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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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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2,783,142.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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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元成股份作为产业链一体化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围绕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等领域项目开展规划策划、设计施工等业务。同时通过收并购方式,布局休闲旅游产业,切入半导体领域,加速探索多维度盈利能力,实现业务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1)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总体情况:围绕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等业务领域开展项目的规划策划、设计施工等业务;2)休闲旅游:以原有产业为基础,进行产业链延伸,对“旅游大消费”项目进行产业运营。报告期内,旅游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无相关收入,但公司希望由此增强整体业务竞争力,提升未来盈利能力;3)半导体设备: 2022年度,公司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并于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1. 生态环境行业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重要战略决策,同时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在新常态下持续稳定增长,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基础设施投资适度超前开展,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及现代环保等观念的增强,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国家持续出台和优化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强调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要战略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通过园林城市建设,引导各地不断拓展城市绿地规模,提高园林绿化水平。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将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及更大的发展契机,将给行业带来较多的发展机遇,但也需要企业实施提升技术革新,促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022年6月,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再次明确,“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方案,高水平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领域低碳转型,抢占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先机,开发利用林业碳汇和海洋‘蓝碳’,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进一步为浙江的绿色低碳发展找准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经济逐步恢复的背景下,公司所属行业的市场空间仍十分广阔,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日益增高,机遇与挑战并存。

  2. 旅游行业

  2022年,政策有力支撑了旅游产业复苏进程。各级各地政府推出包括“退、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降、贴、贷”的金融扶持政策,“扩、促、引”的消费促进政策以及“稳、补、缓”的就业帮扶政策。对降低旅游业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盈利能力起到了较好的提振作用。2022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共发布了多个与旅游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政策内容主要围绕文化、发展、服务、乡村、加强、休闲、户外运动等展开,总体上围绕纾困解难、推动旅游市场复苏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展开。

  2022年旅游市场景气下探,2023年市场预期回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25.3亿人次,同比下降22.1%,2023年,随着新规实施,恢复20国出境游等政策的变化以及春节旅游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市场稳定复苏的主基调,预计2023年全年旅游市场将“稳开高走、持续回暖”。

  3. 半导体行业

  国家出台多项重大政策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半导体行业是中国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从国家到地方先后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推进半导体产业的发展。现有扶持政策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等关键“卡脖子”领域。而半导体清洗环节清洗贯穿半导体全产业链,是芯片制造工艺步骤中占比极大的工序。根据SEMI和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清洗设备市场规模超过50亿美元,其中中国大陆半导体清洗设备市场规模为15亿美元。半导体清洗技术主要分为湿法清洗和干法清洗两种工艺路线,湿法清洗是主流的清洗技术路线,90%以上的清洗步骤以湿法设备为主。

  2022 年以来,随着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不断升级, 半导体供应链自主可控战略意义重大。半导体设备作为主要“卡脖子环节”依然处于国产替代的黄金窗口期。伴随我国晶圆厂商的产能扩张和技术节点的不断突破,我国半导体设备整体出货量有望持续加速提升。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构成和经营范围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始终围绕以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为核心领域,以规划、策划和设计为引领,以产业投资为发展积极拓展相关业务并组织实施,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于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工程等项目,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做出努力。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发展的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的需求以及旅游产业的发展,公司所服务的三个核心业务领域即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市场空间逐步放大,现阶段公司主要的业务类型和经营模式有以下几种:1. 业主方为投资主体的工程项目即传统项目/EPC 项目业主直接投资的工程项目,业主方分别为政府和非政府的商业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商和旅游投资开发商等),主要为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领域的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维护等,一般采用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等单项的采购招投标或 EPC 总承包采购招投标(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主要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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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经建立起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并通过公开信息抓取、客户关系维护和持续服务、合作伙伴资源信息共享等多方位多维度的方式进行项目信息收集,同时公司也会收到邀请招标的竞标邀请,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市场发展部人员对项目进行深度跟踪,尽可能收集更多的项目背景材料和业主方诉求信息等,公司在内部根据项目信息进行项目评估,从战略的一致性(区域、内容等)、收益评估、风险评估、竞争环境等多方面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估,达到合格的评分标准后内部进行项目立项,并组织人员准备投标;项目中标后由项目管理管理中心统辖各中心(经营中心、设计管理中心、在工程管理中心等)内部的项目管理部(办)组织项目合同的收集、谈判及签订,并组建项目团队,制定项目章程组织团队实施执行,并在过程中由项目管理中心对项目执行偏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进行审计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审核后按合同支付至一定比例,余款按合同约定执行直至完全收回相关款项。最后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对项目进行收尾管理,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及资料归档。

