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应向甲方支付款项3,508万元,偿还所欠甲方债务本金。在此日期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应再向甲方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2,889.53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对应14,508万元债务,按年利率11%计算,具体数额以归还日期计算。)

  (5)2024年3月29日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剩余债权本金,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结清剩余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一审判决确定或者按照一审判决计算出来重组宽限补偿金、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等),具体金额经合同各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

  3、在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14,508万元债务本金及对应重组宽限补偿金(按年利率11%计算)后,甲方同意并配合如下事项:

  康辉创世不再以其名下位于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西丁公路南侧、来凤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证号:浙(2016)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24100号】为剩余重组债务本金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及其他相关方应在前述款项支付完毕之日起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4、在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剩余债权本金后,甲方同意并配合如下事项:

  丙方雪松发展不再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质押担保,甲丙方及其他相关方应在上述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15日内,办理质押登记涂销手续。

  5、甲方同意,在本和解协议涉及的所有债务清偿完毕时,配合相关担保主体解除相应的担保措施,并按照雪松发展或雪松实业的要求出具款项结清,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等确认函。

  6、如甲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乙方、丙方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按一审生效判决,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本和解协议自各方盖章及有权代表签字,并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支付款项11,000万元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拾肆份,各方各持两份,余下两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