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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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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60                           公司简称:苏州科达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3,187,054.04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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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相关行业情况分析

  1、公司所处行业概述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视频应用综合服务商,始终聚焦音视频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形成了以视频会议、视频监控为主的两大端到端完整的产品系列,面向重点行业及核心客户的行业应用类软件,并推出了数十种行业解决方案,积累了深厚的音视频通信技术和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

  1)智慧城市

  自智慧城市2016年被确认为国家重点工程以来,安防作为其中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三五”期间得到了大力发展。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推动下,智慧化成为安防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以视频采集和AI分析为主的视频智能感知体系作为智慧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十四五”期间将得到进一步发展。交通一直以来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智慧交管”更是打造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交管建设为城市“交通动脉”拥堵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渠道,通过充分挖掘城市交通数据,全面、实时感知优化,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可有效为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服务。

  2)行业数字化应用

  为顺应数字化转型的时代趋势,作为重要的数字化基础设施,视频数据在技术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不断迎来新的发展趋势,音视频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展,并与更多行业和业务相结合,催生出越来越多的行业创新应用。在公共安全领域,视频结合GIS地图的融合通信平台,广泛应用于大型活动安保;在检察院领域,互联网听证业务正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在法院领域,智慧法庭实现从立案到审理、从举证到质证、从开庭到调解、从判决到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在司法领域,通过为特殊人员提供“一站式”的远程帮教探视服务,不仅满足特殊时期的远程探视需求,更是对日常工作的一种有力补充;在教育领域,智慧教室不仅助力“停课不停学”,更用视频科技推动教育变革,让学习的场地不局限于学校,让学习的时间不仅止于上课。而随着AI不断实现产业化落地和多样性算力革命的到来,视频会议从传统的沟通与协作工具,逐渐发展成“视频应用+”,成为行业数字化变革的基础能力。

  3)移动音视频应用

  作为城市治理和行业数字化变革的重要基础,在移动场景、网电配套设施不完善和应急处置场景下,移动音视频应用可有效弥补固定设备无法满足的场景覆盖需要,解决全场景的视频应用需求。而5G的逐步普及,拥有更高的带宽、更低的延迟和更稳定的连接性,为移动音视频应用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移动音视频应用设备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可以催生出更多新的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激发视频更深层次的应用价值。以智慧警务为例,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人工智能和深度学习技术的不断发展,“阳光执法”与“AI赋能”逐渐成为行业应用主流。

  公司致力于成为领先的视讯产品提供商和视频信息服务商,以“视频科技赋能行业客户”为使命,助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政企客户的数字化转型。

  2、行业相关政策与法规情况概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数字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提出,到2025年,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迈入以数据赋能、协同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融慧治理新阶段,并逐步形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

  此外,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管理单位或地方政府相继发布了新的规划、管理办法及标准文件,进一步规范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新基建是重中之重。是以数据资源 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 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要求推动既有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新建设施与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提升技术装备先进性,加强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促进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率显著提高,助力数据开放共享和平台整合优化取得实质性突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到2025年年末,社区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指导全国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调解活动,明确在线调解适用范围、组织、人员、程序等,确定支持在线司法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运行和管理要求。上述规则是新技术与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的结合,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

  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加快完善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行业领域监测系统,汇聚物联网感知数据、业务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数据,实现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一网统管”。

  2月,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强化需求牵引,深化融合、创新赋能、应用驱动,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

  3月,李克强总理在《二O二二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3月,交通运输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研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关键技术等任务。推动智慧交通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快北斗导航技术应用,开展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以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智慧交通等领域为重点,加强在技术、方案、标准等方面的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创新要素的双向流动。

  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聚焦“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任务,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技术创新、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技术、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应用、城市防灾减灾技术集成、住宅品质提升技术研究、建筑业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县城和乡村建设适用技术研究等9个方面,加强科技创新方向引导和战略性、储备性研发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集成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月,经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要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方面,要求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月,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意见》提出了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以及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多个任务。同时,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加快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

