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月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8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0,942,753.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9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0%。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9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总所和所有分所。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1,656.56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1.5亿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3次
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聘任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257,312.50 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9,488,030.66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30,718.16元)后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420,855,187.5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开立南通佳之味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具体事宜。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0553号),会计师认为:佳禾食品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佳禾食品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禾食品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00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公告编号:2023-012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佳之味”)、苏州金猫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猫咖啡”)、上海蓝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蛙”)、井冈山市红益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益鑫”)。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南通佳之味提供担保最高1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为南通佳之味提供担保金额7,500万元;本次为金猫咖啡提供担保最高8,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为金猫咖啡提供担保金额2,000万元;本次为上海蓝蛙提供担保最高5,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为上海蓝蛙提供担保金额2,000万元;本次为红益鑫提供担保最高2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为红益鑫提供担保余额19,2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8,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对南通佳之味、金猫咖啡、上海蓝蛙授权的未使用额度作废。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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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1WPP600G
2、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333号
4、法定代表人:柳新荣
5、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6月14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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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州金猫咖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XJ0YP3N
2、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柳新荣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8日
7、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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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蓝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86410
2、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8633弄41号326室
4、法定代表人:柳新仁
5、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11月9日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上海蓝蛙90%股份,金伟持有上海蓝蛙10%股份。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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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井冈山市红益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81343245325U
2、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新城区总部经济大楼401室、402室(仅限办公使用)
4、法定代表人:汤星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6月4日
7、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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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预计年度担保额度事项。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禾食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佳禾食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0,7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7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19% 和15.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3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四、 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证券简称:佳禾食品公告编号:2023-022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3年5月18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9: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郜忠兰
联系电话:0512-63497711-836
联系传真:0512-63497733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215200
电子邮箱:ir@cogrian.cn
(二)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4月延期至2024年12月。该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开立南通佳之味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具体事宜。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三、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佳禾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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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首发募集资金36,761.52万元,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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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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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延期的原因
公司结合最新市场消费需求,有针对性的优化升级了该项目的研发方向,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公司仍将持续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
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次延期事项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佳禾食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佳禾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佳禾食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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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渠道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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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区域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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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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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