  2. 公司股权投资的休闲旅游类项目在2021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为“十四五”公共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发布了《“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促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是党政领导和各部门应有的工作职责。休闲度假旅游逐步成为旅游产业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公司自上市以来,完成四次并购,不断完善相关资质和技术,通过各类资源整合,在旅游产业链形成了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旅游专项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多项规划设计资质和各类市政、园林、建筑施工资质,同时也通过多年来为政府及各类产业投资商提供旅游项目的规划策划和设计施工等服务提升了休闲旅游领域的产业链一体化能力,为公司参股投资布局休闲旅游奠定了产业基础;公司传统业务主要依赖于政府投资及财政付费,近年来公司重点开拓休闲旅游领域,从业务分类上将本身依赖于未来旅游运营带来收益的项目归类为休闲旅游领域,除承接此类项目的 EPC 业务外,公司对未来投资收益潜力较大的项目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既通过投资分享未来项目的投资收益,同时取得项目实施过程中资质范围内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揽权,更可通过深度参与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休闲旅游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和完善从前期规划策划到后期管理服务等产业一体化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发展能力,降低传统对政府投资及财政能力依赖,逐步面向于“旅游大消费”转型;2021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向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51%的股权,针对旅游板块的投资建设运营,围绕休闲旅游完善产业链布局和提升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定位与战略规划,通过股权投资的模式深度参与项目有利于公司围绕休闲旅游领域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提升竞争优势。

  3.在公司对业务多元化发展的积极探索下,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硅密(常州)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以此切入半导体设备领域,并期望通过后续并购的完成及资源的整合,在提升公司收入规模的同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布局未来产业发展的新增长曲线奠定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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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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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四季度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整体行业环境、人员流动受限等因素影响,收入较往期有所回落,且年末因项目审价完成,部分项目审价不及预期,另外部分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会计师认为该项目回收存在不确定性,调减当年确认的收入等原因的影响。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为收入减少,商誉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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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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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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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作为一家综合性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休闲旅游等领域提供规划策划、设计施工、投资运营等服务的产业链一体化综合服务商。公司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原则,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做出努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344,938.03万元,其中归母净资产共计135,002.71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91.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8.31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8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16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玉莲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应玉莲女士、何珊女士、余建飞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董事、监事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而制定,薪酬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23年度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设定(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资助情况作出决策、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3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提供相关抵押、质押等保证文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3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

  根据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审核,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发展所需有其必要性,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解释第 16 号》执行。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0,591,512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2年10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6 号)核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591,512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次限售股上市前,总股本为325,733,572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5,142,06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591,51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2名,分别为缪丽君、张民、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谦履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周金爱、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5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李炯、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天虹,上述12名股东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40,591,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现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3年5月9日起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致使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0,591,5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46%;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9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52,783,142.6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鉴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四)公司现金流满足日常经营及长期发展后,尚有较大盈余时。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经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等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风险抵御能力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出发,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控股非全资子公司。

  ● 资助金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 资助借款年利率:在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设定(含税)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本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借款利率在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设定(含税),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事项时为止,在此期限内在总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资助情况作出决策、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本次财务资助为满足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正常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注:(1)上述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本次财务资助对象还包括本次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控股非全资子公司;(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白水县仓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菏泽市泽元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溪元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分别为100.00万元、5,072.00万元、1,973.60 万元、43.67万元、1,557.00万元。

  (二)资助对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事项时为止

  3、借款年利率:在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设定(含税)

  4、用途:满足公司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以上内容以具体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正常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8,74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4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在2023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旅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内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做出决策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3、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完成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祝昌人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整,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的独资公司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2.25%股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谨慎性判断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名称: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4)法定代表人:洪忠喜

  (5)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7)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2063年9月3日

  (8)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农业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摄影、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日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的销售,食品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越龙山旅游现有股权结构情况:浙江越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25%股权;赛石集团有限公司16.75%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与越龙山旅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的正常经营行为,预计主要内容为房建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及房建设计、景观设计等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日常交易事项。

  1、工程定价政策:

  工程计价按以下计价标准计取:

  1.1 房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2 古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3 市政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4 景观部分(园建、配套建筑、园林小品等)定额套用优先依次为《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和《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5 上述范围之外的工程计价,将以市场平均水平和公司承揽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计价水平相平衡的原则计取,以保障相关计价的合理公允。

  2、设计定价政策:

  2.1 建筑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

  2.2 景观规划、市政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计费标准

  按《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版)》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精神计取,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下浮进行取费,在具体合同中双方予以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审议批准相关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对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发展所需有其必要性,且相关计价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有其公允性,该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相关的竞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取得,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另一方面该业务的取得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具有合理性,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议将对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薪酬进行调整,自2023年1月起薪酬如下:

  ■

  上述内部董事均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其管理岗位领取薪酬,均未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的监事应玉莲、何姗、余建飞三位均在公司任职,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均不领取监事津贴。

  ■

  二、发放办法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实行按月发放,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以董事津贴方式领取薪酬的实行每半年发放一次。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薪酬计划中未确定年终绩效奖金,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内部的考核办法执行,同时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管理层的年终绩效奖金。

  3、年终绩效奖金的发放具体方案由公司总经理拟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制定的薪酬考核办法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考核激励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计划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方案是根据董事、监事工作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而制定,薪酬标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证券简称:元成股份公告编号:2023-02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刘巧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 年 12月 31 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3,149.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49.75 万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将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本次修订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新签项目合同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983.70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合同1项;规划设计合同4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5项(含规划设计类合同),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983.70万元,上述合同均在执行中。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8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了满足公司后期的项目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22年度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控股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当年期银行基准利率设定(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资助情况作出决策、签署具体的文件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合并体系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3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含公司)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做出决策、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融资事项的相关要求做出相关的决定,并签署相关决定性文件,协议,以公司资产为自身融资

  公司代码:603388                                                  公司简称:元成股份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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