  6月, 经国务院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智慧化改造。丰富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发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出行、智慧街区、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商圈、智慧安防和智慧应急。

  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围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出4方面重点任务: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形成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

  7月,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 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创新,着力解决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和产业化问题,全面提升人工智能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

  8月,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8月,科技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在人工智能学科专业教学中设置场景创新类专业课程,激发人工智能专业学生场景想象力,提升学生场景创新素养与能力

  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高校和职业院校的设备购置贷款,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实际贷款成本不高于0.7%),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期限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教育领域扩大投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原则要求每所高校、职业院校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贷款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贷款重点支持范围,包括校园网络升级,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智慧图书馆建设,信息系统、计算机终端、数据中心的国产化替代等,大力支持高校数字化建设的进程。

  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案群,建设数字中国。

  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强调要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数据平台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提出要面向规模化与特色化的融合应用发展目标,深化虚拟现实在行业领域的有机融合,推动有条件的行业开展规模化应用试点,涉及“虚拟现实+教育培训”等10个类型。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要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明确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方向在八个方面: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11月, 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到2025年,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基础理论水平与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更高质量的技术解决方案,有力支撑城镇低碳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壮大,科技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民生。

  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推动智慧法治建设迈向更高层次。要求加强人工智能应用顶层设计,完善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相关信息系统体系架构和技术标准体系;要求加强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打造实体化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要求加强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系统建设,以提升智能化水平为主线,建设符合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司法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要求加强司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司法人工智能系统建设提供牵引和支撑等。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音视频通信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涉及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移动视频通信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四大业务领域。

  1)视频会议领域

  公司可提供全场景会议解决方案,覆盖高端会议厅、大中小型会议室、桌面、移动等不同场景,满足视频会议、指挥调度、会商协作、移动办公等多样化需求。公司基于云计算架构,兼顾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模式,采用软硬件媒体资源相结合的方式,同时支持纵向垂直类行政会议和横向扁平化办公会议应用场景。产品和解决方案融入了中国会议文化、云、安全、智能等创新科技,可为不同行业提供差异化特性的云服务体系。公司提供了与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解决方案,将视频会议作为一项赋能技术,让用户更加高效的聚焦业务,而不仅仅是开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视频会议产品云化、国产化和AI赋能。公司坚决把国产化、安全和自主可控作为主要目标,科达的云视频会议系统成功通过信创评测,成为首批完成认证的厂商之一。“科达国产化视频会议解决方案” 成功入选工信部网安中心的“2022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解决方案”名单;通过AI赋能,科达智能视频会议终端可轻松实现会议自主召集、与会人员签到、会议纪要自动生成等功能,让会议更加高效。此外,科达多款视频会议产品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产品检测,获得了安全保密产品认证证书,代表着科达在视频会议安全领域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视频监控领域

  公司拥有前端、平台、存储等近千款产品,以及针对不同领域的视频信息解决方案。公司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以算法为基础,以应用为驱动,从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持续推动AI战略在不同行业的落地。

  报告期内,科达推出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统一安防集成平台,旨在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通安防产业生态圈的互联互通,满足用户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安防系统智能化、集成度越来越高的建设需要。全新升级的AI超微光2.0产品,电警和卡口设备将不再依赖于补光灯,且抓拍的图片在低照度情况下,图像质量较上一代产品有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新增AI超微光视频,使得调阅的视频更清晰、二次分析更准确,能够完整感知机、非、人等动态信息。

  3)移动视频通信领域

  随着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的大规模投入和逐渐成熟,公司移动视频应用产品作为数据赋能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具和载体,装备数量日益增长,在重大赛事安保、重要会议应急保障、抢险救灾、重点人员防控、推进“阳光执法”等领域,拥有广泛的行业发展前景,移动视图应用也逐渐成为公安重要业务场景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5G移动产品全面支持AI应用,依托智能深度学习技术,针对不同场景下的应用需求,可不断提升算法算力,适配局部区域的信息提取,拓展更多细微场景应用。此外,科达还参与了执法记录仪二类区接入标准的制定,产品相互间协调统一,可以满足用户移动办公、应急指挥、远程执法等多方位、多情景下的移动视频应用需求。新推出的移动视图中台解决方案,满足移动警务二类区建设要求和接入标准。在实践中,通过接入各类移动资源,可有效支撑起情指勤舆、超级地图等上层业务应用,实现通信顺畅、指令可达、图像可调、现场可视、数据汇聚、轨迹清晰,顺利保障冬奥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

  4)行业应用解决方案领域

  在视频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领域,公司持续推进中台战略,打造了以云平台能力基座和数据中台、媒体中台及解析中台为基础的“一基座三中台”架构。通过不断完善基础组件和公共组件建设,有效平衡行业定制与敏捷交付,更灵活敏捷的赋能不同行业客户的上层业务。通过不断聚焦客户价值,依托在视频会议和视频监控两大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推出了几十个解决方案覆盖政府及企事业等各个行业客户。

  报告期内,科达以需求和创新为双轮驱动,针对不同行业的客户需求和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持续优化各类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以人工智能技术结合大数据应用,不断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进一步完善的新一代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已成为公安警务大数据应用的亮点,该解决方案在云基座的基础上,通过数据中台、解析中台和媒体中台进行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有效改善了警力有限、协作困难、数据不通等问题。此外,市域社会治理解决方案、城市运营管理平台、全域一体化平台等,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帮助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发展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

  (三)公司部分重点解决方案及两大基础产品

  1)智能云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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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达云视频会议系统,采用先进的云架构设计理念,具备超大容量、多形态部署、多会议模式、灵活域权限、统一门户等特性,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的资源利用,更便捷的操作与管理。通过部署智能会议服务器,其内置的语音转写引擎和图像识别算法,可为会议智能前端设备提供图像智能、语音智能等后台服务,统一管控视频会议各种智能特性,如人脸签到、人数统计、电子名牌、同声字幕、会议纪要等,满足全场景下的智能会议体验。同时可接入智能中控主机,远程实现对会议室的统一AIoT控制,为会议提供智能空间可视化管理。

  2)统一安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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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达统一安防集成平台,以“防控”为目标,涉及设备、基础、数据、平台、应用五层能力的全面开放,通过提供一套完整的安防业务,满足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轨交、智慧警务等各行业有综合安防管控需求的场景,赋能各个行业领域。

  科达统一安防集成平台基于DevOps模式,采用微服务架构搭建,支持多形态部署,平台基础功能丰富、业务全面、扩展性强,满足全场景业务需求。基于GIS地图和区域地图,平台能够实时展示监控前端、安防设施整体运行状态,可在地图内查看和操控设备,实时推送告警并处置,并且可以根据设备查看人员和车辆轨迹。此外,支持人车出入管理,黑白名单布控、访客、考勤、签到、GIS地图和防疫管理等业务功能。同时业务平台与物联设备实现互联互通,可有效提升整体安防能力。

  3)市域社会治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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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达市域社会治理解决方案采用先进的技术、依托城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各部门资源,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整合、关联、挖掘和分析,以数据大集中推进业务大协同,为社会治理提供更科学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决策能力,更高水平的智能化执行能力,更协调的跨部门、多层级能力,推动各城市市域社会治理向跨条线、跨部门协同模式转变。

  平台紧扣“市域社会治理”主题,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满足软硬件解耦、算法兼容解耦架构需求,建设覆盖市、区、街镇、社区、网格五级架构,涵盖领导管理端、指挥 中心操作端、网格员移动端、社会公众端,以“综合态势分析”、“风险预警预测”、“雪亮技防应用”、“数据深度研判”、“实战指挥调度”为主题的业务系统。

  4)全域一体化智能交通管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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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达全域一体化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旨在为交通管理部门打造面向全市域道路、贯通交警四级组织架构、涵盖各类交管业务的综合平台,覆盖情报研判、指挥调度、勤务管理、交通多维全息画像等16大实战应用模块,从而推进交通管理一张图作战、一键式调度和一体化运用。全面支撑公安交警在安全防控、运行管控、违法查处、应急处置、勤务管控等方面的效能提升,实现科学调度警力,提高交管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防范交通拥堵,减少事故发生,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5)移动视图中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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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达移动视图中台由资源接入层,系统应用层以及开发服务层三层架构组成,通过多种标准协议,实现各类移动视图的全面接入、汇聚和转发。通过一套移动视图中台,将不同类型的移动前端进行统一接入及汇聚,实现所有设备的统一安全管控。通过对设备产生的各类数据进行统一管控、治理,保障移动类数据质态清晰;同时统一开放视图、位置、轨迹、告警等能力,供不同业务平台快速使用资源,赋能实战应用;通过安全体系,保障移动类数据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安全可控;充分提升移动视频图像系统建设的应用成效。

  6)基础视频会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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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科达可提供全场景会议解决方案,覆盖高端会议厅、大中小型会议室、桌面、移动等不同场景,满足视频会议、指挥调度、会商协作、移动办公等多样化需求。

  7)基础视频监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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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达拥有前端、平台、存储等近千款产品,以及针对不同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公司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以算法为基础,以应用为驱动,从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持续推动AI战略在不同行业的落地。

  (四)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上年未发生变化,主要采取“哑铃型”的经营组织模式,以产品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为重心,生产环节则侧重核心、关键部件的精益生产。公司主要以解决方案为主的形式将自主研发的产品和服务通过自有销售人员、集成商及代理商等渠道提供给最终客户。此外,摩云视讯作为公司子品牌,由控股子公司日晷科技负责独立运营,提供视频会议运营服务,通过租用、运营的模式,为各级政企客户提供可视化产品与解决方案。

  (五)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技术创新始终是推动苏州科达不断向前发展的源动力,公司坚持需求和创新双轮驱动,聚焦客户需求并持续创新投入,每年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研发投入,不断探索视频应用领域最新的技术,在音视频图像处理、融合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技术优势。此外,国产替代、信息安全和自主可控等领域,亦是科达当前重要的研究方向。公司坚持以视频科技赋能行业客户为使命,持续推进“行业深耕”和“区域下沉”战略,主动贴近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与优质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5G智能执法记录仪,荣获2022政法智能化建设案例智慧警务创新产品。

  (六)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视频应用领域,是国内重要的视频应用综合服务商,是智慧城市建设和政务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公司是国内智慧城市建设、平安城市建设和智能交通建设的推荐品牌,也是全国公安系统警用装备的推荐品牌。凭借着优异的产品质量、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政法、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公共事物领域,在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上海世博会、杭州G20峰会、厦门金砖会议、武汉军运会和博鳌亚洲论坛等重大国家级安保活动中,均有科达产品的身影。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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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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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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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见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682.91万元,同比下降39.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18.71万元,同比下降1023.7%。公司业务类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682.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66%;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18.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3.70%;实现每股收益-1.180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3.40%。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3,187,054.04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18号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19号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1666号】,审计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询。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管2022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0号公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0812号】,鉴证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询。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环节,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813号】,审计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供投资者查询。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授信的授信期限为自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合同之日起1年。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实施的相关文件,并可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对为子公司授信及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6.8亿元的担保额度(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授信及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不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不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的担保期限为自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之日起1年。在上述担保及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而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每笔担保,并签署具体实施担保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1号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担保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陈冬根已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决议对为上海科法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授信及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被担保人为公司联营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签订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担保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2号公告。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陈冬根、陈卫东及姚桂根已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3号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4号公告。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合计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89,696,547.6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并获得了年审审计机构的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5号公告。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提议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并聘任其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10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在会前签署了对该事项的书面认可文件,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6号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7号公告。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494,172,365.00元,增加至494,192,811.00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同意变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8号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029号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1至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46.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4%;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0.94万元。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3,187,054.0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3,105,986.29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特点及未来可

  (下转B11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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